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落得如此下場,爲什麼不利用法律做武器,說出真相?

阿佩呀


朴槿惠從風光無限的女總統淪落為階下囚,再到韓國的歷史罪人,從韓國曆任總統的悲催下場來看,朴槿惠單法律武器是不可能擺脫這個悲慘遭遇的,韓國總統除朴槿惠是女總統,其餘的全是男性,他們同樣沒有好下場的命運,朴槿惠作為一個女流之悲,無父無母、無丈夫、無子女的三無總統,怎能逃脫得不了現任總統的政治報復,政治報復一旦形成,運用法律不管用,說出真相更不管用。

朴槿惠從閨蜜干政門彈劾下臺,韓國民眾過於小心眼,多次遊行示威要求將朴槿惠羈押起來,可見朴槿惠即使說出真相也不頂用,也得不到民眾的原諒。就從韓國司法的程序來看,韓國法律毫無章法可言,有法可依形同虛設,從朴槿惠的閨蜜干政門的錯誤演變成刑事犯罪而遭遇逮捕,本來毫無違法證據,可是韓國司法部門採取的是先抓人,後蒐集證據和查找證人,這明顯不符合法律程序。

朴槿惠想運用法律證明自己的清白,她何嘗不想,但是她運用法律管用嗎?朴槿惠被逮捕後羈押期限6個月後無證據無證人就可以無罪釋放,可是6個月期限剛滿時,本無證據證人就可以釋放的,但是韓國司法部門並沒有釋放,又延長了羈押,這分明不是法律可以解決的問題,朴槿惠其後的庭審、一審、二審更毫無法律程序可言,朴槿惠庭審百多次,被延長羈押後時間裡各種庭審,就是檢方、法院單方面在進行,朴槿惠既不出庭,也不委託律師辯護,可檢方將朴槿惠執政期間的各種錯誤誇大為犯罪,指控罪名多達20餘項,即便朴槿惠不出庭不認罪,可法院依法進了一審、二審。可見運用法律拯救朴槿惠是不可能。

運用法律不頂用,如果朴槿惠說出真相更不頂用,韓國民眾心眼小,誰當總統誰就是他們的罪人,朴槿惠一審被24年,二審被判32年,可是韓國民眾又有多少為朴槿惠喊冤呢?他們完全現任政府給迷惑了,神經已經麻木了,他們就沒有想一想,一個不婚不嫁的60多歲女總統為什麼要去犯罪?朴槿惠受賄貪汙那麼錢可能嗎?朴槿惠要那麼多錢幹什麼?這樣的民眾最基本的道理都想不到,他們還相信真相嗎?



舞動人生124


朴槿惠被“丈夫”重判,就要說出“國家機密”,那麼她就不是朴槿惠了。也不可能當選第18屆“大韓民國”總統了。說出真相意味著“心靈”的背判祖國!


一,朴槿惠今天的結局是“歲月號”側翻事件,此事件被文在寅所在的共同民主黨利用了。媒體過多的作負面報道,朴槿惠成了“救援孩子”不利的罪魁禍首。

韓國截止今日都沒有對“歲月號”事件,如何發生的真正原因有一個客觀事實的解釋。而文在寅之流,就說是政府管理不到位,超載,超重和航行不規範而導致。事發後,不到10分鐘朴槿惠就命令各方積極救援,不能放棄一人。可媒體報道:朴槿惠7個小時不知下落,什麼“按摩,打針,更甚者與情人約會。”事實就是事實,朴槿惠沒有可解釋的,法院對此也沒有追究其刑責。朴槿惠不解釋,不說出真相,事實會替她解釋清楚一切。這才是真正的朴槿惠!

二,朴槿惠被外界質疑的引“薩德”入韓,這關乎韓國對外政策,是國家機密,朴槿惠能解釋嗎?解釋清楚再加一個判國罪,無法解釋明白,只有歷史和現實是最好的回答。

朴槿惠政府是簽了協議,可正式引進是朴槿惠停止總統職權行施期間。按裝發揮作用是文在寅政府手裡。誰是真正的罪人一目瞭然,何用解釋呢?

