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漣水縣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中共漣水縣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按照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3月11日至5月11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對漣水縣進行了巡視。6月21日,省委巡視組向漣水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整改工作組織情況

縣委對省委巡視反饋意見照單全收,迅速行動、真查真改,同時,注重舉一反三,著力標本兼治,堅決徹底整改,確保各項整改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

(一)提升站位,迅速行動。省委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後,縣委立即召開縣委常委會,認真學習傳達省委婁書記在省委書記專題會上的講話精神,研究部署巡視整改工作,強力推動各項整改任務落實。

(二)加強領導,壓實責任。縣委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縣委書記任組長,縣委副書記任副組長,縣委常委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統籌推進巡視整改落實工作。

(三)過程把控,高效推進。縣委堅持全面抓好整改,全程加強管理,強化跟蹤問效,確保反饋意見條條整改到位、件件落地結果。根據反饋問題性質和整改要求分類施策、精準發力,逐項制訂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逐條建立整改臺賬。

二、整改工作落實情況

(一)關於“縣委政治站位不夠高。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領會不深入,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中,片面強調‘項目為王’,黨的政治建設有所弱化;針對國家‘長江經濟帶’和省‘江淮生態經濟區’重大發展戰略,常委會未專題研究部署、主動對接融入”問題的整改。

1.進一步強化基層黨(工)委書記“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意識,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下發鄉鎮黨委、機關和基層黨建工作季度工單,按季度開展督查工作。

2.舉辦鄉科級副職幹部專題培訓班,集中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等納入幹部在線學習必學內容,對領導幹部學習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3.在縣“一報兩臺”、重點網絡平臺先後開設各類專題專欄,刊播黨的十九大精神知識競賽系列報道、各類新聞稿件;在全縣開展“學習十九大 擁抱新時代”基層宣講系列活動。

4.要求全縣各單位總結上報對接國家“長江經濟帶”和省“江淮生態經濟區”情況,填寫項目進展情況表,彙總形成全縣落實情況向縣委常委會彙報。

(二)關於“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有的落實不到位。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和‘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均未由縣委書記擔任組長,‘縣委書記當好一線總指揮’的中央要求未得到有力執行”問題的整改。

1.縣委常委會專題聽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彙報,及時調整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由縣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階段性重點工作,要求進一步嚴明紀律,壓實責任,依法嚴懲黑惡分子。截至目前,全縣立案涉惡涉黑案件39起,破獲35起;抓獲各類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204人,其中逮捕54人、移送起訴118人、判決44人。

2.縣政府常務會、縣委常委會先後討論通過《關於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及全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相關文件,明確由縣委書記、縣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

(三)關於“重大決策制定和落實不嚴謹。《漣水縣‘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的多項指標制定低於省《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發展一體化規劃》標準,也不符合漣水作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縣’的要求。常委會對全縣重大事項審議研究不充分”問題的整改。

1.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江蘇國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對我縣“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進行了中期評估,近期完成初稿。

2.縣政府常務會議聽取關於申請漣水保衛戰紀念館及紀念廣場項目退出省PPP項目庫有關情況彙報,待有其他新的討論事項將第一時間提交縣政府常務會、縣委常委會審議決策。

(四)關於“重點產業項目推進滯後。‘十三五’23項新建重大產業項目有17項未能落實,常委會也未進行專題研究推進,縣委把關定向作用發揮不足”問題的整改。

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我縣相關重大項目進行調研瞭解,書面徵求各相關部門及鄉鎮對相關規劃重大項目的調整意見。加大與相關企業的對接爭取和協調服務力度,督促企業做深做細項目前期工作,努力在立項、環評、規劃、土地審批等關鍵問題上取得突破。

(五)關於“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指標實現度低。對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45項指標,漣水縣有11項實現度低於50%,特別是在創新驅動、民生和文化公共設施建設以及自然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問題的整改。

1.組織企業申報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部分企業獲批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開展“兩站三中心”申報工作。將戰略性產業增加值等相關指標納入縣對鄉鎮(園區)科學跨越發展考核指標體系。

2.出臺《縣政府關於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實施意見》,鼓勵企業降低成本加大研發投入。召開全縣實體經濟發展會議,對技改投入上臺階企業、新培植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先進企業和省市兩化融合先進企業等進行表彰獎勵。推動錦綸化纖申報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召開定點培訓機構認定工作會議,啟動技能人才培訓市場化運行機制。

