楊望:全球金融科技戰略投資模式分析

編者按:金融科技在全球範圍內的快速發展離不開投資主體的資金支持。

瀚德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長、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研究員楊望,瀚德金融科技研究院研究員郭曉濤在《當代金融家》中撰文詳細分析了投資主體在金融科技領域的戰略投資模式,並分析對比了國內外金融科技領域的戰略投資策略,以期幫助各投資主體辨析投資金融科技領域的機遇和風險,促進金融科技在我國的可持續良性發展。

楊望:全球金融科技戰略投資模式分析

2017 年 11 月,KMPG(畢馬威)聯合金融科技知名投資機構 H2Ventures發佈的《2017 FINTECH 100》顯示,金融科技在全球範圍內進入快速發展階段,並由此出現了多個獨角獸級的明星公司。實踐表明,任何產業的發展,如果缺少資本支持,所有的設計藍圖必將成為空中樓閣;可以判斷,金融科技的發展現狀,與世界範圍內投資者給予的資金支持密不可分。而對金融科技領域的投資進行全面分析,協助投資者(特別是以金融科技領域為重要發展佈局的戰略投資者)將資金投向價值標的,有效進行價值交換,具有重要的商業實踐意義。

全球金融科技市場投融資現狀

零壹財經 2018 年 1 月發佈的《2017 全球金融科技發展指數(GFI) 與投融資年報》顯示:2017 年,全球金融科技領域,共發生649 筆投融資事件,其中,中國、美國、印度分別以 328 筆、101 筆、63 筆位列前三;投融資總額達1397億元人民幣,其中,中國、美國、印度分別以 796 億、258 億、160 億位列前三。

商業實踐層面,金融科技是新型技術(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在各類金融服務業態層面(銀行、證券、保險、眾籌、支付等)的創新應用,具有附加值高、創新性強、迭代週期快等特點。目前,金融科技在全球各主要經濟體均已進入快速發展階段;大額融資、併購事件在客觀上大幅推動了金融科技的商業實踐化進程。因此,對金融科技領域投資模式進行深入分析,協助市場各主要參與方(創業者、投資者、監管層)辨識相應的機遇與風險,引導價值有效交換,將有助於金融科技領域的可持續良性發展。

現階段,針對金融科技領域的投資,以機構為管理主體的股權投資逐漸成為主流模式。商業實踐中,根據投資主體的商業策略劃分,股權投資主要包括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兩種細分模式。

財務投資:主要的商業策略是通過持有被投公司的股權,獲取相應的利潤分成;投資主體傾向於投資初具業務規模、現金流較穩定的公司,通常不參與被投公司的商業運營;投資主體多數為私募股權基金。實踐中,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對其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負責,通常以被投金融科技公司的週期性經營指標、未來融資計劃為判斷依據,選擇合適的時機退出、變現,以獲取預期的投資收益。

戰略投資:是以投資主體自身的深層次、多元化發展為重點進行的投資活動;在投資標的的選擇上,相對於短期的財務性數據,投資主體更看重投資標的與自身主營業務領域、未來業務發展方向的契合度;投資主體主要是與金融科技相關的、資金實力較雄厚的大型機構;實踐中,大型機構通過戰略投資獲取目標金融科技公司的股權後,通常會組建專項團隊進行投後管理,並根據被投公司的運營狀況(產品、技術、組織架構等),給予不同程度的資源支持(資金、數據、市場等),在此基礎上,逐步引導被投公司步入投資主體的既定戰略軌道,通過各細分業務模塊的協同促進效應,以期在未來獲得持續的高額投資回報。

已有商業實踐表明,發展成為獨角獸的金融科技公司,多數獲得過大型機構的戰略投資,並在對接戰略投資方的資源後,逐步進入關鍵性的高速發展階段,最終為戰略投資方帶來了多層面的高額利益回報。例如,2000年亟須資金支持的阿里巴巴,成功獲得軟銀集團 2000 萬美元戰略性投資,此後經過多年的高速發展,於 2014 年9月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為軟銀集團帶來了遠超預期的投資回報(2016 年中旬,軟銀集團出售所持有的部分阿里巴巴股票,套現近百億美元)。因此,對金融科技領域的戰略投資模式以及國內外戰略投資策略進行分析,協助將未來發展戰略定位於此的投資主體辨析其中的風險與機遇,對於金融科技在我國的可持續良性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金融科技領域戰略投資四種模式

