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20歲溫州女孩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

行攝青年


距離5·6鄭州空姐打車遇害案才100天多一點,滴滴平臺再次出現女孩被害,兩個鮮活的生命在其人生最燦爛的年紀就此戛然而止,不光是其家屬悲痛,我們一個旁觀者都覺得非常難受。

事情發生後,網絡上曝光了這起案件的發生經過以及滴滴在處理類似事件的怠慢,一時間,鋪天蓋地的謾罵、討伐聲音湧向滴滴公司,甚至有“取締滴滴”的呼聲甚囂塵上。事件的前因後果網上已經剖析得很清楚,這裡筆者想從自己認知的角度談談自己的看法,有什麼不同的見解或者筆者分析不到位的,歡迎大家補充,輕噴。

【1】接連發生命案,滴滴是否該就此取締?大家是否該就此拋棄滴滴?過激的處理並不見得是最好的,滴滴要做的是端正自己的態度,確實將乘客的安全放大到最核心的位置。

從上次鄭州空姐遇害案前後滴滴的處理方式來看,說實話,滴滴沒有意識到自己存在的嚴重問題:①對用戶的隱私保護力度不夠;②對事件發生後打撈兇手屍體的賞金閃爍其詞;③事後的道歉非常沒有誠意。如果大家還有印象,在鄭州空姐遇害案前的半個月左右,滴滴曾出現過“大水衝了龍王廟”的事件:滴滴的投資人,瘋蜜創始人張恆在坐滴滴時因給了差評被司機持刀威脅。表面上看,這兩者沒有太大的關係,而實際上存在著滴滴對司機的審查、規範、約束等制度上存在著嚴重缺陷。

隨便一個車主,只要按規定註冊並提價資料了,就可以開始接單賺錢,筆者不清楚滴滴到底會對這些提交的資料進行怎樣的審查,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因為沒有像的士司機那樣存在著押金和掛靠的,這就導致滴滴司機在對待這份“工作”的態度上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反正沒有太大的約束,我想開就開,可以自己開,也可以給別人開,像玩兒一樣對待這份“臨時工”。

反觀的士司機則不同,不知道大家有發現沒有:一般的的士司機都是靠這份工作養家餬口的,加上存在著押金和掛靠的關係,一般都還是非常珍惜這份工作的(當然,以前的有部分的士司機態度也相當差,但是現在改觀多了),此外,的士公司對司機的監管相比滴滴也是較為到位的。

照這麼說,滴滴是否就不應該存在,是否就該取消了呢?非也。其實,無論是滴滴也好,的士也罷,都會出現類似的問題。就在本月初,湖南祁東縣就發生過的士司機殺人案,於此同時臺灣台北地區10天出現4起的士司機殺人案件,8月21日福州出現的士司機猥褻案……

俗話說:存在即合理。滴滴的存在,一方面和的士形成競爭,使得行業規則、服務都得到了一定的完善和提升,另一方面確實在綠色出行、提高交通工具效率、降低出行費用、提升乘車品質上面做出了貢獻。

美中不足的是,滴滴在資料審查力度和安全保障確實有缺失——這也是共享經濟的頑疾。對此,筆者有三個建議:①確實用心對待每一起投訴,做到防範於未然,對待有問題的司機或者用戶,寧可“錯殺一千”,也不要忽視。②採用類似開淘寶店一樣的保證金制度,只有註銷時保證金才能取出。③在接單任務完成後,乘客端除了有對司機的評價外,還有一個向滴滴反饋問題的按鈕,通過對反饋問題中的數據進行跟進,及時提前排除潛在危險。④建議滴滴也跟旅館一樣,建立和公安系統聯動的系統,一旦出現問題便能及時處理。

總之,接二連三的出現如此影響惡劣的社會性事件,滴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不從上到下嚴肅對待安全問題,恐怕類似的事件依舊會發生。