3.做好三級管網掃尾和入戶工程施工,協助做好管道連接試壓、消毒和水質檢測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三級管網7387公里,完成率96%;完成入戶工程226458戶,完成率90%;通水村數193個,通水率53%。

4.完成高效節水灌溉片6個,面積0.685萬畝,改善灌溉面積0.6萬畝,新增年節水能力79.2萬立方米。

5. 年底前再新購置40輛公交車,達到城市萬人公交車擁有量8標臺的標準。

6.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新增耕地質量等別為六等。

7.成立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加大對鎮(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領導。

8.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律師考試、參與公職公企律師申報。

(六)關於“縣域高質量發展存在薄弱環節”問題的整改。

1.定期對園區內發展潛力大、前景好的企業進行分析研判,梳理形成規模以上企業運行分析質態表。

2.縣經濟開發區大力推進“騰籠換鳥”,著力提升園區企業整體質態。將外資招商駐點從上海轉移到環渤海,主動對接環渤海地區日韓企業協會及相關資源;以電子電氣產業園為平臺,以相關科技企業為龍頭和突破口,著力招引一批高精密線路板、柔性線路板等高附加值產業項目。

3.按照《關於修訂漣水縣財政資金與銀行信貸掛鉤試行辦法》要求,對銀行業金融機構上半年各項貸款增量、製造業貸款增量、餘額存貸比、銀企對接完成率、入庫稅收增量等五項指標進行考核,通過調度財政間隙資金調節各金融機構存款數額,促進金融機構對實體經濟的支持。

4.組織召開縣財政體制座談會,聽取財政部門關於調整縣鄉財政體制情況彙報。

(七)關於“科技創新能力薄弱。全縣現有國家高新技術企業17家,僅佔淮安市6%;2017年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1.85件,遠低於國家和省平均水平”問題的整改。

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相關政策文件,組織企業申報國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和“兩站三中心”等。鼓勵企業積極申請專利、引進人才,開展高企培育、品牌創建等,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拓寬企業貸款渠道。

(八)關於“人才總量偏低。2016年度全縣入選省、市高端人才較少,在淮安市居於末位”問題的整改。

1.調整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審議通過《漣水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重點人才工作職責》《漣水縣引進重點產業緊缺人才及外來投資創業人員子女入學暫行辦法》和《漣水縣人才公寓使用管理方案》等;將人才工作納入2018年度科學跨越發展考核體系。

2.組織企業申報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和省級研究生工作站、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兩站三中心”。推動南京工程學院到縣經濟開發區開展產學研交流對接,與淮陰工學院開展政產學研合作。

(九)關於“群眾反映徵地拆遷、社會保障、環境汙染以及農村‘三資’管理、村(居)環境和幹部亂作為的問題比較集中。巡視期間,群眾反映村(居)幹部小微腐敗、不作為亂作為問題以及涉軍群體上訪問題較為集中。居民拆遷安置問題長期未能解決到位”問題的整改。

1.成立漣水縣安置房建設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縣領導任副組長,並下設辦公室、幫辦工作組、法律保障組等一辦兩組,進一步完善組織領導,加強組織保障。各項安置工作正在積極推進。

2.通過擴大社保政策知曉率、延長服務時間、開闢綠色通道,設立自助辦卡機等方式,提高便民利民服務工作水平。在部分鄉鎮社會管理服務中心開展社保卡辦理業務。

3.開展環境汙染排查整治活動。共排出“散亂汙”企業、畜禽規模養殖場、城區環境整治等問題31個,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對部分企業進行環境監管“雙隨機”檢查,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責令限期改正,並實施行政處罰。

4.成立村級財務陽光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座談會研究解決村級集體資金結算專戶、村務卡辦理過程中的疑難問題,舉辦村級財務陽光監管工作業務培訓班。

5.結合農村環境整治長效管護工作實際,每月底對各鄉鎮村莊環境整治工作進行綜合考核;利用報紙、電視、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對每月考核結果進行公佈。繼續做好典型示範帶動作用,以創建市級示範鄉鎮為契機,推動全縣村莊環境管護水平的提高。

6.召開全縣作風建設會議,部署“公事膽小、私事膽大”專項整治工作,印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紮實開展執行力提升、決策部署落實推進、深化“陽光扶貧”監管、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治理等四個專項行動。通過《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電視專欄、“醉美五島湖”微信公眾號對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

