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失業了,還有兩個月又到了退休年齡,又沒買夠社保,請問這種情況怎麼辦?

sunny44902082


還有兩個月到退休年齡了,但是這時候失業了,沒有就那夠社保應該怎麼辦?

一般來說,勞動法規定在員工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五年內不允許辭退員工,那麼這個時候,個人失業了,那麼對於自己社保問題大家可以在以下用一下方法,進行解決。

一、如果個人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那麼就要申請領取失業金。申請條件包括1、失業前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2、離職原因雖個人原因中斷就業,只有申請人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才是可以申請失業金的,但是一個人領取失業金的最長時限為24個月,如果個人已經連續超過24個月,那麼是不能再次領取的。

所以這一點是提問者需要注意的自己是否還能領取失業金,畢竟在領取失業金時,不用繳納養老保險的,但是不計算工齡。

二、既然個人沒有繳納夠養老保險,那麼現在的政策是不允許一次性補交,那麼只能從現在往後一直繳納到15年時,然後再申請退休。有一點需要注意的話,《社會保險法》細則實施之前,也就是2011年7月1號之前參加工作,並且繳納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如果在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足15年,可以往後延長五年交費,如果交費仍然不足15年,可以申請一次性補齊。 這一點我們需要注意點兒時間2011年7月1號之前,如果是之後才參加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是不能這樣的,只能一直繳納到15年之後才能辦退休。

不過,對於現在辦退休的人,一般都會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如果個人的是繳費不足15年,只要個人的視同繳費和實際繳費湊夠15年,就是可以申請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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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你沒有提供更詳細的情況。尤其是沒有說明具體還差多少年,是養老保險還是醫療保險達不到最低年限,因此只能給你一個原則性的答案,以供參考。

目前你有三條路可以選擇:

(1)如果差年限較少(如五年以內),自己又有能力補繳,可以同社保部門申請一次補繳到最低年限(養老保險最低十五年。醫療保險國家沒統一規定,但大多地區規定的是二十年或者二十五年,具體諮詢當地社保局)。

(2)如果差的年限較多或者自己沒能力承擔補繳費用,自己身體狀況又不錯也可以延遲退休,直到相關社會保險達到享受退休待遇的最低年限。

(3)也可轉入城鄉居民醫保,便退休後待遇差別較大。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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