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超车斗气事件已被判刑!

近日,由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许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经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许某某犯

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一例超车斗气事件已被判刑!

这是怎么回事呢?

在马路上斗气开车,故意伤害他人触犯刑律被判刑。

2017年12月12日,刘某某驾驶小轿车载着被告人许某某沿305省道从江口往铜仁方向行驶,在萝卜滩路段时与被害人杨某某因超车问题发生纠纷,后被告人许某某从其乘坐车辆的驾驶室内拿出一把黑色刀子将被害人杨某某右侧后腰背部捅伤,造成其受伤住院。2018年1月3日经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杨某某腰背部受伤程度达到重伤二级。

碧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许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获得谅解,综合全案情节后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某具备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例超车斗气事件已被判刑!

安全提示:道路交通安全关系重大!“路怒”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开车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文明礼让,切不可因小失大!

足够的储备动力是关键,各向车速要准确地判断。

正常超车要选择直和宽,出弯超车必须有好视线。

侥幸蛮干斗气都不安全,超车判断要把余地放宽。

信息来源|铜仁在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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