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程丹音、周媛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程丹音、周媛 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执行款共计21215 元及利息等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1号2栋2-203房。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电话:

0771-4928073。

将程丹音、周媛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程丹音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503291994****0303

将程丹音、周媛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周媛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523291970****032X

执行案号:(2017)桂0109执350号

执行法院:南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程丹音、周媛逃避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下落不明。

户籍所在地/经常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1号2栋2-203房

案情详情:梁新成与被执行人程丹音、周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书生效后,程丹音、周媛至今未履行赔偿义务,下落不明,现被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

联系举报电话:0771-4928073

联系人:周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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