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NBA總決賽G1中的那些爭議判罰

NBA總決賽G1,勇士通過加時賽以124:114戰勝騎士,取得先機。但是,比賽中出現了一些爭議判罰,在此,為你一一解讀。

再看NBA總決賽G1中的那些爭議判罰

我們來看一看,本場爭議判罰的幾個瞬間:

第一個爭議:克萊快攻,JR對克萊的犯規,導致克萊返回更衣室。爭議點在於:JR這次犯規算不算故意和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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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慢動作回放來看,JR這次犯規並不存在主觀上的惡意:1、他是滑倒身體的慣性撞倒了克萊 2、撞到克萊犯規後,JR馬上做出一連串的關心克萊傷勢的安撫動作 3、作為當事人的克萊賽後也坦言:我相信JR這次犯規不是故意的 4、裁判只是判罰了普通犯規,甚至都沒回看錄像。

第二個爭議:詹姆斯突破上籃,格林防守,結果格林防守戳傷了詹姆斯的眼睛。爭議點在於:格林犯規算不算故意和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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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一球從慢動作回放來看,格林正面防守詹姆斯突破,右手封蓋,左手順勢下壓擦到詹皇的眼睛。裁判只是判罰了格林普通犯規,但是格林因抱怨而吃T,吃T與本次犯規無關。而從慢動作來看,這一動作依然很難判定格林在封蓋的同時,左手是否為有意還是無意。但是,這一動作,最終造成了惡果(戳傷詹姆斯眼球)——從此後的電視轉播鏡頭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詹姆斯眼球充血。——因此,裁判其實可以吹罰格林惡意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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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爭議:詹姆斯持球進攻,魯尼和杜蘭特夾擊防守,魯尼下手搶斷,杜蘭特拿到球傳球前方順下球員發動快攻,克拉克森只有犯規阻止這次快攻。爭議點在於:魯尼搶斷犯規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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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球從慢動作來看,魯尼搶斷明顯犯規,他直接以掰手腕的方式從詹姆斯手中掏掉球。這次犯規裁判沒有判罰,所以引起了詹姆斯的極大不滿,不斷抱怨。

第四次爭議:比賽常規時間最後30多秒,杜蘭特進攻,詹姆斯防守,裁判先判罰杜蘭特進攻犯規,後通過錄像改判詹姆斯防守犯規。爭議點在於:到底是進攻犯規還是防守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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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球,賽後NBA官方做出瞭解釋:根據NBA新的規則,比賽最後2分鐘和加時期間可以通過看回放改判。這次犯規,通過錄像回放,可以確定詹姆斯是站在三秒區之外,而不是在合理衝撞區,但是,詹姆斯並沒有站直身體,而且傾斜身體去防守的。因此,裁判改判阻擋犯規。但是,這一解釋並不能服眾,很多NBA球員以及NBA前裁判都認為:詹姆斯防守犯規沒錯,但是,在裁判已經吹罰杜蘭特進攻犯規的情況下,看回放只能看詹姆斯的防守位置,而不能再去看防守動作,更不能據此改判。

第五次爭議:比賽還剩10多秒結束,杜蘭特傳球給利文斯頓,利文斯頓運球到最後一秒,突然選擇出手投籃,TT認為利文斯頓不尊重騎士隊,肘擊利文斯頓犯規,而當TT拿球走過格林時,格林鼓掌並對其噴垃圾話,導致TT用球砸格林,被直接驅逐出場。爭議點在於:利文斯頓該不該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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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是NBA約定俗成的“潛規則”:比賽即將結束的最後一次進攻,領先一方在落後一方放棄防守時,也會選擇放棄進攻,以示尊重。當時,騎士隊基本放棄防守了,所以,利文斯頓這次選擇投籃確實不違規,但是違反了“潛規則”。

現在,總決賽G1的裁判報告已經給出,在裁判報告中,還提及了2次嚴重的漏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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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在比賽還剩12秒結束的時候。格林對詹姆斯拉手犯規,而裁判並沒判罰。詹姆斯應該有2次罰球;

其二:在比賽還有4.7秒結束的時候,希爾執行2次罰球的第二次罰球,而格林提前進線,裁判也未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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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賽剛剛開始,希望大家更多關注比賽本身。判罰是比賽的一部分,賽後爭執已無意義。希望比賽越來越精彩。

以上純屬個人觀賽觀點,如果大家對G1裁判判罰以及比賽本身又不同的看法,盼關注分享探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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