(十)關於“落實中央、省委精準脫貧工作要求不到位,規劃統籌思路不寬,項目前期調研不充分,組織實施推進不力”問題的整改。

1.召開全縣“陽光扶貧”工作推進會,對扶貧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推進緩慢的項目,收回扶貧資金,重新安排其他扶貧項目。

2.完成漣沭片區旱改水項目一期水下工程驗收並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已進場施工,三期工程正在編制施工圖紙。

3.加快2018年底扶貧項目庫建設力度,2019-2020年度項目庫正在建設完善當中。

(十一)關於“結對幫扶形式主義嚴重。部分幹部幫扶方式簡單,停留在走訪慰問、拍照上傳,幫扶脫貧實效差”問題的整改。

充分發揮“陽光扶貧”監管系統作用,常態化做好季度走訪、信息採集錄入工作。7月份,縣委主要領導召開陽光扶貧領導小組會議,專題部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回頭看”工作。

(十二)關於“少數幹部存在‘優親厚友’,侵害群眾利益等問題”的整改。

1.今年以來,共立案查處涉及扶貧民生領域問題39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5人。

2.按照《淮安市農村低保專項治理三年行動(2018-2020年)實施方案》,開展城鄉低保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範社會救助行業和城鄉低保操作規程,嚴肅查處農村低保中的“人情保”“關係保”等問題。4月份以來,全縣通過核查取消了1281戶、3542名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群眾。對158戶、414名城鄉困難群眾進行核實並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3.結合精準扶貧脫貧“回頭看”專項行動,深入查找“優親厚友”“營私舞弊”等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到目前已開展專項督查2次,印發督查通報1期。完成全縣53個省、市定經濟薄弱村巡察全覆蓋。

(十三)關於“縣委對財政債務壓力缺乏超前謀劃。2015到2017年,政府性債務年均增速較高,2017年負債率高於國家公佈的負債率”問題的整改。

1.根據省財政廳《關於做好地方債務化解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向省財政廳報送了《漣水縣地方債務化解方案》,計劃到2026年完成省目標要求。

2.及時調整充實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切實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與縣有關單位簽訂《2018年債務風險防範責任書》。

3.召開全縣2018年實體經濟發展會議,要求全縣上下進一步強化重抓企業培育、質量強企、金融支撐導向,通過優化幫辦服務,大力發揚“店小二”服務精神,重點解決好項目“數量不多”“質態不高”“推進不快”三個問題,推動實體經濟發展走向更高形態,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先進企業、先進單位、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十四)關於“金融風險防範意識不強”問題的整改。

1.今年以來,直接催收資金500餘萬元,通過法律渠道訴訟企業3個,計劃抵押還款1個企業。追回代償資金727.5萬元;下一步繼續加大追收力度。

2.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分別對全縣互助社所在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逐一開展工作約談,明確監管職責,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聘請中介機構對全縣互助社開展專項審計;建立互助社聯席會議制度。

(十五)關於“民間資金在房地產領域放高利貸。縣委對民間資金在房地產領域放高利貸等突出問題底數不清,打擊不力”問題的整改。

加大宣傳力度,懸掛橫幅58條,發放宣傳資料3000餘份,走訪50多家房地產企業和項目樓盤。通過摸底排查、風險評估對排查發現以及群眾舉報的非法集資、騙取貸款、高利轉貸、非法經營等問題進行分類彙總,排查出存在非法集資、騙取貸款等風險隱患企業5家,立案查處1家。

(十六)關於“城市規劃建設重‘新城’輕‘舊城’。老城區提檔升級、學校危房改造以及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滯後,清漣大道開工三年只完成投資計劃43%”問題的整改。

1.成立專業保潔隊伍,對城區18個社區的背街小巷進行長效保潔。累計出動城管執法人員250餘人次,針對佔道經營、大排檔、露天燒烤等影響市容市貌行為,開展多次專項整治行動,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200餘份,暫扣各類物品600餘件,批評教育200餘人次。7月份以來,查處非機動車及行人各類交通違法行為2797起,機動車不禮讓行人444起;查扣非法營運電動三輪車155輛,其中闖禁區138輛、禁區外17輛;拆除非法裝置134輛。通過報紙、電視、微信公眾號、今日頭條等媒體和LED顯示屏曝光違法行為4期、130人次,累計閱讀量達7萬餘人次。

