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七雄中,如果齊國統一了天下會怎樣?

我們且看《史記》的記載:公元前三五三年,齊威王“起兵擊魏,大敗之桂陵。於是齊最強於諸侯,自稱為王,以令天下。”十二年後,威王又“救韓、趙以擊魏,大敗之馬陵。”(《田世家》)桂陵與馬陵之戰就是孫臏與龐涓鬥法的故事,這兩大仗結束了魏國稱雄的局面,此後東方大國唯齊而已。

既然齊國有統一天下的可能,那麼,如果這個可能性成了現實,中國的歷史會有點不同嗎?這首先就要看齊文化是否有別於秦文化。在習慣上,人們總是將秦國與東方六國對立起來,因為六國最終都亡於秦;但若從文化的角度來看,應該把齊和西方六國區別開來,尤其是秦、齊文化的差異極其明顯,如果齊文化當真推行到四海,則其後二千年的歷史恐怕要有點兩樣。對於秦、齊文化的差異歷來很少有人涉及,現在我們不妨來作皮毛的分析,以為治史同行之談助。

秦、齊文化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政治制度

戰國時期,列國逐漸建立了中央集權制度。中央集權的表現形式之一是郡縣制的施行。郡縣制是對封建制的否定,國君不再把新取得的領土分封給大夫,而是建立郡縣,直屬自己,實行集權。七國之中,秦的郡縣制最為完善,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集小鄉邑為縣,縣置令、丞。令丞皆由國君任命,國君通過他們牢牢控制地方。所謂“百縣之治一形,則從,迂者不飾,代者不敢更其制,過而廢者不能匿其舉。”(《商君書·墾令篇》)意思就是各縣政治制度都是一個形態,則人人遵從,邪僻的官吏就不敢弄權,接任的官吏不敢隨便變更制度,由於過失而廢弛職務的官吏則不敢文過飾非。其他各國的郡縣制也都和秦國一樣起到中央集權的作用。

七國之中,唯有齊國未曾實行郡縣制,這是很特別的。齊的地方行政制度偏向於分權,採取了五都之制。由於文獻有闕;五都制的詳情不很清楚,但可推而知之。據《左傳》,“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也就是說,按理每國只應有一都,而齊國在國都之外又有與國都平行的其他四都,顯見國都並不唯我獨尊,地方行政權力分屬於五都,而不盡集中於國都,不但行政權力分散,軍權亦不集中。上面提到齊起“五都之兵”伐燕,五都皆有兵,可見軍權也是分散的。

戰國七雄中,如果齊國統一了天下會怎樣?

管仲像

五都之制可能源於春秋時管仲的五屬制,由《國語》所載,知管仲分齊國為五屬,每屬設一大夫專權治理,每年正月到國都述職。推測大夫擁有相當大的權力,故戰國中齊威王即位後,有一段時間不理國事,但並不影響大夫各自治理一屬的政事(《田世家》),可見齊國地方並非事事都集權於國君。

齊國也有縣,但與秦國的縣並不—樣。秦本土的縣是由小鄉聚合而來,比較大。戰國時的齊縣情況不明;但在春秋時,齊縣很小。齊《叔夷鍾銘》載靈公賜叔夷萊邑,“其縣,三百”,一次賞賜就是三百縣,足見其縣之小,大約也就是孔子所說的“十室之邑”罷了。與五都制相配合,看來齊國始終實行的是較為分權的都邑制。

秦國統一天下以後,將郡縣制推行於四海之內,此後中央集權是二千年一貫制而不改,不但不改,而且集權傾向愈演愈烈。雖然其間有幾度因地方分權過甚而形成分裂的局面(如漢末的軍閥混戰與唐後期五代的藩鎮割據),但這並非中央政府主觀願望所造成,乃是出於客觀形勢的逼迫,而一旦新的統一局面形成之後,接踵而來的必然是更加集權的中央。

秦漢時,郡縣還是地方官的施政區域,郡守與縣令都有相當的行政、軍事、財政權力,至宋代以後,行政區劃已變為中央官員的施政範圍了,地方分權越來越小,以至於清代,地方主權幾乎蕩然無存,一舉一動皆需聽命於中央。設想兩千年以前如果是齊國統一天下,推行較為分權的地方制度,是否近代歷史會有點不同?

經濟思想

齊、秦經濟思想的不同首先是取決於地理環境和生產方式的差異。秦人在起初是亦農亦牧民族,居於隴西一帶,後來逐漸東遷,佔據周人故地的渭水中下游地區,這裡土質好(《禹貢》評九州土壤,以秦所在的雍州為上上),灌溉便利,是當時生產條件下最理想的農業區,於是秦人視農業為本比他國更重。

以農為本的思想大約起自墨子,至商鞅為烈。商鞅在秦國變法,鼓吹“治國……能事本而禁末者,富(《商君書·壹言》)。”在古代,農業是最直接創造財富的產業,農業發達必然導致國家富強,這就是戰國後期,秦人和秦地大約只佔天下三分之一,而財富卻佔將近三分之二(《史記·貨殖列傳》)的原因。秦並天下後,仍繼續推行上農除末的方針,宣稱:“皇帝之功,勤勞本事,上農除末,黔首是富(《史記·秦始皇本紀》)。”但過分強調農本思想,卻使得工商業的發展受到壓抑,上面已經說到,西漢所設鹽鐵工服諸官,無一在秦國故地之上(唯有兩個工官設在戰國末年秦國所並的巴蜀地區),這雖然與秦地缺乏資源有一定關係,但與“事本禁末”的政策不能無干。