如前所述,戰略投資是投資主體基於自身未來發展而進行的戰略性佈局;實踐中,戰略投資通常具有周期長、規模大等特點,投資主體通常會為所投金融科技標的(公司、項目)提供多個層面的資源支持(運營資金、商業化平臺、目標市場培養等),以期在未來獲得持續的、符合預期的投資回報。實踐中常見的戰略投資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成立金融科技公司

部分金融科技程度較高的新型金融業態,入行門檻較高,而且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資源並獲取相關金融牌照。因此,計劃在此類細分領域進行戰略佈局的大型機構,往往選擇直接出資成立相應的金融科技公司,快速填補目標市場空白、獲取市場份額、建立優勢地位,以確保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勝,保障未來經營利益的穩定。

例如,互聯網保險已成為保險業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但是,成立專業的互聯網保險公司,需要投入億元級別的前期資金,並需要申請專業的互聯網保險牌照,接受監管層嚴格的資質審核,這已經超出多數金融科技領域初創型公司的能力範疇。因此,為及時佈局互聯網保險市場,2013 年 10 月,平安、騰訊、阿里聯合出資,並集中各自在保險、用戶、渠道等層面的資源優勢,成立了我國首家互聯網保險公司“眾安保險”。經過 4 年的快速發展,2017 年 9月 28 日,公司成功在香港上市,公司總市值快速突破千億港元,被譽為“金融科技第一股”。

入股金融科技領域相關公司

從零開始建立專業的金融科技公司,需要大量的資源投入以及較長的市場培育期,潛在的商業風險不容忽視。因此,多數投資主體通常選擇對市場已有的金融科技公司進行戰略投資入股,以獲取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在實踐操作層面,除直接出資入股目標公司,部分在業界具有高度影響力的投資主體也會選擇牽頭髮起成立專項產業基金對目標領域進行戰略投資。與一般私募股權基金相比,專項產業基金對資金供給方的門檻要求更高,具有資金募集規模大、項目運營週期長等特點。

例如,軟銀集團 2016 年發起成立的願景基金(Vision Fund),定位於金融科技領域的戰略性投資。基金的初期募集規模高達1000億美元,投資人包含蘋果、富士康等行業巨頭以及沙特王國公共投資基金在內的國家資本,堪稱有史以來最大的金融科技投資基金。再如,2017 年 12 月,由光大控股與 IDG 資本聯合成立的“光際資本產業基金”完成對蘇寧金服的戰略投資;在此之前,該產業基金已完成對銀聯商務、馬上消費金融的戰略投資佈局。對蘇寧金服的戰略投資,則是看重了蘇寧金服的金融 O2O 場景和資源整合能力,計劃以此構建更為完善的智能化金融服務生態體系。

收購金融科技領域相關公司

投資主體通過收購的方式入駐金融科技領域相關公司,通常希望獲得目標金融科技公司的絕對控制權;在投資標的的選擇上,被投公司通常在某一特定領域擁有行業內極強的核心競爭力(市場、技術、產品、團隊等);戰略收購完成後,投資主體通常會將被投企業的優質資源與自身業務模塊相結合,通過優質資源之間的正向疊加效應對目標市場進行戰略佈局。

例如,金融科技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智能化設備的普及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芯片”則是智能化設備最為核心的部件。因此,2016 年 7 月,軟銀集團以 243 億英鎊(出價為每股 17 英鎊,較 ARM 當日的收盤價溢價 43%),完成對收購英國芯片設計公司ARM 的戰略性收購(ARM 是聞名全球的科技公司,在芯片設計領域具有不可撼動的競爭優勢),以此在金融科技落地應用關鍵的“芯片”技術領域佔得先機。再如,隨著現實增強技術(AR)在各領域的應用逐步走向成熟,掌握 AR 核心技術的公司將獲得更多發展機遇。2003 年於德國成立的 Metaio,經過多年的 AR 技術積累及商業化實踐,在全球數十個國家積累了上千家企業客戶及數十萬用戶,成為 AR 技術領域公認的標杆企業。為佈局未來的 AR應用市場,2015 年 5 月,蘋果公司收購了 Metaio 的全部股權,並引導 Metaio 專注於為蘋果公司的產品服務系列提供技術支持及專利積累。近年來,蘋果公司逐步推出加載 AR 功能模塊的新款iPhone,在市場層面體現了該筆收購的商業價值及戰略意義;在金融支付領域,蘋果公司旗下Apple Pay將應用 Metaio 開發的AR技術,為消費者帶來全新的支付體驗。

