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德法院:運用信息技術手段 全力攻堅執行難

2018年8月5日我院在夏季集中執行攻堅戰期間,成功調解一起租賃合同糾紛。

該案於2018年7月30日建議立案,立案後該案的主審法官韓佔賢立即瞭解情況,被告所在地正好與此次夏季集中執行目的地四川一致,便決定直接送達文書,並尋求調解的可能性。

甘德法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 全力攻坚执行难

該案的原告與被告於2017年7月13日簽訂合同書一份,原告將自己名下的明玉裝載機租給被告,租賃時間為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8月13日,並約定租金按月結算,合同到期後被告又續租到2017年10月,但在工程停工後被告以各種理由推脫到現在,至今未支付所欠工程款。到達四川后主審法官聯繫到被告後瞭解到,他對此事實完全認同,並同意進行調解,為此又積極聯繫原告,雙方都同意調解的情況下,約定於2018年8月5日上午10時進行微信視頻通話調解。

調解過程中,被告承認27000元的裝載機費用,剩餘4000元工程款讓原告向劉東主張,並願意將27000元工程款於2018年9月30日之前支付給原告,且願意協同原告向劉東追償剩餘4000元工程款,被告也基本同意了被告的調解方案。最終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整個調解過程十分的順利,也獲得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就地辦案,不僅省去了原被告大量的時間和金錢的花費,也在短時間內解決了群眾的實質性需求,達到了雙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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