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銀行轉帳規則行騙 令三名淘寶店家損失數千元

利用銀行轉賬規則行騙 令三名淘寶店家損失數千元

來源/視覺中國

新民晚報訊(通訊員 張宇華 記者 徐馳)由於大量良莠不齊的商家紛紛入駐淘寶網,如今假貨、刷單等欺騙消費者的現象層出不窮,可是,不僅買家有時“吃虧”,有幾個淘寶賣家也在網上被人利用銀行轉賬規則騙走了數千元。

銀行賬戶轉賬卻“另有玄機”

今年4 月的一天中午,淘寶上開網店的齊某收到客戶通過阿里旺旺發送的消息,要求訂貨。雙方通過阿里旺旺談妥了第一筆訂單840元,但對方稱自己的支付寶是借來的,裡面沒錢,綁定不上自己的銀行卡,可以先把錢通過銀行賬戶轉給齊某,齊某收到後再通過支付寶轉給他的支付寶上,這樣他的支付寶有錢了就可以買貨了。

由於是銀行轉賬,自己收到錢後再轉賬給對方不會有損失,且可以做成一單生意,齊某沒有懷疑就同意了。對方將自己的支付寶賬號及姓名發給了齊某,齊某也將自己的銀行卡號及手機號告訴了對方。

沒多久,齊某就收到了銀行發給自己手機的短信息,內容是受理陳某某向某銀行賬戶轉入840 元,同時對方也告知稱, 840 元已轉入其賬戶了。齊某沒有懷疑,立即通過自己的支付寶向對方轉了840元。正等著對方下訂單時,對方又陸續通過銀行轉賬給齊某賬戶四筆錢,稱還要加單。

在收到銀行發來的四條受理短信後,齊某儘管有些疑惑,但還是立即向對方的支付寶分別轉入前三筆的金額。在轉最後一筆錢的時候,齊某越想越覺得不對勁,感到對方怎麼老是加單,不正常。就再次翻看了一下短信,發現只是“受理”,錢實際上沒有入賬,再在手機銀行上一查,錢果然沒有增加。齊某發覺受騙,最後一筆錢就沒有再轉賬,同時也報了警。

接到報警後,今年7月,警方在遼寧省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到案。

利用銀行轉賬規則實施詐騙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陳某如實交代了自己在今年4月註冊了支付寶賬號。後在淘寶網上以購買商品借用他人支付寶,賬戶內無錢款為由,要求先用銀行轉賬錢款至被害人齊某的賬戶,再由被害人將錢款轉至陳某提供的支付寶賬戶後進行消費。在徵得被害人同意後,陳某用其父親的銀行賬戶向被害人賬戶進行預轉賬操作,讓被害人誤以為錢已到賬,後將收到的錢用支付寶轉至陳某提供的支付寶賬戶。在收到錢後,犯罪嫌疑人陳某立即將錢提現至自己的銀行卡,在未實施約定消費的同時,騙取被害人齊某3800餘元。

經查,犯罪嫌疑人陳某還使用相同的詐騙手法騙取了在淘寶開網店的王某、牛某人民幣各1000元。

犯罪嫌疑人陳某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詐騙罪。近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八條規定,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檢察官提醒:銀行轉賬有普通轉賬和實時轉賬,實時轉賬能即時到賬,但普通轉賬則按照正常程序需要1至3天,且隨時可以取消。所以大家在辦理轉賬業務時,一定要查清自己的銀行賬戶內是否真的收到錢款,以免被犯罪分子用普通轉賬的規則實施詐騙,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