政府主導的金融科技項目投資

對一些關係到國家未來經濟走勢的重大項目,往往超出了企業的能力範疇,通常需要由政府管理層主導,給予大量的資源支持(資金、政策、產業調整等)才能得以推進完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深圳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的成果以及正在進行的雄安新區建設就是最好的例子。進入 21 世紀,金融科技已成為世界各發達經濟體和新興經濟體最為關注的發展領域,我國政府已將金融科技作為國家未來的重要發展戰略,相繼頒佈了相應的產業發展政策,同時通過篩選合格的市場參與者,主導重大金融科技項目的戰略投資。

例如,2018 年 1 月,英國首相訪問我國期間,中英兩國宣佈將在中國河北雄安新區共同建設雄安金融科技城。2018 年1月31日,在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和英國首相 Theresa May 的見證下,該項目的建設合作單位(中國雄安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英國金絲雀碼頭集團)共同簽署了《關於雄安新區金融科技城項目戰略合作協議》。

國內外戰略投資策略分析與思考

國外投資主體側重產業佈局、技術應用。在商業實踐中,國外戰略投資主體通常聚焦於金融科技領域的大型產業佈局。如前所述的軟銀集團,其戰略投資就側重於全球範圍內的金融科技產業佈局,在商業層面取得了巨大成功。同時,金融科技本質上是以技術為源動力的新型金融業態,核心技術則是國外戰略投資主體側重的另一個佈局重點。例如,越來越多的普通消費者通過移動客戶端(手機應用軟件),接受各類金融服務機構提供的金融科技服務,智能手機已成為金融科技與普通消費者連接的重要載體。蘋果公司每年均會投入大量資源進行自主自研發、購買專利技術(入股、收購技術型公司),開發科技含金量最高的智能手機,以保持自身在移動智能終端的優勢地位。通過各類行業權威機構的測算,全球智能手機市場的大部分利潤,最終歸屬於蘋果公司。

我國投資主體側重政策導向、客戶體驗。我國金融科技發展往往需要更多的政策性引導,以避免不必要的社會財富流失。為此,我國的投資主體則側重以政策導向為依據,進行金融科技領域的戰略性投資佈局。例如,區塊鏈已被寫入國家戰略,我國大金融機構、互聯網巨頭、實業集團公司紛紛投入優質資源(資金、人員、商業支持)進行區塊鏈商業化戰略佈局。同時,在戰略投資策略上,我國的戰略投資主體更側重於能為終端客戶帶來優質服務體驗的金融科技細分領域。例如,在移動支付領域,我國的從業機構能為終端消費者提供支付體驗最佳的成熟化產品及服務,與我國投資主體給予的戰略性支持密不可分。2017 年 8 月,國際著名會計師事務所安永發布的《安永 2017年金融科技採納率指數》指出,通過對全球 20 個市場中的活躍型網絡消費者進行專項在線調查,中國內地的金融科技採納率以 69%(平均值為 33%)高居首位,也驗證了我國金融科技發展在客戶體驗層面取得的成功。

目前,金融科技已成為大量投資主體進行戰略佈局的重要領域,行業數據顯示,2017 年我國已有多家金融科技公司成功在美國等國際金融中心的證券交易所上市,類似於“眾安保險”財富神話的事件,逐漸呈常態化趨勢。在全球金融科技快速發展的大趨勢下,同樣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問題:例如,新型技術無法找到合適的金融應用場景、理想中的商業模式無法在目標業務市場成功落地等常見情況,甚至時有出現所謂“金融科技概念”公司虛構商業項目計劃騙取融資,並惡意揮霍投資者資金的惡劣行徑。因此,將金融科技領域作為戰略投資重點的投資主體,在完善自身投資研究體系、積累行業資源的基礎上,可以聯合其他投資主體共同搭建信息交流平臺,在保障各自核心商業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整合金融科技領域的最新投資信息,以提高戰略投資的質量,降低不必要的投資風險。與此同時,政府管理層需要針對金融科技領域,形成市場化、專業化、動態化監管體系,構建良性可持續發展的投資環境。令金融科技市場參與者欣慰的是,進入 2017年,我國政府管理層已經順應國內金融創新趨勢,及時作出了宏觀層面部署(例如成立金融科技委員會,成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並採取了一系列契合實際狀況的調控手段(例如叫停國內 ICO 融資、停止境內比特幣交易),為我國金融科技未來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政策基礎。實踐表明,新興產業的發展,與政策、市場、技術、人才、資金等因素密切相關,投資活動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新興產業的發展速度與質量。缺少資本的支持、企業的參與,金融科技發展的設計藍圖必將成為空中樓閣。未來,以企業為商業活動主體開展戰略投資,助力金融科技實現社會價值轉化,將有助於我國在新常態下成功實現經濟轉型。

原刊於《當代金融家》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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