【2】出門在外,要注意自身安全,加強防範,尤其是女性,遇到情況不對勁或者危險一定要第一時間進行自救,於此同時,為了自身安全適當控制和規範一下自己的言行舉止。

多元化的社會,存在著不同的價值觀、道德觀,雖然整體的文明是向著好的方向發展,但是“人心不古,道德淪喪”卻又是不爭的事實,我們常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的確是如此。

無論是乘坐滴滴也罷,坐其他交通設施也好,甚至是外出旅遊,但凡是涉及到獨行或者與陌生人單獨一起的,在沒有確鑿的安全保證的情況下,最好有所防範——這不是教大家冷漠,而是血的教訓太多了:總認為危險離自己很遠,一旦發生在自己身上就追悔莫及,這方面女性尤其要注意。

有句玩笑話:老鄉老鄉,背後一槍。朋友朋友,背後一口。話雖然充滿戲謔,但是確實又是有幾分道理的,生活中,傷害自己最深的,往往不是別人,反倒是身邊最熟悉的人——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習慣性的原諒一般的朋友,卻很難原諒曾經最親密的人的原因。

一般來說,一個人獨行,無論白天還是夜裡,一定要做好以下幾點:①告知親人朋友自己的行蹤,如果有可能最好是間隔一段時間彙報一下。②遇到覺得有些不正常的,要冷靜想辦法第一時間將危險扼殺,可以假裝給警察打電話詢問案件進展,或者製造一些給朋友發送涉警信息的語音,甚至直接報警。③在乘坐滴滴以及的士等封閉且較為隱秘的交通工具時,儘量坐在後排,這樣一旦出現問題還有緩衝時間,甚至跳車逃跑都有可能。④不在偏僻、和陌生人獨處的空間露富或者談論錢財、家庭背景、生意往來等。⑤弱勢群體和女性,最好是常備一些防範物品,比如防狼液等。

這裡,筆者有可能會道出一些有爭議的言論,如有不適,請輕拍磚。

一些社會問題出來後,我們總是習慣性的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譴責這個社會怎麼怎麼的,殊不知我們自己就是這個社會的一員,有些問題確實也有一定的自身原因。

記得前幾年,面對頻繁的公共交通性騷擾事件,上海地鐵上出現過“我可以騷,你不可以擾”的行為藝術。愛美,是人的天性,特別是女性。打扮的漂亮、個性,在保證舒適的前提下光鮮的生活,這是女性的追求,但是有時候有些裝扮確實太過於敏感,的確容易讓人產生遐想。當然,這個例子可能舉得有點不恰當,但是它卻又能反應一個不爭的事實:我們一直在追求自由、個性、時尚、前衛,把安全保障工作放心的交給國家、教育,卻忽視了一個重大問題——人的素養層次、道德觀念以及自我約束能力都不盡相同,在面對一些“難以抵抗的誘惑”時,可能會因為一時衝動,最終變成了魔鬼的奴隸,最終導致悲劇的發生。

你不可能要求每一個人都能做到君子,像柳下惠一樣坐懷不亂,一方面,國家法治機關要加大對相關犯罪的懲治力度,另一方面,在儘量做到遠離危險的前提下,適可而止的注意一下自己的舉止打扮,終究對自己是有益無害的:在家裡或者有熟悉的人在場的情況下,可以無拘無束的自由發揮。到了不可預知的環境裡,除了做好上面所說的安全防範外,儘量避免一些容易引起誤會的舉止打扮。

在這裡,筆者絲毫沒有批判溫州女孩趙某或者鄭州空姐穿著或者言行不得體的意思,只是想說,這個社會有些人充滿著病態,你判別不出來誰好誰壞,那麼就提高防範意識。社會就是如此,即便你不認可筆者所說,問題卻的確存在。

逝者已去,生者尤生。阿門,一次又一次的悲劇是我們不情願看到的,希望相關部門、群體行動起來,給逝者家人一個交代、給大眾一個滿意的答覆。


盲眼觀天下


就在剛剛,滴滴平臺發佈了對於樂清女孩被害案件的致歉聲明,但這份致歉的含金量如何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在滴滴的聲明中,大體可以歸類出五個點:

1. 針對車主(犯罪嫌疑人)鍾某已經進行背景審查,未發現異常;

2. 針對於案發前日其他乘客的投訴,平臺未進行重視處理;

3. 針對於被害女孩家屬要求平臺提供順風車車主信息和聯繫方式一事,平臺認為為保護車主隱私,拒絕向個人提供相關信息,並要求家屬及時報警;

4. 在警方聯繫平臺後,平臺及時提供了順風車車主信息;

5. 平臺願意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3倍賠償被害家屬。

就在3個月前,同樣是滴滴順風車車主,姦殺空姐一事令滴滴平臺受到了民眾的指責,並且宣佈實行了一系列的安全保障措施:

2018年6月13日,滴滴出行宣佈,為滿足部分順風車用戶的出行需求,在綜合評估現有安全能力過去三週的作用和效果後,計劃於6月15日局部恢復部分夜間時段的訂單,只允許同性別合乘。

然而這一次樂清女孩被害案中,順風車主“躲過”了所有的安全保障義務。

那麼是該說順風車主太過於聰明並且早有所準備呢,還是說滴滴平臺所謂的安全保障方案只是皇帝的新衣?

姑且不談這一次犯罪嫌疑人鍾某繞開了所有的安全防範機制,在白天對異性乘客實施了侵害,對此滴滴平臺完全可以說,任何安全措施都無法做到萬無一失。

那麼針對於滴滴平臺惡評已久的客服投訴和反饋機制,總不可能也“無法做到萬無一失”吧?

滴滴平臺在5月10日鄭州空姐被害案之後,曾“態度誠懇”地表示對於乘客的安全進行最大保障,並且改善客服的反饋機制。

然而問題是,就在這次鍾某針對被害女孩趙某實施侵害的前一天,在8月23日,從樂清虹橋到翁垟的行程中,將乘客林女士帶至偏僻處圖謀不軌,被林女士投訴至滴滴平臺,至今林女士沒有得到滴滴平臺的任何反饋和處理結果。

在林女士的投訴中,其表示順風車主“多次要求乘客坐到前排,開到偏僻的地方,下車後司機繼續跟隨了一段距離”,對此,滴滴平臺承諾兩小時內向林女士進行回覆但並未做到,並且沒有及時針對這一投訴進行調查處置。(詳見滴滴平臺的致歉聲明)

如果滴滴平臺真的將乘客的安全放在了頭等考慮的位置,針對於乘客提出的性騷擾甚至是有明顯性侵意圖的投訴,滴滴卻仍然採取敷衍態度,似乎是認為乘客終歸沒出事,所以這就不叫事。

然而正是由於這種對客戶投訴敷衍了事的態度,才讓越來越多的侵害案件有了更大的存在空間。

如果23日滴滴平臺能夠重視客戶的投訴,認真對安全隱患進行調查,那麼24日樂清女孩就不會慘遭姦殺。

這種責任,滴滴平臺並不是一兩句簡單的致歉就可以置身事外的。

而最令人玩味的是,滴滴平臺一方面在表面上制定多種所謂的“安全保障措施”,另一方面卻對於直接來自於潛在被害者的安全投訴置之不理,甚至連最基本的風險反饋都沒有進行,是否有些虛與委蛇,而從根本上從未將乘客的生命安全放置於高層的考慮範疇之內?

另外,在滴滴平臺的官網上,我們看到滴滴平臺在企業價值方面,將乘客的安全放在第一考量的位置,稱“安全第一、體驗第二、效率第三”:

但是,當本次樂清女孩被害案發生以後,在滴滴平臺的官網新聞上,卻遺憾的看到,滴滴官網的新聞中只有對自身業務的宣傳,卻唯獨沒有針對於該事件的致歉,更沒有對被害女孩趙某表示出任何的哀悼,依然是一片“歌舞昇平”:

真的,對於這樣的滴滴平臺,還能說些什麼?所謂的乘客安全和安全第一,就只停留在表面和口頭上,真正的安全就完全可以淹沒在資本的大潮中麼?