三,朴槿惠與日本簽訂“安保信息交換協議”;慰安婦賠償協議。這種關係日韓兩國未來合作與發展的協議,只有等待歷史的檢驗。

歷史問題終歸要有一個有膽有識的領導人來解決。可這兩件事法律最終也沒有對朴槿惠說三道四。證明朴槿惠並沒有作錯什麼,只是文在寅政府抹黑朴槿惠的一個“噱頭”而已。

四,國情院受賄36.5億韓元,可法院判朴槿惠6年,追繳33億韓元。這是最輕的判罰。是事實而非的判罰。

韓國法律規定受賄1億,起刑就是5年,可法院的判決如此之輕,難道法院是“枉判”。這中間究竟有什麼內幕只有“天知曉”!朴槿惠能說出錢的真實用途嗎?不能!這與美軍駐韓有關係。樸說出真相,美韓同盟關係如何維護,朴槿惠只能一人擔當,為4500萬韓國民眾受過了,這就是一位偉大的女性該付出的政治代價。誰讓她是“嫁” 給韓國的女人呢?

因此,個人認為:朴槿惠千錯萬錯,但熱愛自己的祖國“大韓民國”是忠心耿耿,為國付出的心是無法改變的。朴槿惠無需用法律手段解釋一切,只能說明他是一位偉大的女性。歷史會回答朴槿惠不解釋的真正原因。


何由之


朴槿惠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又追加8年,外加罰款1180億韓元。真的下場夠悽慘的,因為她從韓國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變成一個身犯重罪的階下囚。但是朴槿惠之所以又今天的下場,不是她沒有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利益(原來自己制定的律師團隊班子,參加訴訟過程。但是看到沒有希望的時候,就主動解散班子,聽之任之)。更不是因為沒有說出真相,而是有些真相真的一言難盡。不說還清楚,越說就感覺越不明白。甚至把自己染的光怪陸離,美醜難辨,真假不分!



例如,朴槿惠失誤於世越號沉船事故,但是醃沉船營救的前八個小時朴槿惠銷聲匿跡。從此朴槿惠草菅人命,貪圖享受,的說法成為主流媒體的聲音。根據後來解密的檔案看,朴槿惠的做法有點蹊蹺。難道她說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難道說動用軍隊不熟悉程序?難道說海軍救援需要國會同意?難道說草民性命不足掛齒?

例如,關閉開城工業園區。撤回韓方工程技術人員,斷絕了南北往來。成為民族熔斷的罪人。

例如,韓國國情院經費的確是她挪用的,有帳可查。難道說過去所有總統都是這樣乾的,所以我自己這樣幹天經地義,順理成章。以前的總統死的死了,李明博也抓起來了。儘管抓住宅李明博,也不是因為舉報,而是因為辯解!

例如,閨密干政案問題。難道能說過去崔敏太創永生教,對自己影響太大,所以對崔敏太女兒催順實沒有設防嗎?

例如,與日本簽署慰安婦治癒金協議。明顯顛倒黑白,混淆視聽,出賣靈魂出賣國家民族利益。日本希望一筆勾銷,朴槿惠希望從不提及。她能說什麼泥?

例如,選舉違背選舉法的事物。這個也許酒更難說清楚,說還不如不說。


再如,引狼入室,部署薩得,對韓國意義不大,分明是為了美國的利益,真正落實美國優先戰略,是美國利益的忠實執行者!


錦繡中華一捧土


朴槿惠進入了曠日持久檢方指控的庭審。儘管朴槿惠拒絕承認所有指控,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崔順實幹政是存在的。


既然崔順實幹政事實存在,崔順實的所有罪行朴槿惠就難逃干係。一個普通的60歲婦女在韓國政壇“呼風喚雨”,積累了大量財富,其根源是總統朴槿惠的密友。即便是朴槿惠沒有參與犯罪,那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朴槿惠沒有出庭申辯,也沒有上訴,法院依舊判處了39年監禁。那麼人們不禁要問既然朴槿惠拒絕承認犯罪事實,為什麼不利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已的利益呢?