在人類社會發展初期,農業是積累財富的最重要手段,重農思想以至農本思想的產生是很自然的,這在世界各國的發展史上莫不如此。問題是這種思想一旦凝固起來,佔據統治地位,併成為千年不變的國家政策時,就要阻礙社會的進步了,中國之所以成為亙古不變的農業國,從未發生過工業革命與商業革命,就與秦文化顛撲不破的農本思想息息相關。

二千年來,歷代統治者無不奉“崇本抑末”為金科玉律,唯恐本末倒置,只滿足於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而不圖更快發展。無需要則無發明,科學技術的進步也因此受到阻礙。直到清初黃宗羲才指出本末提法之誤,他說:“世儒不察,以工商為末,妄議抑之。夫工周聖王之所欲來,商又使其願出於途者,蓋皆本也。”(《明夷待訪錄·財計三》)但這一思想並不為專制帝王所接受,而行改弦更張之策。何故?因為提倡務本業黜末業還有一個重大作用,那就是穩定專制統治。商鞅早就意識到:“民壹則農,農則樸(樸實),樸則安居而惡出”,“樸則畏令”(《商君書·算地》),這樣就把農民固定在土地之上,安土重遷,安分守己。

戰國七雄中,如果齊國統一了天下會怎樣?

商鞅

後來的《呂氏春秋·上農》更明白地說:重農“非徒為地利也,貴其志也。民農則樸,樸則易用,易用則邊境安,主位尊。”而對於統治者而言,安定與“主位尊”永遠是優先於發展的,在安定的情況下能發展最好,若兩者發生矛盾,則寧舍後者,而取前者。這也是農本思想長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齊國的情形與秦國完全兩樣。在周初呂尚剛受封時,齊國國境尚小,多瀕海之鹽鹼地,不適於農業生產,於是因地制宜,“通商工之業,便魚鹽之利(《齊世家》)。”亦即通過工商業來促進齊國經濟的發展。這個方針十分成功,齊國因此而逐漸強大,疆域擴展,人口密集,到春秋齊桓公稱霸之時,已有膏壤千里,農業也隨之得到發展,到戰國時已呈“粟丘如山”的景象。

在齊國農業得到長足的發展之後,並未因此而不重視工商業,相反,在處理農業與商業的關係時,助齊桓公稱霸的管仲提出“ 本肇末”的觀點,既重視農業積累財富的作用,也不忽視通過商業活動促進流通,以增加社會財富。相應於這一思路,管仲設工商之鄉六,士鄉十五,並將士、農、工、商並列為國之四民(《國語·齊語》)。

設工商之鄉是齊國的特製,四民分工,並且地位平等是齊的創舉,表明工商業在齊國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農工商並重的思路在齊國長久貫徹下去,也同樣造成齊國的富強。正如漢代桓寬在《鹽鐵論》中所說:“富國何必用本農,足民何必井田也?”遺憾的是這種思想在漢代之後就不佔上風了。

齊國由於重視工商業,相應也就注重理財,管仲的輕重之術就是很高明的經濟手段,是使齊國走上富強之路的重要因素。“齊桓公用管仲之謀,通輕重之權,繳山海之利,以朝諸侯,用區區之齊,顯成霸名(《史記·平準書》)。”可惜由於秦的統一而使理財術與工商業同樣受厄。近代以來,西方的經濟思想流入中國,才引起人們重新評價管子輕重之術的興趣。尤其是《管子·侈靡篇》所提倡的以消費促生產的思想,更使人覺得驚奇。設使齊國統一天下,工商之業得到正常發展,輕重之術與侈靡思想推向四海,中國會否是另一番模樣?

學術文化

在文化方面秦所採取的是愚民政策,以維護專制統治。商鞅所說的“民不貴學問則愚,愚則無外交,無外交則國安而不殆”,就是秦國愚民政策的指導思想。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最為後世所詬病,但他其實並非焚書的始作俑者,商鞅變法時已經“燔《詩》《書》以明法令”(《韓非子·和氏》),始皇帝不過是把這個做法放之四海而已。

焚書的目的是為了閉目塞聽,讓老百姓永遠愚昧下去。商鞅毫不掩飾地說:“農戰之民千人,而有《詩》《書》辯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於農戰矣。”一個有書的聰明人就會使得一千個普通人不聽話,怠於農事,倦於戰備,書不燒還得了?秦國箝制思想有一個典型的實例:當商鞅開始變法時,秦人跑到國都反映新法令不便的人數以千計,行之十年以後,新法大見成效,那些原先以為不便的人當中有一部分又跑來表示新法之便,不料這些人卻被商鞅認作亂民,全部流放到邊地去,這以後老百姓再不敢對法令發表任何意見了(《史記·商君列傳》)。

對一般老百姓而言,齊國的政策也並不強求思想一律,而是順其自然。齊太公的“因其俗,簡其禮”與管仲的“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是一脈相承的方針。提高老百姓的道德水準並非用行政命令的手段,而是採取強國富民的方法以達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的自覺水平。這與商鞅激烈指責“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從而採取強制性的“移風易俗”的辦法顯然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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