最後讓我們認識一下這次實施姦殺的犯罪嫌疑人鍾某:


高萌Goal


首先,這種事情令人悲痛,想遇難者家屬表示慰問。但是,社會問題,還是要理性、客觀的來說,遺憾的是,每一次這種事情,輿論都會走偏。滴滴的責任,有很多討論了,再重複也沒意義,我說點被忽略的問題。


1,就連全民皆兵、消滅了賭博、吸毒、妓女的時代,殺人、強姦、搶劫這些情況都無法避免。現在,經濟發展了,人們更加自由了,壞人也會更加自由,所以,這種事情一定會有。這是一件非常無奈的事。當然,這不是中國才有,全世界都一樣。


2,預防這種事情,一定要個人增強防範意思。但是,現在兩個方面的原因造成這種提醒人防範的輿論太少了。第一個,就是,外國治安不好,中國治安很好,有深夜吃烤串的自由。說治安不安,叫人小心,會被視為負能量,媒體不敢說,群裡也說的少。第二個,就是一些走偏了的女權所謂的“我可以騷,你不能擾”。任何叫女孩子保護自己的話,都會被視為政治不正確,一堆人上去噴、攻擊。結果,沒人敢說了,然後,年輕人沒社會經驗,無知無畏,膽子大,警惕心就下降了,最後悲劇發生。


3,這麼多年,中國人的防範能力已經很低了,防狼噴霧這種全球都可以銷售的女性防身用品,在中國已經是違禁品了。有人說,這個東西,司機也會買,但司機買,女乘客也買,他們的攻擊能力就拉平了。現在基本上是一邊倒,到了荒郊野外,女乘客沒有任何機會。如果有噴霧,發現不對,先噴了再說。


現在,中國人把自己的安全都交給了國家,連這麼一丁點自我防備能力都被取消了。那麼,國家、滴滴是應該防備這種事。但是,網哪裡可能織的那麼密呢?強姦這種事,很多時候都是臨時起意,看到漂亮,精蟲上腦,強姦,然後在犯罪過程中,為了控制受害者,或害怕事情敗露,犯罪升級,殺人。臨時起意,防不勝防。


4,現在沒人覺得國家提供的防範不到位,因為荒郊野外,就把控制人的行為這個事交給滴滴負責。但滴滴這個平臺,沒有執法權,對於臨時起意也很難預防。根據現在的傳聞,之前是有人投訴國這個司機,但是,對於滴滴來說,這種投訴非常多。這是因為一個人對司機不滿意,編個理由說司機騷擾,或者虛構一段,滴滴沒有辦法去判斷,滴滴不是警方,沒有執法權,虛構的人也沒任何責任。這種事情多了,就像狼來了的故事一樣。


要不,就是讓公安部在滴滴設立接警臺,警察去判斷。老百姓向警察虛構事實誣告,是要負責的。但是,警方如果來一個投訴就封一個號,不經過必要的調查,被冤枉的司機,自然也可以去投訴警察,告警察不經過調查,冤枉好人,賠錢。顯然,對於警察,這是一個麻煩事。公安部會在滴滴設立接警臺嗎?不會。


不妨再演繹一下,之前投訴的女士,她應該做的其實不是投訴,而是報警。她為什麼不報警呢?為什麼不打110呢?為什麼呢?因為社會常識告訴她,沒用。所以大家一遇到這種事情,都不會想到報警,而是投訴到平臺。但是,要知道,警方對保護大家安全的責任是遠大於滴滴這樣的企業的。


前不久,微信轉錯錢的事也是這樣。微信說,對方真實姓名不能給,你去報警;去報警,警察說,我們不管,你去法院;法院說,沒有真實姓名,不能立案?這個事情該誰管,當然是警察。


