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不供暖,吉林市人也得交20%「供熱費」,你怎麼看?

快遞英胸王大拿


吉林市物價局2018年8月25日發佈公告,按照國家和吉林省價格改革的總體部署,經吉林市政府同意,吉林市物價局決定在2018年9月14日(週五)上午9點,在吉林市物價局(吉林市解放中路161號)七樓大會議室召開調整供熱基礎熱費相關政策聽證會。   其中,聽證方案要點  

 (一)調整基礎熱費收費限制政策,取消長期(二年及其以上)不用熱不繳基礎熱費的限制政策。凡停熱用戶與供熱企業簽訂停熱協議的,均需繳納基礎熱費;停熱戶提出書面申請,停熱期限由供熱、用熱雙方《合同》約定。  

(二)基礎熱費標準不變,為規定熱價的20%。  (三)使用清潔能源採暖用戶的認定。由供熱企業依據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認定,使用清潔能源採暖的用戶不繳納基礎熱費,如需恢復供熱也不再繳納基礎熱費。   (四)對要求恢復供熱的停熱用戶,供熱企業應給予恢復供熱,不得加收任何額外費用。恢復供熱的用戶,必須按實際供熱天數繳納供熱費;供熱企業按實際停熱天數收取停熱基礎熱費,剩餘部分返還給停熱用戶。   (五)對低保、特困居民優惠政策與享受供熱費優惠政策相同。   為進一步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科學性,參會單位和個人以外人員可通過市物價局郵箱:[email protected];電話:62055026,62055061;傳真:62055010,於9月14日前對調整供熱基礎熱費相關政策聽證方案要點提出意見和建議。

不開栓也得交“基礎熱費”你怎麼看?  

 什麼“基礎熱費”?   從該聽證會通知的內容初步理解,如果該提案確定實施,那從今以後,吉林市人不管你用沒用熱,都需要按每年的供熱費標準,每年繳納20%的“基礎熱費”。   召開此聽證會的消息一出,引發很多群眾討論。   有群眾表示,支持收取“基礎熱費”的這個提案。因為現在確實有很多住戶不交供熱費“蹭熱”鄰居,還有很多住戶囤積房產,房屋空著不居住不供熱,間接導致了其他居民的供熱質量下降,希望這個政策能提高住戶供熱的數量,減少影響。   有群眾表示,為什麼不使用暖氣也要交20%的“供熱費”?那是不是明天電力公司就可以收電力基礎費、供水公司來收基礎費、通信公司來收基礎費,甚至航空公司來收基礎費、鐵路車站來收基礎費、國家航天工業公司來收基礎費,按供熱的“基礎熱費”收費邏輯,天然氣、自來水、都得收過路費啊?都路過了!   有群眾表示,國家規定,基礎熱費是因為供熱費偏低而採取的一種臨時性的補貼方式,而非永久性收費。現在很多城市供熱費測算都包含各種熱損失的最高價格,因此不存在基礎供熱費之說。比如大連一直都沒收,因為聽證會居民強烈反對!   有群眾表示,我家每年供熱都很不好,經常不達標或剛剛達標,並且經常遇到供熱企業以“鍋爐壞了”、“管線壞了”等理由不按時供熱、中斷供熱。如果說,不供熱也要收“基礎熱費”,那市民用戶是不是應該向供熱企業收“基礎不熱費”呢?   也有群眾表示擔憂,雖然加收“基礎熱費”可能對“蹭熱”用戶起到一定作用,但雖然基礎熱費收了,蹭熱的住戶還是會蹭熱,空著房子不住的住戶還是空著房子不住,不一定就會因為加收了基礎熱費就全額開通供熱。加收“基礎熱費”似乎並未對受影響的住戶有什麼實質改善。   還有群眾說,這多收其他住戶的“基礎熱費”也應該是不供熱的鄰居返給我們這些開栓供熱的用戶吧?供熱費不見下調,多收的這些“基礎熱費”對我們又有什麼幫助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