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近10年後出獄 「包工頭」等到無罪判決家卻散了

“判決如下:被告人陳德起無罪。”

8月13日,從法院拿到無罪判決書後,陳德起就一直將其隨身攜帶,見著親戚朋友和前來採訪的記者,他都會掏出判決書,鄭重其事地宣讀一遍。

服刑近10年後出獄 “包工頭”等到無罪判決家卻散了

▲陳德起手拿無罪判決書

陳德起,55歲,河南鹿邑縣程莊村人。2005年,他被指控參與一起數人挖洞入室搶劫案件,隨後被鹿邑縣人民法院以犯搶劫罪、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

陳德起至今仍然搞不明白,自己好好的一個人,怎麼就成了罪犯。2015年刑滿釋放後,他一直四處申訴。最後,鹿邑縣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該案,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於2018年8月13日宣告,陳德起無罪。

服刑近10年後出獄 “包工頭”等到無罪判決家卻散了

▲河南省鹿邑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然而,入獄10年,陳德起身體和精神都受到很大打擊:與社會嚴重脫節,手裡的智能手機怎麼用也不順手;身體落下的後遺症幹不了重活;妻子要和他協議離婚,兒子不讓他進家門……“所有不幸都落在我的身上。”

現在,他最大的希望是儘快拿到國家賠償。對於賠償的金額,他有些忐忑,“江西的李錦蓮服刑19年,申請4100萬元國家賠償。我坐了10年牢,應該也得(申請)一半吧?”

突然被抓:

被受害者指認,他最終被判13年

2005年3月29日夜裡,鹿邑縣任集鄉一村民家遭數人挖洞入室搶劫,家中的手機、電視機、影碟機以及少量現金被搶走。受害人劉麗萍隨即報了案。4月中旬,該鄉派出所接到劉麗萍丈夫報警電話,稱其妻子在集市上發現了十天前搶劫自己家的嫌疑人。隨後,正在趕集買楊樹苗的陳德起被趕到的民警抓獲。

判決書中,劉麗萍稱,以前認識陳德起,家裡被搶後開始懷疑是他。“陳德起在集上買楊樹時被我發現了,我觀察他好久,聽他說話的聲音和走路的姿勢,我才確定是他乾的。我不能確定他的聲音,但聲調像他。還有一個原因,我一跟著他,他就躲。”與陳德起一樣,另外一名嫌疑人丁廣記也因劉麗萍的指認被抓獲。

據陳德起講述,他被帶到派出所後,並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警員告訴他犯了搶劫罪和盜竊罪,他一聽整個人懵了,“我沒幹,我冤枉。”

2005年11月22日,鹿邑縣人民法院認定陳德起、丁廣記構成盜竊罪,但入室搶劫罪不成立,判處陳德起有期徒刑3年,丁廣記有期徒刑2年。而鹿邑縣人民檢察院以該判決認定陳德起、丁廣記入室實施盜竊定性不準,適用法律不當,量刑不當為由,向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隨後,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06年6月6日,鹿邑縣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判決:陳德起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丁廣記犯搶劫、盜竊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

家境突變:

家人抬不起頭,兒子13歲輟學

陳德起在村裡有個外號,叫“陳百萬”。他是有名的“包工頭”,手下常常有幾十個工人幹活。他們家也因此成為村裡的“有錢人”——是村裡蓋樓房的第一家,此外還買了三輪車。村民哪家手頭緊,需要週轉,也都找他借錢。

“那時候俺家那叫幸福,所有人關係都好。”陳德起作為家裡的頂樑柱,給妻子和兒子提供了很好的生活條件,又給父母建了新房,還幫親戚還債。陳德起的兒子陳林東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稱,小時候他們家是周圍幾個村條件最好的。

然而,幸福生活因陳德起的入獄,戛然而止。陳家經濟重擔落到妻子丁佳藍身上,她獨自培養三個兒子,家裡的經濟條件一年不如一年。當時只有13歲的陳林東,因受不了同學的異樣眼光,選擇輟學,外出打工。陳德起說,自他進了監獄,家人就在村裡抬不起頭。

陳德起被抓後,丁佳藍一直不相信,平時帶大家外出打工賺錢的丈夫,會突然搶劫、盜竊?很快,他發現案發那天晚上,丈夫根本沒有作案時間。她記得當天,丈夫請了一位修車師傅到家裡修三輪車,因為當天沒修好師傅就住在了家裡,當晚丈夫和師傅喝酒喝到晚上10點多才睡。

