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公租房被抵制的15戶自閉症家長:站直了,別趴下!

入住公租房被抵制的15戶自閉症家長:站直了,別趴下!

7月22日,在“大米和小米”公眾號上發出文章《深圳15個自閉症家庭入住公租房前,遭數百業主拉橫幅抗議,稱造成他人生命安全!》後,該文已經獲得13萬人次打開閱讀,“自閉症家庭入住公租房遭業主抗議”一事在短短數天已被全國各大媒體聚焦關注,並引發了社會各界對精神障礙人士科普、權益等相關問題的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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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現在咋樣了?

7月24日,這15戶自閉症兒童家長陸續收到深圳寶安區住建局的電話慰問。一位家長告訴“大米和小米”:“我是在24日上午收到了住建局的電話,他們建議我們不要著急,他們一直在聯合幾個部門做工作,對我們這次遭遇表示歉意,給我們帶來困擾。”

“下午住建局來電問有沒有考慮其他樓盤如源和苑等,我的答覆是其他地方暫時不考慮的!我覺得我們大家應該要堅持入住!”

先後有幾十家媒體同行希望“大米和小米”介紹自閉症家長進行採訪,大米和家長們只選了幾家聲譽比較好的媒體。因為大家覺得反覆提及這件事,是一種傷害。但這些家長都希望:“這次是個契機,希望可以增進社會對自閉症兒童的關注和關懷,以及自閉症兒童的兄弟姐妹的關注。”

而且大家都互相鼓勵,絕不退縮,不放棄自己居住的權利!

與此同時,在“大米和小米”首發這17戶他們以為的“精神病人”其實絕大多數都是自閉症兒童的消息被迅速擴散後,大部情緒憤怒的業主“蔫了”。他們認為公示上僅僅寫了精神殘疾“一級二級”,並沒有寫清楚是哪種精神殘疾,才造成了信息誤讀。同時一部分業主也希望能夠更瞭解自閉症群體,並表示不是歧視自閉症家庭,而是認為集中安置的方式不妥當。

同時記者在走訪中也瞭解到一些老人還是對高價買來的商品房裡安置了自閉症孩子表示不滿。還是堅持要繼續抵制。

目前,公租房入選者仍然暫停選房。事件發展仍然不明朗。

根據中國青年網最新消息,7月25日,中國殘聯新聞發言人、宣文部主任郭利群在中國殘聯無障礙環境建設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殘疾人入住公租房,體現的是其平等參與、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權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所在,呼籲業主們給予殘疾家庭更多的包容和關愛,共建和諧社區。

7月26日上午,“大米和小米”聯繫到寶安住建局梁碧婷主任,梁碧婷說:“目前對每一戶家庭都已經走訪,瞭解他們的需求,包括住房、教育、小孩情況等。”

梁碧婷表示,住建局會聯合殘聯、衛計委、教育局,並且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做優化方案。比如目前也在考慮怎麼樣在小區做一些給到殘疾人的無障礙設施,給到他們一個更好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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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殘聯召開

“關於華聯城市全景花園有關情況溝通會”

作為一直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為殘疾人服務的深圳市殘聯也在第一時間(7月24日)邀請寶安殘聯、市精協、服務機構、法律界、新聞界、以及包括大米和小米在內的社會各界召開了“關於華聯城市全景花園有關情況溝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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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華聯城市全景花園有關情況溝通會”正在召開中

會上深圳市寶安區殘聯理事長楊洪流和寶安區殘聯權益保障部部長黃玉春首先梳理了整個“精神殘疾人入住公租房”的現階段情況。緊接著深圳市精神殘疾人及親友協會主席廖豔暉也上交了家長們沉甸甸的希望和訴求。

而來自各方的代表也陸續發表了看法和建議。“大米和小米”選取了部分代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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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部門正好可以藉機宣傳