比如一個男的和一個性工作者交易了,打了錢,想知道這個女的名字,就去微信,說自己打錯錢了。微信的困境和滴滴一樣,沒辦法判斷,錯了怎麼辦?萬一找上門去騷擾強姦呢?這個時候,警察社會經驗足,對警察撒謊也負責,所以,騰訊就說,接受權力部門的指示,你去找警察,警察讓我提供真實姓名我就提供。微信的這個說法顯然沒錯。但警察卻說自己不管。


還有一個辦法是,警察在出城方向的主要道路設立檢查站,檢查順風車,以及其他可疑車輛。這樣的檢查站,在很多城市都有現成的,應該發揮作用,出城的長途順風車都實體登記一下,實實在在的國徽的威懾力更強。這一次罪犯偽造了車牌,滴滴無法控制線下行為,但在檢查站就會露餡。

當然,這可是一個燙手山芋。只要接受過檢查了,警察身份證一查,覺得沒問題,放行,出事了,誰來背這個鍋?所以,我覺得這很難,你覺得呢?但是,無論如何,保衛人民安全,本身就是一件困難而光榮的事。


劉遠舉


慘案再次發生,這次受害者是一位20歲的漂亮女孩。



8月24日17時35分,樂清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其女兒趙某(20歲,樂清人)於當日13時,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14時許,趙某向朋友發送“救命”訊息後失聯。 25日凌晨4時許,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男,27歲,四川人) 經初步偵查,鍾某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姦,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

除了嚴懲兇手,滴滴方面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據稱,當受害女孩家屬報案後,滴滴方面並未積極配合,反而推諉扯皮,在一定程度上延誤了案件的進展。(倘若當時滴滴方面積極配合,或許還能挽救女孩的生命)

而且,此前還有一位林女士已經碰到過鍾某欲行不軌,還拍下了車牌號。可是林女士的投訴並未受到滴滴方面的重視,甚至連最基本的反饋都沒有。



最終這起本不該發生的慘案發生了,20歲女孩趙某被鍾某強姦並殺害。(倘若滴滴方面能夠重視林女士的投訴,及早處理鍾某的問題,那麼這件慘案真的可以避免,可惜林女士投訴三天後,仍未等到處理結果)



鄭州空姐案才過去多久?現在又出現這種惡性案件,滴滴所謂的整改在哪裡?

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事件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下午兩點女孩曾用手機向朋友發送求救信息後失聯。

鍾某的膽大妄為令人髮指,除了他本人的素質有問題,滴滴平臺的管理不嚴也是對其行為的變相放縱。



如此兇徒必須嚴懲!滴滴應該站出來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

客戶選擇這個平臺,本身就有一種信任,可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慘案發生,已經嚴重透支了大眾的信任。

是公司管理有問題?還是制度有缺陷?亦或是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漠視乘客的生命安全?

面對這起本不該發生的慘案,滴滴應該給個說法!

此外,我們也應該從中汲取教訓,切記防人之心不可無。

1,年輕女孩應該儘量減少夜間獨自出門的情況,最好能結伴而行。(這次是發生在白天,足見兇手的惡劣兇殘)

2,打車出行最好能拍攝車牌和司機照片發給好友或著家人,正常情況下,司機會理解。並把出行目的地和坐車時間一併告知,萬一發生意外,能第一時間找到你。(此次女孩雖然向朋友發了求救信息,但由於不能第一時間確認位置,也找不到司機的相關情況,延誤了救援時間)

3,發現司機中途有不軌行為,要在人多的地方勇敢自救。只要發現其往偏僻路段走,就要及時制止。林女士的例子可以借鑑。

4,在手機上設置一鍵報警,或者用短信12110報警,要在短信中儘可能地寫明主要信息,註明地點、事件、車牌號、司機。還可使用微信報警,搜索當地110關注後,直接發送位置定位效果更好。



當然這些都是被動的防範措施,滴滴平臺才最應該承擔起保護乘客安全的責任。


夜雨如書


看到又一起命案,我的心真的好痛!又一個如花的少女失去了寶貴的生命!這又該怪誰呢?