丁佳藍希望能幫丈夫伸冤,她找到修車師傅,對方願意作證,並寫下一份證言。但是,這份證據在當時的判決中沒有被重視。

陳德起說,剛進監獄他總是不停地寫申訴書,希望案子能重審。但是,他發現怎麼寫也不起作用,有時還會影響減刑。為了早日出去,他放棄申訴,選擇在獄中積極表現。

申訴律師:

案件證據存在問題,只有受害者供述

2015年2月11日,因獲減刑,陳德起服刑9年10個月後刑滿釋放。丁廣記服刑期間於2006年9月29日保外就醫病亡。

出獄後,陳德起開始四處申訴。郭家秀在陳德起申訴階段介入案件,作為陳德起代理律師。郭家秀髮現,該案在證據方面存在諸多問題,沒有現場勘察記錄,也沒有物證,只有受害者的供述。

陳德起記得,出獄的第二天,他就走上了申訴之路。鹿邑、周口、鄭州,他輾轉於幾個城市,一邊打工,一邊申訴。後來,他辭掉工作,到周口市租了房子,就為了申訴。沒錢他就向幾個兒子要,找親戚朋友借。“一個月兒子給四五百,除去車費基本就沒有了。”陳德起以前愛喝酒、愛抽菸,沒錢,出獄後,他不得不戒掉這些嗜好。

因為受不了妻子的嘮叨和抱怨,今年1月,他與妻子協議離婚,並簽了離婚協議書。幾個兒子都站在母親一邊,平時很少和陳德起接觸,甚至讓他不要進家門,免得惹母親生氣。陳德起的鄰居也向紅星新聞記者證實,因為家人不接納陳德起,平時他很少回村。

“家散了”,陳德起不知道怎麼挽回。大兒子、二兒子結了婚,各自有了家庭,小兒子和妻子住在村裡,他則一個人租住在周口市。他知道家人對他有怨恨,“他們最困難的時刻,最重要的時刻我都沒能參與。”

他希望,無罪判決能重新粘合散去的家庭。

無罪!法院相關領導已赴家中慰問道歉

“國家賠償正在按程序進行”

經過2年多的申訴,2017年8月9日,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檢察院以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此案向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2017年12月19日,周口中院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了鹿邑縣人民法院(2006)鹿少刑初字第19號刑事判決,將此案發回鹿邑縣人民法院重新審。

2018年8月13日,陳德起終於等來了無罪判決書。判決書中,鹿邑縣人民法院認為,本案沒有現場勘驗筆錄及照片,沒有追贓,沒有提取任何與犯罪有關的痕跡證據,如腳印、指紋等。辨認程序違法,違法長時間將被告人提出監所訊問、審訊程序違法規定。現有證據均為相互矛盾的言詞證據。全案證據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不能得出陳德起、丁廣記實施犯罪的唯一結論。……鹿檢刑訴(2005)95號起訴書指控陳德起、丁廣記犯搶劫罪、盜竊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

8月14日,鹿邑縣委發佈《關於陳德起、丁廣記搶劫、盜竊一案無罪的情況通報》,通報稱,要求相關單位面對事實、正視問題,迅速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由縣紀委監察委組成調查組依法啟動調查追責問責程序;二是由縣法院兩名副院長帶隊分別到兩家進行慰問,並正式道歉;三是縣法院負責立即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服刑近10年後出獄 “包工頭”等到無罪判決家卻散了

▲通報截圖

8月21日,紅星新聞記者致電鹿邑縣人民法院,辦公室工作人員稱,法院相關領導已經去陳德起家中進行了慰問和道歉,國家賠償的事,正在按照程序進行,一定讓受害人得到應有的賠償。

對於國家賠償,陳德起有些忐忑,他告訴紅星新聞,先按照國家標準來,“看看他們的誠意,如果不滿意,我會再上訴。“他不知道國家賠償具體的金額如何計算,但他認為,最應該考慮的是自己傷痕累累的身體,以及被破壞的家庭生活。

採訪結束,他打開一條新聞讓紅星新聞記者看,“江西的李錦蓮服刑19年,申請4100萬國家賠償。我坐了10年牢,應該也得(申請)一半吧?”他有點不確定,望了望記者,似乎想要一個肯定的回答。

(劉麗萍、陳林東、丁佳藍皆為化名)

END

紅星新聞記者丨潘俊文 發於河南鹿邑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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