讓公眾知道更加了解障礙群體

這次的事情,從某種角度來講,是個“好事”,轟動效果起碼代表著這是一次有效的溝通。

我們這次聚集在這裡正是因為事件發酵所產生的效應,所以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殘聯等官方部門正好藉機可以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平臺進行一次宣傳,讓公眾知道《新殘疾人保障法》裡標明的殘障人士權利有哪些,精神殘疾是什麼概念,自閉症是怎麼回事,對社會是否構成危害等等,以此來減少,甚至避免這樣的情況再度發生。

另外從自閉症康復的角度來講,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就是社會康復。

大多數新家長不願意讓別人知道自己孩子的情況,很大一個原因就是因為社會接納度低,但其實讓別人知道了自閉症也不一定是壞事,前有田惠萍帶著兒子滿世界旅遊,後有竇一欣帶自閉症孩子們全國行走,這樣的做法或許更容易讓大眾認識、接受他們,有時候太過遮掩未免有利於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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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華聯城市全景花園有關情況溝通會”正在召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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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殘聯法律顧問

辛鈞輝

關於信息公開

最重要在於如何在個人隱私權與公民監督權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

關於隱私的問題,在《民法總則》第100、110、111條中都有規定個人的隱私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在這件事情裡面,涉及到殘障人士享受優待的條件,如果不公佈相關信息,公眾肯定不理解你為什麼可以享受這個優待權,所以同時也涉及公民的監督權。

最重要在於,應當在個人隱私權與公民監督權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

深圳市住房建設保障局(以下簡稱住建局)公佈的信息是:精神殘疾,對於精神障礙者,國家有專門頒佈的一項《精神衛生法》總則第4條規定:

精神障礙患者的人格尊嚴、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受侵犯。

精神障礙患者的教育、勞動、醫療以及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對精神障礙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單位、病歷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斷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職責需要公開的除外。

我個人認為,如果在公示中不公佈對象的精神狀態和殘疾類別,只公佈殘疾等級是完全可以達到公眾監督的要求,因為社會上難免存在一些誤解,將精神殘疾類別也公佈出去大家會輕而易舉地將個人所做的事定位到整個群體,所以我覺得公佈到精神類別這一做法是涉嫌侵犯隱私的。

其次,業主在小區拉橫幅、在網上發佈一些信息,可能這些信息所產生的導向就是——精神障礙者的社會危害性、傷人的概率更大。這一種導向其實侵犯了精神障礙者的人格尊嚴權,在《殘疾人保障法》總則第3條規定:

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殘疾人人格。

5

深圳市精神殘疾人及親友協會主席廖豔暉:

(自閉症人士母親)

以後再遇到類似的情況,

讓融合倡導先介入

我的兒子是成年的自閉症人士,前不久還被鄰居打了。

我認為這件事,我們以後遇到類似的情況時,應該讓融合倡導先介入。當住建局預備當他殘疾人入住時,首先考慮無障礙的相關設施是否完善,同時通知到相關的殘聯部門做提前的社工安排和其他的準備工作。

目前這個事件我們要借這個時機做倡導,業主現在是拉橫幅抗議我們進去,如果事件結局是他們能夠拉橫幅歡迎我們進去,那便是全國最好的案例,能夠在所有社區宣講。

如果說智力障礙比自閉症更友善,自閉症又比其他精神障礙更友善,這其實是殘疾系統裡的鄙視鏈,一個歧視下一個,區分了上中下流,這其實是在不斷地複製惡性循環。

如果下次以精神殘疾的等級、有沒有攻擊行為去限制能不能入住公租房,而往往程度越重的受的補貼力度越大,程度越重登記的可能越有攻擊行為,那麼這公平嗎?

所以我比較認可前面律師所說,下一次再公示的時候,應該儘量在個人隱私和公眾監督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將殘疾等級備註就好,不要再將殘疾類別也公佈出來,本來社會上很大一部分標籤印象認為精神病=瘋子,就會拿刀砍人,這是我覺得是對精神障礙者的極大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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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和小米”創辦人

大米(姜英爽)會議發言:

我們該建立一個什麼樣的預案

來預防這類事情的再次發生?