法律有兩種職能:一是懲處職能;二是救濟職能。但法律還有另外兩種特徵:一是證據證明;二是事實推定。也就是說朴槿惠要採取法律救濟手段來推翻法院的事實推定,就必須承擔舉證責任。不承認不能說明事實不成立。可是朴槿惠又如何去證明自已?

話又說回來了,朴槿惠的犯罪事實真的成立嗎?朴槿惠貪汙35億韓元的國情院特殊活動經費,是財政給政府的秘密活動資金(如用於情報調查等),這些資金是以現金方式支出,使用這些資金只需提供費用報告,不用提供收據。而前國情院院長李炳浩和前青瓦臺秘書室室長李元鍾說是得到了朴槿惠的指示,由青瓦臺秘書轉交給朴槿惠。沒有任何書面證據。而朴槿惠原18項罪名,有15項涉嫌與崔順實共謀,也沒有書面證據。上述罪名朴槿惠均拒絕承認,也被法院指派的國選律師否認。檢方和法院一再延遲羈押和審判,就是證據不足無法定案。

朴槿惠從叱吒風雲的總統,一夜之間突然變成階下囚,這個心裡落差己經使朴槿惠萬念俱灰!一個總統最大的悲哀不是去直面法律,而是遭到了曾經追隨自己的萬民唾棄!從拒絕出庭和不同意電視直播可以看出,朴槿惠根本不想面對世界。還有必要去利用法律來澄清自已的事實?或許真相只有朴槿惠自已知道。

法律在正義者的手裡,就是維護公平正義;在統治者的手裡就是一種政治工具。


適情雅趣


為什麼朴槿惠不利用法律作為武器,向民眾說明一切事實的真相?這個問題的前提假設是,大多數國人都認為朴槿惠目前所面臨的一切都是文在寅迫害的結果,她是韓國政治鬥爭的犧牲品。但事實真的如我們想的那樣嗎?
(朴槿惠出庭受審)


我們的不信任源自於我們的主觀認知偏差,這跟我們固有的思維習慣有很大的關係。很多人可能因為朴槿惠是一位女性,她看起來非常柔弱,所以更容易博取我們的同情。但是外表的柔弱顯然並不代表朴槿惠就不會做違反韓國憲法的事情,不要只是憑藉自己的主觀情感去判斷其它國家的政治。

另外我們可能對於權力缺乏信任,當韓國總統接受法院的審判,我們就很容易聯想到政治鬥爭的戲碼。但是大多數人可能並沒有意識到,你的思維方式可能是固化的,我們習慣於用自己的價值觀和世界觀去理解這個世界,然而這往往會犯很大的錯誤。
(文在寅和朴槿惠)


比如最近有人提這樣一個問題:韓國法院對於朴槿惠和李明博案件的審理速度加快,這是不是因為文在寅想盡快結束這兩位前總統的案件?提問者顯然不知道一件事實,韓國是一個實行三權分立體制的國家,總統無權干涉法院的事務,所以朴槿惠和李明博的司法審判過程跟文在寅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再說朴槿惠的案件,不要總是認為她受到了文在寅的迫害,也不要認為她被韓國法院冤枉。韓國的民主體制雖然還不夠完善,但是它顯然已經在韓國國內穩定紮根,韓國法院沒有必要陷害自己的前總統,韓國現任總統更沒有操縱韓國法院的能力。
(韓國總統文在寅)