2.投資900萬元的1所小學教學樓項目正在辦理開工前手續;投資4.4億元的1所學校新建分校項目正在建設當中;投資20萬元的1所中學教學樓和辦公樓外牆粉刷項目預計8月底完工;總投資1700萬元的2所小學幼教樓及附屬配套工程已完工;部分小學多媒體教學終端更新項目計劃投資170萬元,預計9月底安裝到位。

3.今年以來,投資2200餘萬元,先後對總長2500米的城區安東路和常青路部分路段實施大修工程,目前已完成總工程量的80%左右,預計年底前竣工通車;投資1000餘萬元,先後對總面積4300餘平方的城區炎黃大道、金城路等3條人行道實施改造工程,目前已部分完工,預計年底前全部竣工。

4.截至目前,清漣大道累計完成投資8.794億元,其中建安費6.015億元,分別佔總額的58.6%、54%。已提前編排施工計劃,待拆遷掃尾工作結束,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後,督促施工單位立即進場作業,確保整體工程如期完成。

(十七)關於“汙染防治工作落實不徹底。工業企業環保管控不嚴,開發區內多家企業一段時期內廢水、廢氣超標排放;鄉鎮汙水處理設施不完善,有4個鄉鎮新建擴建汙水處理廠尚未正式運行,個別鎮部分村莊汙水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遲緩”問題的整改。

1.組織對園區內企業開展雙隨機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履行環保相關手續、汙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汙染物排放情況、環評環保“三同時”等。對排查發現的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

2.與南大環科院簽訂環保管家服務合同,對園區內企業開展環保監察,進行環保核查“回頭看”,指出企業存在的環保問題;開展環保現場監察,下達交辦單,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到位。

3.對“回頭看”交辦的重點企業突出環境問題,實行包案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制定祁六溝沿線企業雨汙水管道全面排查工作方案,對存在問題及時交辦限期解決。

4.前進鎮、東胡集鎮、成集鎮加快汙水處理廠建設並於7月份正式運行。高溝汙水處理廠於2016年11月開始擴建,2018年5月投入運行;高溝汙水管網2017年12月開工建設,2018年8月份可投入使用。

5.個別鄉鎮及時會同縣環保、住建部門現場會辦汙水管網建設事宜,施工隊已進場施工。

(十八)關於“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發展不均衡”問題的整改。

1.開展全縣無證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啟動全縣部分學校的新建、改造項目建設,協調個別鄉鎮小學的部分學生就近到相鄰中學的閒置教室上課。

2.成立全縣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領導小組,召開全縣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推進會,推動全縣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進程。

3.縣政府分管領導對改擴建和新建衛生院項目進行現場督辦推進。對基層醫療機構人員和核定床位數進行摸底調查,加快縣中醫院、高溝三院異地建設進度。

4.通過公開招聘方式,引進適宜人才充實到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推行基層醫務人員“縣管鄉用”,相關制度正在草擬。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共招生35名,近期與考生簽訂合同。部分醫院將先後招聘編外專業技術人員。

(十九)關於“城鄉居民收入長期低於省、市平均水平。2017年全縣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44元,較全省平均數少14980元”問題的整改。

1.今年以來,新增城鎮就業9601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3815人,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415人,新增農民轉移就業5013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1.74%。機關事業人員養老金增長5%,企業職工養老金增長5.5%,約每人每月提高130元左右。自8月1日起,城鎮職工最低工資從1520/月調整到1620元/月,增長6.58%。

2.今年上半年,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86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019.9元,增幅9.9%。

(二十)關於“縣委對‘抓好黨建是最大的政績’認識不足。2017年縣對鄉鎮科學跨越發展考核指標300分,涉及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指標僅有22分”問題的整改。

實施基層黨建“黨員責任田”工程,強化黨建工作責任;將黨建項目實施情況納入季度黨建督查必查內容,年底集中開展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調整完善《2018年度全縣科學跨越發展考核辦法》,增加黨建工作指標項目,提高考核分值。

(二十一)關於“思想政治建設流於形式。縣委中心組政治理論學習重形式、輕實質,學習貫徹十九大報告精神不深不實,部分鄉鎮黨員領導幹部對報告中有關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基本要求普遍不瞭解”問題的整改。

