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法院:雨夜,一场催人泪下的探视

2018/8/11 Saturday

8:30 p.m。 天气:暴雨

地点:津南法院执行接待室。

事件:父母离婚后母亲探望10岁儿子。

工作中的法官

那晚的执行局依然灯火通明,执行法官有的在整理卷宗,有的在讨论案情,有的在系统查控,有的在执行现场,其中年轻的执行法官牛铎霖、苏良正在第四接待室接待一起探视权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因父母离异,10岁的孩子跟随爸爸生活,每周六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妈妈可探望一次。

津南法院:雨夜,一场催人泪下的探视

妈妈,我好想你

等待这一天

因男方不配合女方探视孩子,女方遂于8月2日向津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习但同时又照顾孩子妈妈思子心切的心情,承办法官只能将时间定在这周六晚上,为了照顾孩子情绪,承办法官特意换上了便装。即将到探望时间,天降暴雨,大家依然都如约到达法院接待室。

津南法院:雨夜,一场催人泪下的探视

感人的一幕

这次见面是一年来孩子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妈妈,明显的生疏感让孩子稍有顾虑,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孩子爸爸也是本案的被执行人在接待室外等候,当孩子父亲走出去的一刻,孩子的妈妈拿出了亲手做的毛豆,“孩子,妈妈好想你”母子相拥而泣,这就是探视现场真实的一幕。

津南法院:雨夜,一场催人泪下的探视

进行调解工作

探视权强制执行案件因执行标的模糊、执行时间较长、执行效果反复等特征,使该案件“易断难执”,难点不在于一次探视,而在于尽量以此次探视为契机,调和双方矛盾,避免反复申请探视权,造成浪费司法资源。经过简单的思路梳理,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既然已经离婚,矛盾激化且双方家庭水火不容并牵扯其他经济纠纷,无任何调解的可能。唯一的交集只有孩子,并且都希望孩子生活幸福,承办法官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开始背对背做双方工作。一方面明理,告知双方家长,在法院进行探视耗费司法资源,对孩子的身心影响较大,希望达成和解。另一方面释法,针对生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工作表示理解,并愿意以后按照调解书履行各自义务,以前种种互不追究。

津南法院:雨夜,一场催人泪下的探视

调解现场

案件终于了结

将当事人送出法院,已将近晚上10点,雨也停了,至此一件探视权行为案件案结事了。两位承办法官自己也不过是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且均未结婚生子,对家庭的理解并不那么深刻,在做执行调解工作的时候,面对的压力可想而知。

结束后

27岁承办法官小牛结说道:

我能做的可能只是让他们见上一面,以后孩子的成长还需要他的父母悉心的呵护。

24岁的承办法官小苏说道:

看到通过自己的努力母子相见那一幕很感人,觉得所有的工作都值得,虽然两个家庭的爱是破碎的,但给孩子的爱是应该是圆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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