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吃草長大的

吃草長大的

王方晨

散文:吃草長大的

我這輩子沒有經歷過飢餓,我把這當成一種幸福。誰要對我叨嘮曾經怎樣餓過肚子,我都會想到那是要為自己的經歷增加一點不尋常。

在我故鄉的大地上,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可吃。單說莊稼之外的植物,茅根、酸漿棵、馬泡、苦苦菜、蒲公英、狗尿子、銀鳳草、薺菜,樹上的柳芽、楊穗、槐豆子,等等,吃在嘴裡,都有自己獨特的風味。

現在我已遠離故鄉,一旦回想起來,故鄉的大地仍會像綠色的潮水,一股股地向我眼裡奔湧。我被淹沒在裡面,於是我感到自己又回到了小時候,只要一出門就被撐得難受。大地多麼親啊!在大地親孃的懷抱裡,我毫不饜足地逮著什麼吃什麼。我都快變成一株幸福的野草了。我把根紮在泥土裡,不顧親孃死活地攫取營養,為了儘量看上去顯得非常幸福,還故意歪起頭來。

試想,大地如此富饒,誰有本事把自己餓得雙眼發綠,一步三搖?如果不是自戕,那簡直就是譁眾取寵。

不幸的感覺卻也會突然出現,那就是我非常渴望吃肉。能吃上肉就等於過年,等於家裡在辦紅白喜事。過年只能一年一次,娶媳婦也當然不常見,人也不能天天死。我愈加渴望吃到肉,不幸的感覺也就愈加強烈。但不幸的感覺是非常短暫的,不但沒有妨礙我在大地上繼續把肚子吃撐,還無形中使我的幸福得到襯托。

就這樣,我長大了,參加了工作。難道我可以天天吃肉了嗎?慚愧得很,吃肉仍然只能是解饞而已。後來又有機會上了大學,聽一位面黃肌瘦的大學老師感嘆:“咱這樣的教書匠,冬天裡吃回芹菜就算是吃上‘細菜’了。”當時還沒聽說有什麼菜籃子工程,但菜籃子工程很快就有了,我也調入了新的單位。芹菜的地位一落千丈,在冬天裡走上了普通人家的飯桌。

跟我同宿舍的是一位剛剛離婚的詩人,他常常看見尖尖一碗的青菜在我面前眨眼就光了,不禁驚呼:“王方晨,你是一頭牛嗎?”

我心中怦然一動,可不,我是一個吃草長大的孩子呀!我真佩服詩人的敏銳,不是詩人誰能從一個孩子吞吃青菜的樣子聯想到一頭牲口呢?

“等你出了大名,我要專給你寫篇文章,就叫《吃草的王方晨》。”詩人還說。

我等待出大名,等待詩人給我寫《吃草的王方晨》。但我等不及了。九年前,省裡一家青年雜誌的女編輯有意向讀者介紹我,就請我自己組織稿件。詩人如雲中仙鶴,為生活所逼,行蹤不定,找到他是不容易的。有朋友遂出一招,讓我自己來寫,署別人的名字。於是以濃濃的筆墨自己寫了一篇長達七八千字的《吃草的王方晨》。結果是雜誌社另有一種意見,認為我的名氣還不夠大,稿件終未發出。

我重又提起這件事,不由得感慨系之。齒序漸長,幸福跟不幸同樣黯淡下來。我再也不會像頭大黃牛一樣地吞吃青菜了。每天所需只有一點點,甚至三天不吃飯也不感到太餓。偶爾在賓館見到已經很胖,卻還在大加饕餮的食客,就總是認為看到了一頭肥豬。

假如我能夠重新回到往日,我會一次吃上十八碗酒,九斤豬頭肉。一次吃撐,一輩子不想!而我這個吃草長大的人,又怎能不散發出縷縷青草的氣息呢?

散文:吃草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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