1.將解放思想、改革開放、高質量發展等內容納入全縣黨委(黨組)中心組專題學習計劃;縣委中心組專題學習研討經濟發展高質量、改革開放高質量、文化建設高質量等調研報告;邀請南京大學信息管理學院教授就輿情應對工作作專題輔導。

2.通過“e學e行”理論微傳播平臺,提高黨員幹部理論學習的主動性,增強吸引力、提高便捷性。在全縣開展“學習十九大 崗位建新功”黨員幹部半月談、“學習十九大 擁抱新時代”基層宣講系列活動。“七一”前夕,全縣黨員幹部先後到聯繫點上黨課。

3.做好全縣基層黨組織“統一黨員活動日”學習活動,要求支部書記講一次黨課,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編制《基層黨建應知應會一本通》和十九大精神學習知識讀本;通過“安東先鋒”微信公眾號、“安東先鋒”微信群、“漣水支部書記群”和“一村多群”等平臺定期推送黨務知識。

4.全縣各單位先後開展紀法宣講“千百萬”行動,縣委書記帶頭組織全縣領導幹部開展紀法宣講活動。要求被巡察村(居)所在鄉鎮黨委書記要講一次黨課、組織委員講一次黨章、紀委書記講一次黨紀,組織村(居)黨員開展黨建黨務應知應會知識測試。

(二十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問題的整改。

1.製作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雙重組織生活紀實表,記錄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情況;民主生活會召開期間,安排工作人員全程參與,會後對民主生活會會議記錄進行查看。

2.縣委常委會、縣政府領導班子先後召開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縣委常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按照規定,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會。

(二十三)關於“組織建設不規範。機關黨建工作缺乏監督指導;少數企業改制後黨員組織關係未能接轉;部分村(居)黨支部軟弱渙散,支部書記年齡結構老化,農村黨員後備力量儲備不足”問題的整改。

1.開展縣級機關黨組織建設提質增效“三項行動”,加強對縣級機關黨組織的業務監督指導;組織對全縣“空殼”基層黨組織情況進行排查。

2.縣四套班領導掛鉤聯繫19個軟弱後進基層黨組織,指導做好整頓轉化工作;印發《2018年度基層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考核實施細則》,將軟弱後進村整改轉化成效同鄉鎮黨建考核掛鉤;組織開展對村級班子建設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結合調研情況對村級班子進行調整。

3.下發《關於開展黨費繳納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黨費繳納工作;個別單位黨組織已將黨費補繳到位。

(二十四)關於“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縣委班子成員未將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述職報告和民主生活會;縣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析研判聯席會至今未召開專門會議”問題的整改。

1.制定2018年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目標考評實施細則,全面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細落實。巡察工作中,對縣環保局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縣委常委會先後多次研究意識形態工作,縣委中心組圍繞意識形態工作相關內容組織學習研討;邀請市委黨校副校長為全縣青年幹部作意識形態工作專題輔導。將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全縣科學跨越發展考核體系和黨員幹部年度述職和考核內容。

2.建立意識形態領域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分析研判,並對全縣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評估。

(二十五)關於“影響社會穩定的負面信息處置不及時。有的大型非法標語牌多年來未獲有效處置;主流媒體站位不高,網絡輿情處置能力不強,對一些自媒體平臺引導管控不足,縣域內黑網吧、‘小耳朵’、非法出版物等違法違規問題未能根除”問題的整改。

1.在全縣舉辦“網聚你我 愛在漣水”網絡文化主題活動,弘揚網絡正能量。2016年,在全省率先開展微信公眾號屬地備案;2017年,與屬地網站、貼吧、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簽訂責任狀;兩次約談屬地新媒體,簽訂自律承諾書。

2.相關部門聯合對全縣戶外廣告進行拉網式排查,制定出臺《創建文明城市實地考察點位公益廣告內容導則》,進一步規範廣告行業,個別地方非法標語牌已被拆除。全縣所有基層黨支部每月開展一次“黨員活動日”活動;印發《關於認真組織開展2017-2018年度全縣基層黨員冬訓工作的意見》,高質量開展基層黨員冬訓工作。

3.圍繞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這一主題主線,在縣主流媒體開設專欄專題專版,先後刊發新聞稿件、播報新聞,大力進行主題宣傳,切實提高新聞輿論的引導力、影響力。

