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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前培訓
警務輔助人員上崗前應當進行不少於10天的崗前培訓,培訓採取軍事化管理、集中授課的形式,培訓課程由市局制定的公共科目及用人單位結合實際工作制定的選修課程組成,其中包括:公安職能、管理制度、法律法規常識、紀律作風與保密教育、隊列條例和警務禮儀以及相關崗位業務等。警務輔助人員實行“逢進必訓”原則,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02—
業務培訓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定期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警務輔助人員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每季度不少於1次、每年累計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周,除崗位業務、隊列體能訓練、紀律作風養成、忠誠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外,根據不同身份有針對性的開展以下培訓工作:
(1)文職輔警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文寫作、計算機操作、文書處理,公安網使用規範等。
(2)勤務輔警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實戰技能培訓、駕駛技能培訓、急救知識培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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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值培訓
用人單位要在警務輔助人員隊伍中選拔表現優秀、業績突出的警務輔助人員開展輪值輪訓,培訓採取集中授課、系統學習,邊學邊練、戰訓合一的形式,選拔培養出一批警務輔助人員隊伍中的骨幹力量,納入瀋陽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人才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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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升培訓
根據公安部警務輔助人員改革工作方案,將有“輔銜制”,待政策正式實施後,按照“逢晉必訓”的工作原則,將對符合晉升條件人員開展等級晉升培訓。
瀋陽本次改革,目的主要是為了強化輔警隊伍能力,提高輔警素質,加強管理。主要在三個方面進行了改革:加強培訓應用、合同制考核機制、輔警人才庫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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