早在2016年5月,深圳24歲女教師深夜搭乘滴滴快車遇害。今年繼滴滴空姐遇害,還有廣東女子凌晨乘坐滴滴快車被害。昨天又一惡耗傳來,8月24日13時,樂清女子趙某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途中,被滴滴司機鍾某強姦殺害。

這麼多血淋淋的事實,都發生在滴滴快車上,使人不免深感痛心!一樁樁血案,還都是年輕的生命。讓人不免產生疑問:難道滴滴司機都如此沒有人性嗎?

滴滴官方早該吸取教訓,對自己的平臺加強監管,杜絕這類事情的發生。試問,如此下去,還有人敢坐滴滴快車嗎?!







愛拼才會贏35876872


一如之前的空姐遇害案,不出所料,溫州女孩遇害事件發生後,很多人在第一時間將矛頭又指向了滴滴,痛斥其在案件發生過程中的做法。

一、滴滴方面

滴滴應不應受到質疑和指責?當然應該。如果之前搭乘過嫌疑人車輛的林女士的投訴得到足夠重視,滴滴方面果斷停止嫌疑人接單進行核實。嫌疑人接不到單,這個女孩就不會遇害。

但是請注意,這個假設只在理論上成立。林女士一沒有受到傷害,二沒有報警。在這樣的情況下,滴滴無法判斷其投訴內容的真偽,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嫌疑人有侵害他人的意圖。如果林女士報警了,或者把當時的情況錄下來了,就可以作為鐵證,無論是滴滴還是警方,處理起來都有了一定依據。

況且,林女士上了嫌疑人車後,在嫌疑人要求下取消了訂單。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實質上來講,其之後的乘車行為,已經和滴滴沒有關係了。

上車取消訂單,改用其它方式付錢,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這等於繞開了網約車平臺哪怕是形同虛設的監管,將自己完全交給了一個不認識的陌生人。然後出了問題再向平臺投訴,這合理麼?

但話說回來,無論如何,滴滴在接到乘客投訴,尤其是這種有對乘客侵害意圖或嫌疑的投訴,都應該立刻做出反應,第一時間建議乘客報警並採取措施進行核實,同時停止該司機接單。

二、受害人朋友及警方

根據受害女孩朋友的描述,其在看到女孩發出的求救信息半個小時後,向滴滴平臺反映情況,等待答覆。一小時四十多分鐘後,才向警方報警。警方以沒有司機信息和車牌號為由不予立案,其遂向滴滴平臺索要司機相關信息,被平臺拒絕。期間,警察通過受害人朋友手機跟滴滴平臺表明身份,索要司機信息,仍遭拒絕。

又隔了一個多小時,滴滴說已經聯繫上聯繫上嫌疑人,嫌疑人說受害人沒有上車。晚上8點多,滴滴將嫌疑人信息提供給警方。

我們仔細看看上述事件過程,就會發現其中有不少問題:

1、受害者朋友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而是自己和滴滴平臺進行交涉,等待平臺處理。我們假設嫌疑人已經有了傷害受害人的意圖,或者已經著手實施,請問,你想讓平臺怎麼處理?它能怎處理?直接派工作人員去抓嫌疑人?

2、受害人朋友向平臺索要司機的相關信息。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平臺方,有個人打電話向你索要司機信息,你會不會給?

3、警方表示沒有司機信息和車牌號就不予立案,又通過受害人朋友手機聯繫滴滴亮明身份,其要求同樣遭到拒絕。

恕我直言,我對警方的處理方式持保留意見。受害人朋友去報案時,如果已經將收到的求救信息交給警方,無論是否有司機信息和車牌號,我認為警方都應該予以重視並立刻採取相應行動。因為這樣的信息,不同於一般的線索,如果屬實,必定是重大案件。

警察通過受害人手機向滴滴亮明身份,其實是沒有用的。假如有個人打電話跟你說他是警察,你會不會相信?