4.相關部門對城區出版物市場、“小耳朵”銷售和網吧進行重點執法檢查,對存在違規經營行為的網吧進行立案查處;對涉嫌銷售衛星電視地面接收器的門店,進行現場暫扣並調查處理。

(二十六)關於“部分領導幹部對宗教問題有麻痺思想。農村地區信教群眾多,人員結構複雜,個別邪教組織控而未絕,部分領導幹部對宗教問題有麻痺思想,黨員信教問題依然存在”問題的整改。

1.對鄉鎮統戰委員進行專題業務輔導,發放《宗教事務條例》《宗教工作手冊》,宣講宗教政策,提高處理宗教問題水平和管理能力。

2. 印發《關於做好宗教活動場所安全工作檢查和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的通知》,對宗教場所和宗教活動安全穩定進行全面打查。今年以來,抓獲法輪功邪教組織成員2人、全能神邪教組織成員16人,其中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人,行政處罰11人,其餘人員均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現有案件正在辦理之中。

3.將黨關於宗教問題的理論和方針政策納入幹部在線學習內容,引導黨員幹部加強對宗教基本知識的學習。加強基層幹部對有關宗教理論政策的培訓,推動宗教工作屬地管理責任的落實,增強鄉、村黨組織做好宗教工作、處理宗教問題的政治敏銳性。組織宗教教職人員參加愛國主義學習班,教育宗教教職人員增強愛國守法意識,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4.召開全縣宗教團體政治學習會,要求各宗教團體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對信徒的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等教育,加強教職人員管理,發揮好教職人員的示範作用。

5.組織全縣各鄉鎮黨委對黨員信教情況開展“回頭看”,對支部所屬黨員信教情況再次全面過細排查,針對排查出的信教黨員,由黨組織視情節分別給予處置。

(二十七)關於“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有關加強幹部培養的文件精神不力”問題的整改。

1.出臺《漣水縣黨政幹部鼓勵激勵實施辦法(試行)》,鼓勵幹部提升專業能力、參加在職學習;舉辦鄉科級副職幹部專題培訓班。加強對幹部在線學習情況的督促檢查,下發督查通報。

2.召開百名年輕幹部一線鍛鍊工作部署會,選派年輕幹部到經濟發展、信訪穩定、脫貧攻堅“三個一線”成長曆練;舉辦青年幹部培訓班。新提拔鄉科級領導幹部中,35歲以下優秀年輕幹部配備比例逐步提升。

(二十八)關於“選人用人公信度不夠高”問題的整改。

1.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嚴把人選入口關,不斷提升選人用人科學化精準化水平,對擬提拔重用的人選全部實行專項報告,以後將常態化執行。

2.做好縣管幹部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係信息採集工作,對全縣鄉科級領導幹部親屬關係進行全面梳理,建立鄉科級幹部親屬關係信息庫。抓好選任科員級幹部人選親屬關係報告和任前審批工作,從源頭上防止“近親繁殖”問題。

(二十九)關於“‘帶病提拔’問題仍然存在”問題的整改。

1.嚴格執行幹部選任“雙簽字”“凡提四必”等相關規定;堅持事前聽取紀檢機關和巡察機構意見,沒有明確答覆的,不推薦、不考察。

2.完成鄉科級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集中填報和抽查核實工作,梳理彙總相關問題按規定進行處理;個別幹部因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存在漏報問題,被提醒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3.組織開展2015年以來提拔後受到紀律處分幹部選任過程“回頭看”,未發現有新的“帶病提拔”情況。

(三十)關於“‘三超兩亂’及‘吃空餉’現象未杜絕。有的單位部門自行設置職務並配備幹部;有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長期不上班,個別黨員幹部長期離崗違規參與經濟活動”問題的整改。

1.對超配幹部制定初步消化方案,結合鄉鎮佈局優化調整,明年上半年完成專兼職幹部消化任務。

2.科級幹部調整前,嚴格按照市委組織部職務預審相關規定報送材料,在徵得同意後,再啟動推薦考察程序。

3.向相關單位發函要求對長期泡病假不在崗人員逐一核實,摸清人員情況。對全縣各單位“吃空餉”問題進行清理並組織“回頭看”,進一步規範人事管理流程。

4.成立由組織部門和紀檢機關參加的聯合調查組,對個別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加大黨政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管理力度。