這次事件經過論壇發酵之後,其實一開始很少有人關注到17戶人家裡面有15戶是屬於未成年自閉症家庭這一事實。

瞭解到這件事情,我首先讓“大米和小米”編輯們去統計的一個數據是:這17戶家庭分別屬於什麼精神障礙,以及他們的年齡分佈範圍是什麼。因為根據我個人進入自閉症圈的9年經驗判斷,我知道作為年輕移民城市的深圳很少有成年精神殘疾。果然經過統計之後,17戶裡面有15戶自閉症家庭,而且基本是6歲至14歲之間的兒童。

不管是哪一種精神障礙兒童,我們首先要放大的不是任何一種障礙,而是要立足在他們是兒童本身。一個兒童去傷害別人的可能性基本是零,更何況我們的自閉症孩子大部分智力都低於正常兒童,他們又怎麼有能力去傷害別人呢?

而且我們絕大部分的精神障礙患者其實都屬於受虐者,萬國博教授和鄒小兵教授在我們“大米和小米”的文章上都寫過:相比於他們傷害別人的能力,他們受虐的情況其實更普遍,有60%以上的自閉症患者和其他精神障礙患者都受過他人的虐待和毆打,這致使我們要保護和主張他們的權益,而主要精力不應該放在擔心他們是否去傷害別人的人身安全上。

另外,這次事件涉及的精神障礙患者其實比例並不高,即使在二棟,總共374戶住戶,精神障礙住戶17戶,比例大約4.5%,而中國僅僅殘疾發病率就有8%(美國因為統計差異,比例高達18%)而美國的自閉症患病率是59%之一,接近2%。如果單純考慮居民會認為該地自閉症或者精神障礙居住高度集中,其實這個比例並不高。

所以公眾對這個群體的不瞭解是這次事件發生的本源,這是我們的很多媒體和社會工作者都沒有捕捉到的一點,信息的不對稱是造成這次輿論的一個重要因素。而“大米和小米”的報道出來之後,點擊量一天就到達十萬,這說明我們至少科普了十幾萬次自閉症是什麼和這件事的真相是什麼。

在反思這件事情的時候,我們要考慮兩個問題:一個是就事論事,這件事我們應該怎麼處理?第二個是我們如何去預防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在自閉症的教育中,發生了行為問題,我們首先要注重的是預防,如果把這次危機事件比作是一個行為問題的話,那麼我們應該從預防開始,去思考我們該建立一個什麼樣的先驅預案,去應對這類事情的再次發生。

這裡我們要思考一點,就是我們的無障礙建設做好了嗎?

我們的無障礙建設包括軟件(精神理念)上的和硬件上的,如果我們一開始就有社工進到小區就自閉症精神殘疾做宣導和科普,並且告訴居民小區可能會入住這樣比例和傷害性並不高的群體,倡導小區的居民發揮人性善的一面去關愛和幫助他們……如果早一點有這樣的預案去跟他們溝通,還會有他們這種集中性的情緒的爆發嗎?

所以我們要體諒公眾的需求,要找一個平衡點,不要把自己居於受害者的一方,也不要把自己定義於公眾一方,而是應該作為橋樑,特別是殘聯在這個工作中應該是起到一個很好的樞紐的作用,因為殘聯會串起所有的相關部門去做這件事情。所以今天看到殘聯能牽頭做這件事情讓我覺得非常敬佩和感動。

除此之外,我還關心的一點是,這15戶自閉症家庭,他們的心理由誰來宣導?有沒有心理醫生?有沒有特別的支持?有沒有特殊的服務和設施?或者說長期的幫助?等等,這些是我所關心的。

其實公租房和年租房和其他的小區商品房用障礙隔開,還有像很多的社會工作者在我們的公眾號留言說的那樣:我們去說他們自閉症不應該屬於精神殘疾,去討論他們該不該入住,本來就是一種歧視和不平等,因為他們和其他人一樣有居住任何房子的權利。

主張他們的權利,然後給他們相對應的支持是我們最重要的工作。

如果我們以這件事情作為一個契機去做好我們的預案和各種應對措施,以後我們就能避免十棟、一百棟類似的事情在深圳發生,而且通過一兩年,說不定我們還會看到一個新的有愛的小區誕生。

