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超車鬥氣事件已被判刑!

近日,由銅仁市碧江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許某某犯故意傷害罪一案,經法院依法開庭審理,被告人許某某犯

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一例超車斗氣事件已被判刑!

這是怎麼回事呢?

在馬路上鬥氣開車,故意傷害他人觸犯刑律被判刑。

2017年12月12日,劉某某駕駛小轎車載著被告人許某某沿305省道從江口往銅仁方向行駛,在蘿蔔灘路段時與被害人楊某某因超車問題發生糾紛,後被告人許某某從其乘坐車輛的駕駛室內拿出一把黑色刀子將被害人楊某某右側後腰背部捅傷,造成其受傷住院。2018年1月3日經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楊某某腰背部受傷程度達到重傷二級。

碧江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被告人許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其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案發後積極賠償被害人獲得諒解,綜合全案情節後依法提起公訴,法院經開庭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許某某具備社區矯正條件,依法可以宣告緩刑,遂作出上述判決。

一例超車斗氣事件已被判刑!

安全提示:道路交通安全關係重大!“路怒”行為容易引發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開車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法、文明禮讓,切不可因小失大!

足夠的儲備動力是關鍵,各向車速要準確地判斷。

正常超車要選擇直和寬,出彎超車必須有好視線。

僥倖蠻幹鬥氣都不安全,超車判斷要把餘地放寬。

信息來源|銅仁在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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