事實上,我認為:當受害人朋友想起來向警方報案時,已經晚了。因為距離受害女孩發出求救信息,已經過去了將近兩個小時。這麼長的時間,已經足夠讓嫌疑人完成作案過程,誰都沒有辦法挽回了。

對於這件事,我理想中的處置過程是:受害者朋友看到求救信息,立刻拿著該信息向警方報案,警方看到後應引起重視並按緊急狀況馬上處置,聯繫滴滴公司索要司機信息,採取技術手段對其進行定位,然後通知距離最近的警務力量迅速趕過去。

這種事本來就不是靠普通人自己跟平臺交涉能解決的,必須由警方介入、多方聯動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才有挽救的可能。


冀彥偉GG


20歲溫州女孩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滴滴公司難辭其咎!

涉事司機在前一天就被舉報牌照假冒違規,但是滴滴客服仍然以保護司機隱私為由,拒不提供司機和車牌的信息。因此,使得該司機仍然可以繼續接單。而更令人髮指的是在受害女子通過其朋友,發出求救信息以後,其朋友不斷向滴滴客服投訴,仍然得不到有效處理。甚至在當天下午16:00時,警方和滴滴客服聯繫,滴滴客服仍然以保護司機的隱私為理由,拒不提供涉事司機的姓名和車牌號。從而造成了這起花季女孩被強姦和殺害的慘劇。試問如果警方都不能從滴滴客服獲取相關信息。那麼在這樣的事件已經發生多起的情況下,滴滴客服又能起什麼作用?

而雖然本次滴滴司機惡性強姦和殺人犯罪發生後,滴滴公司很快做出回應。但是,其在對待司機註冊、身份驗證等方面依然與上次空姐被姦殺事件一樣漏洞滿滿。滴滴客服依然套路滿滿,不能給處於危險的乘客任何實質性的幫助,所以滴滴公司的所謂道歉信就顯得一錢不值,他們無外乎是想將該事件的影響降低到最小。而根本沒有從乘客的安全出發。這樣的話又怎麼保證下一次還有類似事件發生!


地震博士


非預謀性殺人,即非為殺人而殺人,屬於激情殺人,為什麼殺?因為受害者超出嫌疑人預期的反抗,一方面陡然激起了嫌疑人的急怒之火,急怒則必一時失智,一方面超出了嫌疑人的隱瞞預期與出於安全考慮的承受範圍,即會殺人滅口,以期逃避制裁,採取挖土填坑,卻導致更明更深的坑出現,最終自掘墳墓。

之前的鄭州空姐遇害案,與此次命案如出一轍,皆為預謀劫色,應非預謀劫色後即殺之,那為什麼這麼放肆大膽地劫色?這反映出社會一個很沉重的問題,被劫色的女士大多數選擇沉默吞聲,這就帶來一個持久的社會治安亂像。

從此次案件,另一個僥倖逃脫的受害女士某某隻向滴滴投訴,而沒有選擇報警來看就可以證明以上所言不虛。姑且不論滴滴接受投訴後不作為的責任,若此女士多些社會責任感,而不僅僅自私地為自己考慮,勇敢站出來報警,很顯然,本案受害者是不會成為受害者的,遑論命喪黃泉了。某某雖然悔恨了此事,然而,悔恨終究掩飾不了她應負的,然而缺失了的社會責任與道德責任。

再說滴滴平臺,自從鄭州空姐案件始,被勒令整改,滴滴也誓言煌煌,勢必杜絕,然而重新上線幾個月,命案又慘然發生,並且彷彿輪迴重演,接到投訴尤不作為,必等到命案發生而惶惶揩尻,不知所為何來?而又何以致之呢?