深圳能夠開闢出一棟樓去讓我們的精神障礙家庭住的出發點是好的,我們應該是鼓勵住建局這樣做、鼓勵政府這樣做,而不是讓他們擔心下次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從前期告知居民會有這樣的群體入住,到事後如何給他們長期的幫助,再到對外圍做宣導,都是我們要去做的。在宣導方面,我們首先要進到小區做宣導,然後再到日久天長地科普每個人,也需要長期去做。現在我們眼前更緊迫的,就是通過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思考如何從頭到尾去預防這樣的事情,和發生這樣的事情之後我們提供怎樣的預案。

我們希望深圳各個部門,包括學者、研究我們的公共政策的人,能夠作為先驅把這樣的應對措施建立起來,然後從一個點到一個面地長期持續跟蹤下去,我想這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

7

深圳市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

侯伊莎:

“按照四步流程來推進,

我們殘聯始終做障礙者的後援,

做你們強有力的支持!”

大家對公租房這件事的探討引起了我和很多殘聯同事的深刻思考,我想起了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主席團名譽主席鄧樸方說的一句話: “不是人家不支持,是人家不理解;不是人家不理解,是人家不瞭解。

今天大家來參會,首先我和彭理(深圳市殘聯副理事長彭迎九)代表深圳市殘聯,楊理(寶安區殘聯理事長楊洪流)代表寶安區區殘聯,兩級殘聯對各位專家學者以及所有工作人員和關心殘疾人的朋友表示極大的尊重和衷心的感謝。

其次,大家提出的一些觀點非常重要,比如“殘疾人是市民的一部分,他們享有和市民一樣的權利,但是保護權利也不能保護過度,把他們當作是特別的人或者是另類的人。”在這個事情上,我們原來以為找到一個好的切入口——“精神殘疾雖然包含自閉症,但自閉症不等於精神分裂”,覺得只要用“他們攻擊性很弱,不用擔心”這個邏輯去跟社會解釋就行了。

但是經過今天的討論,我們瞭解到如果過於強調他們的弱攻擊性或者非攻擊性,會轉移大家對他們權利的關注。強調的重心應該是“入住是他們作為居民的權利,並不是因為殘疾才入住的”。我們對他們更加一視同仁的同時更要給予一些權利的維護,這樣觀點是非常好的。

再比如,剛才有一句話總結的非常好:這件事情是“契機”不是“危機”,或者我們能通過今天的討論把“危機變為契機”。這個契機可以讓大家更瞭解各類殘疾人,更瞭解精神殘疾分多少類,各類的特點是什麼,我們應該通過什麼去跟他們溝通,通過建設怎樣精神上的、物質上的無障礙設施和法則讓他們融入到我們正常人的社會上來。

……

討論之後,大家的建議可能都集中在這幾點,我們兩級殘聯也將和大家一起推動:

第一步是加強宣傳。

宣傳也分兩塊,一方面是媒體上宣傳,就包括我們高主任(深圳市精神殘疾鑑定專家高歡)萬主任(深圳市3-16歲精神殘疾鑑定專家萬國斌)辛律師(深圳市殘聯法律顧問)提到殘疾人相關的法律,殘疾人的權利,殘疾人的一些評定標準以及自閉症的特徵等;另一方面是現場也就是剛才楊理說的去小區做宣導活動,但是這裡我們需要提前溝通好合適的時機,策劃好具體的形式和內容。

第二步是要捋順入區環節

我們配合住建局這幾天的推進情況,看是否能在最合適的時間帶上專家義工等去社區做一些宣傳,採用多樣化的形式,比如像廖豔暉說到的辦一個類似全棟住戶的迎新會之類的,住戶們一起做一些事情,創設一個儀式感,營造大家融合的場景。再配合第一現場、大米和小米等媒體的傳播作用,成功轉化契機。

第三步是服務

其實這也是大家最關心的,昨天我們殘聯的會議包括今天其實大家達成了比較一致的意見:看看能不能將寶安這個社區或片區作為我們殘疾人服務的一個平臺,然後將無障礙設施儘快做起來,另外配一些社工做疏導工作。

