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打擊炒房!樓市整治蘇州方案出爐,將重點整治這31條……

針對近期房地產市場亂象

住建部會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等部委

6月底就聯合印發通知

決定7月初至12月底

在北京、上海等30個城市

先行開展專項行動

重點打擊投機炒房和房地產“黑中介”。

最新消息!打擊炒房!樓市整治蘇州方案出爐,將重點整治這31條……

30個城市名單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合肥、福州、廈門、濟南、鄭州、武漢、成都、長沙、重慶、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寧波、宜昌、哈爾濱、長春、蘭州、貴陽。

重點打擊現象↓

本次專項行動的打擊重點包括投機炒房、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虛假房地產廣告等四個方面:

一是打擊操縱房價房租、捂盤惜售、捏造散佈虛假信息、製造搶房假象、哄抬房價、違規提供“首付貸”等投機炒房團伙;

二是打擊暴力驅逐承租人、捆綁收費、陰陽合同、強制提供代辦服務、侵佔客戶資金、參與投機炒房的房地產“黑中介”;

三是打擊從事違規銷售、變相加價、一房多賣、霸王條款、價格欺詐以及限制阻撓使用公積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四是打擊發布不實房源和價格信息、進行不實承諾等欺騙、誤導購房人的虛假房地產廣告。

而就在昨天(8月15日)

專項整治蘇州方案出爐了!

31條違規行為將重點整治

8月15日傍晚,

蘇州市住建局等九部門聯合發佈

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

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方案

將從即日起至12月底,

在全市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

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

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

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

最新消息!打擊炒房!樓市整治蘇州方案出爐,將重點整治這31條……

整治重點是

四個方面共31條違法行為↓

一、投機炒房行為

1.以營銷渠道的形式捆綁銷售,坐地起價,壟斷房源,操縱房價;

2.進入銷售環節後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

3.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等途徑捏造、散佈房地產虛擬信息;以僱傭人員製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

4.通過更改預售合同、變更購房人等方式,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過提供“首付貸”或者採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

6.房地產開發企業採用售後包租、返利的宣傳以及經營行為;

7.房地產經紀機構與投機炒房團伙串通,謀求不正當利益;

8.規避房地產調控政策執行過程中向不具備購房資格的群體買賣房屋。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1.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信息;

2.就同意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3.由於限購政策的限制,在明知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卻誘使當事人簽訂購房合同,在當事人購房意願達不成時又不退購房定金而損害當事人利益的行為;

4.為購房當事人騙取購房資格提供虛假材料和便利的行為;

5.非法侵佔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

6.採取威脅、恐嚇、脅迫等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承租房屋保證金或預定金;

7.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

8.與客戶無委託關係發佈房源信息,違規提供房源信息掛牌服務;

9.在房屋交易過程中捆綁收取擔保費(貸款服務費)、超額收取評估費;

10.房地產租賃機構以高價收進房屋託管、低價出租的非正常經營行為。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1.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定、排號、售卡、銀行預存資金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行為;

2.未按政府備案價格實行一房一價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裝修、購房首付款超出購房人應付首付款數額)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或惡意增加購房人負擔的行為;

3.由於限購政策的限制,在明知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卻誘使當事人簽訂購房合同,在當事人購房意願達不成時又不退購房定金而損害當事人利益的行為;

4.為購房當事人騙取購房資格提供虛假材料和便利的行為;

5.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

6.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

7.欠繳土地出讓價款、閒置用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出讓合同等違法違規用地行為。

四、發佈虛假房地產廣告行為

1.通過捏造、散佈不實信息,或者曲解有關房地產政策等方式,誤導購房人的市場預期;

2.發佈虛假房源和價格信息,欺騙、誤導購房人;

3.發佈未取得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產項目預售、銷售廣告;

4.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社會保險等事項;

5.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房產升值或者投資回報;

6.發佈虛假、諧音的廣告用語(如:X城追捧、“漲”聲不斷),混淆視聽、誘導消費。

整治時間表

1.動員部署(8月底前)

各市、區住建部門根據本次專項行動治理重點,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徵集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引導公眾參與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同時,加強對面上情況的組織與控制,做好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和指導,於8月30日前將實施方案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宅產業處。

2.檢查整改(9月1日~10月31日)

各地住建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對房地產市場進行檢查,建立臺賬資料,督促落實整改措施,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典型案例。

3.雙隨機檢查(11月1日~11月30日)

由市住建局組織在全市10個板塊採取雙隨機方式對檢查整改階段暴露的問題進行交叉檢查、彙總結果,處理一批違法違規企業。

4.總結督查(12月1日~12月31日)

各市、區住建部門於12月31日前將專項行動總結和查處的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做好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典型案例進行掛牌督辦,及時公佈查處結果,做好省住建廳督查的各項準備工作。

如何整治:九部門聯合打擊

為切實做好此次專項行動,充分發揮部門合力,結合部門職能,分工如下:

住建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提出專項行動總體思路和實施方案,建立聯合查處機制和信息發佈機制;組織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行動專項檢查;負責組織查處開發建設、預(銷)售、交易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會同工商、物價等部門查處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宣傳部門:參加專項行動;指導媒體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房地產市場的正面宣傳,引導住房合理消費、穩定市場預期。

公安部門:參加專項行動;按照職能分工。對房地產市場重大違法行為進行立案偵查。以“331”專辦為基本陣地,聯合相關部門組織對“群租房”和“三合一”場所的專項整治。

工商部門:參加專項行動;負責查處房地產企業發佈違法廣告、合同欺詐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會同住建、物價等部門查處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司法部門:參加專項行動;協調開展房地產管理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為專項行動營造法治氛圍。

物價部門:參加專項行動;對在建並已進入預售環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價格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負責查處銷售商品房未按規定或未按規定的方式明碼標價、價外加價、高於備案的價格進行銷售等價格違法行為;查處房地產經紀機構違規收費。

稅務部門:參加專項行動;檢查房地產企業稅收政策執行和納稅申報情況,負責查處房地產企業偷逃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銀監部門:參加專項行動;負責查處房地產領域非法集資、洗錢、和“限貸”政策執行等違法違規行為。

公積金中心:參加專項行動;協助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重點整治的四個方面,

都是以往在各地的房地產市場

曾經出現過的違法違規現象,

都事關購房者切身利益。

從這也提醒,

即將要買房的小夥伴

要注意分辨這些情況

如發現相關違法違規

可向相關部門舉報!


圖文來源網絡,部分來源蘇州本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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