我輩愚鈍,然而也知道,癥結在於滴滴門檻不嚴!然而這正是滴滴的命門所在,滴滴正因從業門檻低才能發展起來的!門檻低才能調動社會閒置汽車資源,從而滿足社會佔主流的片段式零碎而龐大的打車需要。

從此事總結來看,滴滴不敢拿它的命門開刀,即不敢大幅提高從業門檻,資本天生逐利而寧肯任命案發生而不顧。

滴滴自然不會因幾起命案就完蛋的,它照舊歌舞昇平,或許它以為沒滴滴照樣有此類命案發生吧,但,別忘了四個字:社會責任!

只知道舐血逐利,而無社會責任感的資本,終會被社會被人們唾棄,拋棄,埋葬!





思緒的游魚


才20歲的一個如花似玉的姑娘啊,就這麼被一個沒有良知的四川滴滴車司機給糟蹋了,對於這個男子一定要重罰,千萬別讓他再出來了,這樣禍害他人。

24日下午1點多,本事件的受害人趙姑娘在虹橋鎮打上了滴滴順風車去永嘉朋友家過生日。結果2點左右的時候,趙某向朋友發出了求救的信號,之後就是失去了聯繫。25日凌晨,警方經過順藤摸瓜,抓到了滴滴車司機,司機對姦殺趙姑娘一事供認不悔。


這件事情中,滴滴公司應該付極大的責任。

下午4點多的時候,家人已經聯繫了滴滴客服,要找到這個滴滴司機,這樣才能立案,結果滴滴客服以各種理由推脫,最後還是沒有提供。


慘案發生就那麼幾分鐘,而最大的問題不是乘客本身,而是滴滴公司的問題,對於滴滴司機要求並不嚴格,很多人可以利用各種手段避開滴滴公司的安全制度,經常車牌和搭乘的車輛不符合。同時滴滴公司管理非常不嚴格,既鼓勵更多人來拉人,又無法保障乘客的安全,這次滴滴公司應該負全責。同時必須關閉順風車。


這也給其他人提了個醒,以後要是打車,上車前第一時間先拍照,同時千萬別聽司機的,把預約取消了,直接轉賬給微信,這樣是增大了風險發生的概率。


只希望這樣的司機都被抓住,願死者安息。


老王偵查記


作為一個女性並且經常使用滴滴打車的乘客來說,現在的內心真的是非常的糾結。

一方面,自己每個月都會回家,然後叫上那麼個七八次滴滴打車,至今已經持續了2年了,遇到的司機不說有多麼和藹熱情,但都是非常正常的。

另一方面,從三個月前的空姐再到20歲溫州女孩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似乎滴滴這個平臺已經“助紂為虐”,在滋生犯罪行為的誕生。

事情並非非黑即白,對於司機和乘客來說,目前都是雙輸的局面。


但有誰想起幾個月前,福建莆田仙遊滴滴司機被劫持殺害的事件呢?

說實話,司機和乘客都有不可理喻的人,不乏存在惡意投訴司機的乘客。如果僅憑乘客的一個投訴就將司機封殺,那麼對於司機來說更是草木皆兵。

當然經歷過了這麼多事件後,我覺得滴滴今後將會一刀斬,只要有乘客投訴,甚至惡意投訴啊,那司機將會成為受害者的一方。


平臺是個好平臺,用的是不是好人就不知道了!

最近摩托搶劫案高發直接禁摩,最近持刀傷人案件 高發實名制買刀。想犯罪有千萬種方式,關鍵還是人,製造摩托和刀的都符合法律規定。

個人覺得封殺滴滴不是一件可取的事情,總體來說還是一粒老鼠屎毀了一窩粥。

我覺得輿論導向真的很可怕,雖然滴滴存在著監管不嚴等種種缺點,但更大的責任在於犯罪的人,現在卻很少有人關心罪犯的動機以及為什麼會如此...


滴滴有錯洗白不了,希望它這次真的能誠心誠意能大力整改。但不希望最後司機乘客雙輸的結果。

最後希望各位女孩們多多有保護自我的意識,雖然中國很安全,但其實也只是片面的。防患於未然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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