如果你認為韓國總統可以主導法院的司法審判結果,那麼請問為什麼曾經擔任總統的朴槿惠會被韓國憲法法院彈劾下臺呢?況且不要忘了,在朴槿惠被彈劾下臺的時候,文在寅還只是一位退休在家的閒人,難不成那個時候的文在寅就有能力把韓國總統鬥下臺?事實上朴槿惠的悲慘遭遇只是她自己咎由自取的結果,不要因為她看似柔弱就覺得她被人迫害。

朴槿惠一直在接受韓國法律的審判,她有自己的律師,她也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朴槿惠在接受法院審判的同時,她也在用法律武器為自己辯護,沒有誰不允許朴槿惠說話。但是法院審理案件講究的是證據,法院不能僅憑朴槿惠的一面之詞就認定她無罪。韓國檢方能夠拿出很多朴槿惠違反韓國憲法的證據,在鐵的事實面前,朴槿惠就算再怎麼為自己辯護也是徒勞。
(韓國憲法法院)


韓國法院代表的是韓國的正義,守護的是韓國的憲法,更體現了韓國人民的意志。在法院和政治家二者之間,韓國民眾顯然會更願意相信法院的判決,如果一個國家的法院都不值得這個國家的民眾信任,那麼這個國家差不多也到了非常危險的地步。不要總是認為朴槿惠背後有什麼真相,韓國法院的判決就是真相,因為這是一個民主的國家,所以這個國家的法院值得民眾信任。韓國政治可能並沒有我們想的那麼黑暗,我們只是習慣了某種思維方式。


李姓先生


人們如果懂她,就應該知道她為什麼執政四年不讓親弟弟到青瓦臺。她知道政壇的水很深,不想讓親屬關係授人以柄。結果智者千慮必有一失,她還是被文在寅暗算了。文在寅利用梨花大學設了一個套,套住了閨蜜的以權謀私,套出了崔順實的舊電腦,掌握了閨蜜參政的突破口。文在寅煽動學潮是輕車熟路。當年他就是因煽動學潮而被朴正熙逮,入獄。學潮帶動民潮,帶動眾怒,民潮帶動黨派跟風。加上文在寅薩德上大做文章,加上文在寅利用世越號沉船找碴,加上文在寅在韓日慰安婦問題上再踩上樸一腳,最後又找了個三星集團賄賂案,朴槿惠兵敗如山倒。

文在寅上臺後,很快安裝了薩德,罪過是前任的,美國人特別高興,連忙授予世越號沉船死難家屬國際人權獎,肯定了民眾反樸英勇壯舉。文在寅又憑著做過律師的經驗,凡是有挺樸的都有可能欲加其罪,受到起訴的威脅。另一方面又授予韓法官榮譽獎章。

從無數次審樸的折磨中看出,朴槿惠作為是一個總統的女兒,而且她的總統薪酬也不低,而她受賄的真金白銀到哪裡去了?為什麼李在鎔不作證,為什麼朴槿惠的秘書不作證。為什麼崔順實不作證。事實勝於雄辯。