提到疏導,除了居民的這方面的,我們殘疾人家庭更需要疏導,需要告訴他們經過這麼多人的關懷和詳細的溝通之後,居民已經有了一定的認識,不會那麼反感激烈了。特別是現在這個時刻,居民那邊沒說不行,這17戶家庭先打了退堂鼓,這就太可惜了。

寶安殘聯是堅定地支持他們,並且楊理也非常有辦法,能把這一社區作為一個殘建融合的共建小區,作為殘聯的一個工作,作為社區的活動的跟進。

當然我們殘聯可能還要和住建局溝通一下,看下一步的公示的方式方法怎麼注意。

第四步就是融合

這些步驟的關鍵是知道家長的想法之後做出一個體現大家意思的方案,想出一步一步的流程,然後操作起來。

經過這個案例來讓我們梳理好,能夠把深圳人對殘疾人的全面情況從不太瞭解到瞭解,從不太理解到理解,不支持到非常支持,這個過程我們要不斷跟進。

法律上的支持可以拜託辛律師抓緊研究相關法律的準確表述,儘量使雙方都能通過法律的解釋心服口服,我們17戶殘疾家庭也能用法律的武器維護我們的自尊;

需要我們殘聯出面和支持的時候,我們會義無反顧站出來,我們的職責就是代表、管理和服務殘疾人,我們始終做障礙者的後援,做你們強有力的支持。

我們一起努力把事情做得高效,做得有利於整個政治經濟和社會環境,把這件為殘疾人解決住房問題的好事做好,讓大家覺得深圳寶安很有人文關懷。

8

無礙邀!

深圳市殘聯邀請廣大市民提建議!

而在前面寫到的無障礙,其實也是深圳市殘聯近階段重點的項目。深圳市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侯伊莎表示:無障礙城市包括無障礙器物建設(無障礙硬件和信息化)、制度建設和文化建設三大目標。力爭在2035年前把深圳建成具有“世界眼光、國際水準、中國特徵、深圳特色”的無障礙城市。

2009年9月,深圳市率先頒佈了《深圳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將無障礙環境建設納入法制建設軌道。

無障礙環境建設觸角已延伸到設施建設、公共交通、信息交流、宣傳與教育、居家無障礙改造和無障礙設施竣工驗收制度領域。

“十二五”期間深圳榮獲了“全國無障礙示範城市”稱號。

2016年12月,深圳市印發的《深圳市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十三五”規劃》,再次對無障礙環境建設工作做了戰略部署,明確提出“十三五”期間深圳市建設無障礙環境“深圳標杆”,提升深圳城市溫度。

但相對於發達國家和地區,深圳無障礙環境建設還存在諸多投入不足設備不全等“短板”,為此深圳市提出了無障礙城市的無障礙城市的三大目標與五大原則,緊接著深圳市殘聯制定了無障礙城市創建2018-2020年行動計劃,目前已經有七大無障礙重點項目正在火如荼的進行中:

1 建立健全殘疾人小康社會福利制度。

2 建設深圳市創新創業無障礙服務中心。

3 規劃、建設和改造無障礙公園。

4 實施“無障礙廁所革命”。

5 實施家庭無障礙設施建設或改造。

6 加強公共交通無障礙建設。

7 推動信息環境無障礙和公共服務無障礙建設。

親愛的深圳讀者朋友們,你們是否願意加入到無障礙這一項偉大的“行動”中來呢?

現在就有一個機會!

深圳市正在動員制定《深圳市創建無障礙城市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

如果你有的好的想法,新的點子,寶貴的意見都歡迎你們來投稿!

電子郵件可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信函方式可寄至:深圳市羅湖區筍崗東路12號中民時代廣場B座12樓(郵編:518008),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無障礙城市方案徵求意見”字樣。

一起獻言獻策,助力深圳無障礙!

整理 | 噹噹、春桃、陳欣、小魚、羲錚 排版 | 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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