(三十一)關於“懶政怠政現象突出。服務意識淡薄,2017年集中更換居民社保卡過程中,有的村民一整天都未能辦理”問題的整改。

1.在縣政務服務中心開展亮標準、亮職責、亮承諾、比實績“三亮一比”主題活動,依託醉美五島湖微信公眾號分類推送4期;組織服務對象、市民、網友分層次對各部門窗口服務實績進行評選,推動工作改進,優化服務發展環境。

2.在縣電視臺開設《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專欄,先後報道26家單位開展專項整治做法。對2017年度幫扶任務未落實的3家單位予以全縣通報批評;對“263”專項整治中被媒體曝光的2個鄉鎮畜禽養殖汙染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問責9人次,提醒談話3人次。

3.有序開展“作風建設年”“三問兩如何”活動,查擺各類問題336條,督促整改、提升效能,引導窗口服務人員轉變觀念,提高效率。通過發放宣傳單、微信公眾號發佈社保卡相關問題解答、開通社保卡查詢端口等方式,進一步擴大社保政策社會知曉率;通過增加窗口人員、延長服務時間、開闢綠色通道、設立自助辦卡機等方式,提高便民利民服務工作水平。

4.在黃營鄉社會管理服務中心勞動保障窗口試點辦理社保卡各項業務;制定《漣水縣社會保障卡向鄉鎮延伸實施方案》,年底前實現鄉鎮辦理社保卡業務全覆蓋。

(三十二)關於“不作為問題嚴重。少數公墓擅自改變公益性質、違規擴建佔地、超標收費,相關部門和單位推諉扯皮未依法查處”問題的整改。

1.漣城鎮及有關部門已依法對相關公墓的違規違法問題進行了查處。

2.正在對相關部門、單位履職不力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將嚴格依法依規追責。

(三十三)關於“工作作風不實。巡視調研期間,少數單位向巡視組提供虛假材料”問題的整改。

縣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個別單位黨組織進行通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責成2個鄉鎮黨委對相關責任人立案調查,要求黨委分管人作書面檢查;縣委分管領導對2個鄉鎮黨委主要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責成相關單位出臺文件規範發文登記和審批流程;下發通報,教育警示他人。

(三十四)關於“黨員幹部管理‘寬鬆軟’。縣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上緊下松,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意識淡薄,2017年,有的黨組織書記未與班子成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或‘一崗雙責’責任書;紀檢監督走形式,有的鄉鎮對多名扶貧違紀黨員幹部談話問責事先做好筆錄模板,當事人簽字走過場;幹部日常監管不到位,個別紀檢幹部律已不嚴執紀不力”問題的整改。

1.制定縣委履行主體責任、縣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季度工單;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履行責任紀實機制。個別單位黨組織制定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2個單位黨組織書記分別與班子成員簽訂《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2.今年以來,開展提醒談話239人次,誡勉談話110人次,通報批評118人次,函詢125人次,責成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7場;制定《提醒談話、誡勉談話規範(試行)》,下發《關於對“第一種形態”實施情況檢查的通知》,對全縣運用“第一種形態”情況進行檢查。教育部門印發《全縣教育系統進一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組織對“三公經費”管理、津補貼發放及“小金庫”等內容進行了自查;下發《關於嚴禁違規操辦“升學宴”、嚴禁參加“謝師宴”的通知》,要求各校和教師簽訂承諾書。

(三十五)關於“巧立名目濫發津貼福利問題較多。有的單位違規發放值班費,有的濫發工作經費”問題的整改。

1.個別鄉鎮領導班子成員違規發放工作經費已全額退繳財政賬戶。個別部門違規發放值班費用已全部清退到位,對個別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責成分管負責人作書面檢查。

2.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財政財務管理的通知》,組織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津補貼發放情況開展自查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三十六)關於“公務接待支出管理不嚴格。有的鄉鎮存在審批手續不規範、來客和接待人員數量不清等問題”問題的整改。

1.先後責成2個鄉鎮政府主要領導、財政所長作出書面檢查;2個鄉鎮黨委主要負責人被提醒談話。

2.組織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三公經費”管理情況開展自查和重點檢查,對存在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責成及時整改到位;調整完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接待管理有關規定。

