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3C認證實施規則將於8月實行,車企未來何去何從

7月23日,認監委發佈了今年第31號公告,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動自行車》(CNCA-C11-16:2018,以下簡稱《規則》),新規則於2018年8月1日開始實施。

本實施規則是基於電動自行車產品的安全風險和認證風險制定,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電動自行車3C認證實施規則將於8月實行,車企未來何去何從

▲規則封面截圖

自7月份以來,認監委頻頻發佈關於電動自行車的公示信息,由此可見電動車實行強制性認證得到了國家相關部門的重視。

7月2日發佈的 《關於發佈電動自行車產品由許可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安排的公告》中,僅提出3C認證的過渡時間,但是具體電動自行車的3C認證實施規則並沒有公佈。

而剛剛發佈的《規則》 則對電動自行車的認證要求進行詳細闡述,意味著電動自行車3C認證要落地實施,並且認證方法和方式都有法可依。

其中,規則明確了適用的電動自行車範圍,即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另外,規則還規定了電動車產品強制性認證的基本認證模式為型式試驗+初始工廠檢查(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檢查)+獲證後監督。而認證機構應按照相關要求規定來確定不同能力和等級的生產企業所能使用的認證模式。

生產許可證管理和3C認證有什麼區別

目前,國內的生產管理主要分為兩類制度,一類是生產許可證管理,一類是強制性產品認證(3C認證)。

對於兩類管理的區別,華南某摩托車企業相關負責人表示,生產許可證管理,比較重視建高門檻,把小企業攔在外面,但達到之後,相關的監管並不多;3C認證則降低了對生產資質的細則要求,更重視出廠產品的管理,後者更符合現代化的的生產管理。

早在2017年6月29日,國務院印發《關於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試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 ,對與大眾消費密切相關、直接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等3類產品,實行強制性認證(3C認證),不再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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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試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截圖

而包含電動自行車品類的助力車正位列其中,而助力車產品則包括燃油助力車和電動助力車,燃油助力車已禁止生產,電動助力車按照新發布的國家標準即為電動自行車。

將電動車從生產許可證管理變為3C強制認證,可以理解為國家更加重視產品的可靠性與安全性。

目前3C認證機構有幾家

CCC認證機構是由國家認監委指定,並且規定了每個機構的認證產品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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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3C認證標識

據相關媒體報道,目前指定機構共25家,而可以進行電動自行車3C認證單位有5家,分別為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中汽認證中心有限公司(CCAP)、北京中輕聯認證中心(CCLC)、廣東質檢院和深圳質檢院。

3C認證對整個行業而言是一次提高其規範化和品質的一個政策,行業將由價格戰轉向質量戰,由高數量發展轉向高質量發展,不管是對行業還是消費者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同樣,電動自行車轉為3C認證後,意味著企業生產的所有型號產品都必須通過認證程序,獲得認證證書後,才可合法銷售。

這對目前產品款式繁多的電動車企業,無疑是一個較大的挑戰。

總結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升,公眾對安全出行的呼聲也日益高漲。提高電動車的安全標準,已成為保衛居民安全出行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

作為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3C認證的全稱為“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是一種最基礎的安全認證。其在提高電動自行車安全性與舒適性的同時,也符合國家降低交通事故率、保障國民交通安全的法規調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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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瓢式的摩托車安全頭盔時代,即將被終結

從去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實施對助力車的強制性認證以來,電動自行車產品實施3C認證便提上了日程,隨後認監委還發布《關於發佈摩托車乘員頭盔、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將摩托車頭盔從生產許可證管理變為3C認證。

從提上日程到正式實施這一年多的時間裡,無疑表明國家相關部門對電動自行車市場的極大重視。這也是基於目前電動自行車市場日漸高漲的消費需求與行業安全規範落後之間的矛盾出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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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只有提高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標準,才能為電動自行車行業的規範發展帶來眾多的利好,更有望為廣大城市消費者的安全騎行、品質騎行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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