槍桿子裡面出政權。文在寅在美國人手中就是個傀儡政權。美國人要他聽指揮,只要他乖,其它個人私仇公報,隨他便。

試想,此時此境,朴槿惠和誰講法律?我看朴槿惠不傻,而是我們太天真。


快樂人生40206654


樸謹惠就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如果說樸謹惠是罪有應得的話,不是大腦進水就是天生的白痴,完全不懂得什麼叫政治鬥爭。不是麼?政治鬥爭是以爭奪權財為目的的戰場,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勝者說我要為國民服務的話,僅是口號罷了,其實都是為了自已及兒女子孫萬代不受窮才是真正的動機。但是,縱觀古今中外的領導者,我認為樸謹惠是一個真正為國為民的總統,她之所以入獄,就是因為薩德系統正式簽字之後,韓國的經濟急速下滑,失業率上升太快,文在演於是就趁機利用媒體對樸謹惠進行抹黑,親自組織發動了反樸的燭光聚會大遊行。在薩德系統的立場表述上採取了反對部暑(內心同意部暑)的戰術,才上位的。沒有薩德,文在寅絕對不可能上臺,樸謹惠最少也能幹完本廟總統,更不可能入獄。(1)樸為了避嫌,跟自已的親人斷了往來,還依法將親人送進了大獄。(2)樸未任總統時就繼承了父母的遺產,本身又是一位成功的企業家。當上總統後,年薪應該很高,退休後又有不錯的高福利。樸又是三無的老年人了,再貪些錢給誰用呢?(3)金無足赤,人無完人。作為竟爭上位的總統,不可能會使人人獲利。因此,利益受損的人就利用薩德系統(對韓國造成的損失)這個千年難逢的機會讓樸入了獄。但樸也有一定的過錯,就是對朋友的過度信任,讓崔等人甩鍋成功。(4)文在演就是反樸的老大,如果讓樸無罪釋放,那麼文氏集團不就成了非法組織了嗎?樹倒猴子散。誰也不會為了一個失勢的孤老太婆而不要命地去與強大的政府機構硬拼。欲加之罪不愁沒有詞,面對有領導有組織有軍隊警察的國家,樸謹惠也只能任人宰割了。樸之所以不出庭不上訴的原因是:(丨)上訴已無用,倒不如保持沉默給文在寅臺階下,為日後特赦自己創造條件。(2)無聲地表示對文氏集團的不滿。(3)希望自已的不幸,能得到國民的同情,讓鐵粉們向政府施壓。(4)權大於法是永遠不變的真理。上訴只會招致文氏集團的不滿,(威脅到政府的合法性)政府就會利用媒體,誤導韓民。總之,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很多並非二百五的風雲人物就是這樣被宰割的。不是麼?薩德協議尚未簽字時,樸謹惠李明博為啥一項罪名也沒有呢?樸的律師團隊為啥要辭職?國選律師雖對樸的判決不滿,但文氏集團為啥不考慮?樸貪的錢用在了什麼地方?為了避免受到處罰,樸的手下難道沒有甩鍋的可能嗎…………這些問題誰能解釋得清楚明白呢?為了不失去飯碗,公檢法也只能按照文狗的意思辦理了才是真象。僅憑少數的人,想推翻韓國的文氏集團就是白日做夢!媒體就是殺人不見血的刀!但願文在演在其任期內會特赦了這個可憐的孤老太婆吧!樸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失去了總統寶座,也就是對樸的懲罰了!因為樸絕對沒有貪的動機和必要,但被人利用了也是有可能的。再者,我們看問題應該要一分為二地拋開民族主義精神,才能公正客觀地評論樸謹惠(樸為了韓國的安全,引進薩德系統應該是對的。中國在南海造島不也是為了中國的安全嗎?)。個人觀點,勿噴!


楊二慶68


朴槿惠從韓國曆史上支持率最高的女總統到被民眾彈劾倫為階下囚,韓國政局紛亂細思極恐。從樸彈劾下臺之際,樸就對自己的政治生涯畫上了句號,命運對這位孑然一身的女子沒有半點垂憐,動盪的韓國政局同樣沒有給她任何喘息的機會。韓國這樣一個在大國裂縫中生存的國家,長期政局和主權的動盪令民眾缺少安全感和民族信仰,性格上易走極端。朴槿惠將一生期許了韓國,將自己連同命運一起嫁給韓國,這樣一位初心純正的總統用自己國民女兒的身份熱愛韓國,為韓國民眾縫合過去的傷口。從命運的黑手操控她彈劾入獄,樸便為自己關閉了申訴之門,韓國真正意義上的民族強盛,恐會因此錯失百年!



天馬圖說


不看韓國外樸粉小編們的文章,就不知道什麼是,瞪著眼睛說瞎話;就不知道什麼是,胡說的等級,到了八道的地步。難道不是嗎?

朴槿惠何許人也!說起她爹朴正熙來,那也不是什麼凡人。朴槿惠作為侵華日軍軍官的後代,日本韓奸走狗之後,緊抱美國主子大腿之人,落得如此下場,跟她所受到反華坑華的家教,沒有關係嗎?