(三十七)關於“違規接受企業老闆宴請情況依然存在。少數幹部違規接受企業老闆宴請情況依然存在,有的造成負面社會影響”問題的整改。

對接受企業老闆私人宴請的個別鄉鎮政府主要領導予以黨內警告處分;下發《關於開展“三公經費”管理、津補貼發放及“小金庫”等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縣範圍組織開展專項檢查,防止“四風”問題、隱身變異等問題。

(三十八)關於“超標辦公用房整改不實。個別鄉鎮班子成員超標辦公用房未實際清退”問題的整改。

個別鄉鎮政府超標準辦公用房全部整改到位;組織對全縣副科級以上人員辦公用房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三十九)關於“重點領域以權謀私現象依然存在”問題的整改。

組織黨員幹部分層次觀看警示教育片《底線》,在全縣77個單位(部門)巡迴播放,用身邊不作為、慢作為、蠅貪等鮮活案例及違規違紀人員的現身說法加強對全縣黨員幹部警示教育,將受教育對象延伸到村(居)“三大員”,約8000名黨員幹部受到教育。組織紀檢監察干部、發案單位及全縣重熱點崗位60餘名黨員幹部旁聽了原人防辦主任劉海蛟案庭審過程。組織各單位進行廉政風險點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出臺完善制度。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對政府投資類工程項目標後監督工作開展重點核查。

(四十)關於“存在基層幹部‘公事膽小、私事膽大’亂相。2015年以來,縣紀委立案查處村(居)幹部在救災救助、補助金髮放等民生領域侵害群眾利益案件214件,佔村幹部違紀案件41%,個別村支書吃拿卡造成惡劣影響”問題的整改。

1.對違反村(居)權力運行規定典型問題進行通報,要求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加強對農村黨員幹部的管理,強化對村級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嚴肅查處突出問題,維護村集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今年以來,針對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給予黨政紀處分69人、問責11人。

2.2016年6月,灰墩辦事處墩南村原支部書記徐某因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土地款問題被開除黨籍。

(四十一)關於“部分問題整改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黨的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等問題整改未能做到有力有效,基層黨建、黨內政治生活等方面依然存在較多薄弱環節”問題的整改。

1.在“e學e行”理論學習平臺上傳關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相關學習課件,供全縣黨員幹部下載學習。出臺《黨委(黨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編髮輿情快報,約談兩家新媒體、與新媒體簽訂責任狀,舉辦漣水縣第二屆網絡文化節。

2.在全縣開展“空殼”黨組織排查清理工作,制定並下發《2018年基層黨建工作要點》、《漣水縣基層黨建年度工作清單》,編印《基層黨建應知應會一本通》;實施基層黨建“黨員責任田”工程,以縣四套班子黨員領導幹部、鄉鎮黨委書記、機關黨委(黨組)書記、村(居)部分黨代表等為主體實施黨建項目;召開全縣基層黨建“黨員責任田”項目調研活動暨現場推進會,下發《2018年“黨員責任田”項目實施情況督查通報》。

3.組建回訪督查組對完成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部分單位黨組織開展回訪督查。完成包括省、市定經濟薄弱村在內的87個村(居)巡察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我縣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進展,但個別事項的整改成效,離省委的要求、幹部群眾的期待還有差距。下一步,縣委將繼續嚴格對照巡視反饋意見,常抓不懈、久久為功,堅決鞏固整改成果,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於民。

一是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始終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修復政治生態、全面加強黨的建設的一次重大政治機遇,不斷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提高巡視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以最嚴肅、最認真、最堅決的態度,紮實抓好整改落實,確保巡視反饋問題一個不落、見底清零。

二是持之以恆抓好整改。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繼續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對已完成整改的,認真組織“回頭看”,查缺補漏,補齊短板,確保不反彈。對未完成整改的,認真做好分析研究,弄清原因、完善措施、限時辦結、科學推進,確保整改到位。對短期內難以解決的問題,制定工作推進計劃,按時間節點整改,直至徹底解決。

三是加大問責追責力度。針對反饋問題整改持續跟蹤督導,掛賬督辦,按時銷號。在督導過程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及時移交辦理,對進展緩慢、推進不力、出現問題反彈的部門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嚴肅處理,確保問題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四是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做到整改一項鞏固一項,確保形成具體的可檢查、可衡量的整改成果。特別是圍繞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採取有針對性的補救措施,注重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形成長效機制,推動整改工作抓常抓長,落到實處。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聯繫電話:0517-82992826

聯繫單位:漣水縣委巡察辦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漣水縣委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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