那些吹捧朴槿惠愛國愛民的人,愛的是哪個國家?是日本,美國,還是韓國?朴槿惠又是愛的哪國人民?如果說她愛的是韓國人民,那韓國五千萬老百姓都是白痴,都是傻逼。唯獨依靠韓國外的樸粉小編們站出來,給韓國民眾指條明路,看!樸大總統,多愛你們,你們怎麼不領情道謝呢?怎麼能不頂模禮拜?

朴槿惠被彈劾下臺之前,就組織了二十多人的韓國頂尖律師團隊。就是為了通過法律,挽回敗局。結果是韓國憲法法院判決,朴槿惠被韓國國會彈劾有效;朴槿惠在任總統期間,做了有違憲法,敗壞法律,讓民眾對政府喪失信任;朴槿惠被韓國憲法法院判決,立刻剝奪總統權利,剝奪總統稱號,剝奪總統的一切權利及福利待遇,立刻搬出青瓦臺總統府。


朴槿惠為何面對4%的民意支持率,遲遲沒有宣佈辭職下臺,以示負責。就是因為聽從了那些律師團隊的建議,感覺韓國憲法法院不會把自己怎麼樣。結果出乎意料。

隨著朴槿惠被拘押在拘留所,出席庭審之後,朴槿惠才知道自己所犯罪行,被韓檢特檢組辦成了鐵案。面對法庭審理,法官質詢,當初信誓旦旦的說,自己無罪的朴槿惠,終於明白了,面對韓檢一條條的指控,靠什麼律師團隊也白費了。


朴槿惠一審被判重罪,她為什麼不再想通過法律打官司,為自己辯護?那就是因為朴槿惠知道,通過法律答辯,自己是鐵輸沒贏。還不如賴在拘留所裡,自己給自己留下幾分薄面。

律師可以顛倒黑白,那是職業。律師可以把一個十惡不赦,罪大惡極的人,說成是個天使,那是本事。朴槿惠的鐵桿粉絲柳榮夏律師之流,臨陣脫逃,不戰自敗,拿著律師的錢,做著“陪笑”的工作,可見朴槿惠用人之無能,到了何等地步!怨誰?


朴槿惠不能通過法律,給自己辯出“清白”,也就只好聽天由命,等著法院判決完畢,往地上一躺,兩眼一閉,保外就醫。至於朴槿惠說,“讓歷史去證明自己的清白”。那也就是順嘴那麼一說罷了!跟她把希望寄託在美國主子身上一樣,夢是好夢,醒來依舊是個夢。

阿佩呀,看世界!給你講述故事背後的套路。歡迎關注!


阿佩呀


朴槿惠為什麼不利用法律做武器說出真相,因為真相大白可能讓她徹底名聲掃地,罪加一等,遺臭萬年,永不翻身。

朴槿惠投入政壇數十年,熟知韓國法律制度,清楚知道自己行為性質和法律後果。朴槿惠曾經在議會組織調查盧武鉉總統腐敗問題,羅織罪名彈劾盧武鉉,最後韓國憲法法院駁回朴槿惠等人提出的彈劾決定。

朴槿惠目無法紀,知法犯法,以身試法,作奸犯科,被追究法律責任屬於罪有應得。

韓國司法機關本次審理公開透明,法院罕見地決定公開審判過程,讓控辯雙方充分行使權利。

朴槿惠深知自己罪孽深重,不敢面對法庭調查和質證,假借身體不適而躲在牢房裡逃避審判。一個罪犯,即使病重頻死,只要她頭腦清晰並可以言語,接受法庭審判不成問題。朴槿惠可以在監牢裡會客、生活自理,她的身體完全可以出席庭審。

逃的了初一,逃不過十五,朴槿惠拒絕出席法庭審判,就是不敢面對韓國國民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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