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的“白條”打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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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有貞是內蒙古呼浩特市新城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辦事處生蓋營村村民。2008年,他在生蓋營村附近110國道邊開了家飯店,飯店開業沒多久,生蓋營村的一些村幹部就開始在飯店吃飯打白條。從2008年至2013年,這些村幹部在雲有貞的飯店打了大量白條,時至今日尚有30多萬元飯費沒還上。(4月17日 澎湃新聞網)

吃飯“打白條”,不算正常的常態消費現象。說其“不正常”,是因為“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才是社會公序良俗;說其是“常態”,因為“賒賬”其實並不算新鮮事,它早已成為社會買賣交易的一種形態,融入了每個人的日常生活。

“打白條”究竟好還是不好?見仁見智。不過有人曾這樣總結到,“打白條”的多是兩種人,一是“熟人”,另一種是“公家人”,“熟人”消費情誼,“公家人”則消費權力。話雖簡單,卻蠻有道理。就以報道中的“公家人”打白條來講,如果沒有公權力做靠山,恐怕他們也不敢一拖再拖、欠賬不還。反過來講,如果他們不是幹部,飯店老闆也不可能縱容他們欠賬十多年未還。

縱觀以往媒體曝光過的幹部吃飯“打白條”事件,其實多始於信任,而止於任性。商家對幹部,或者說對政府機構有著與生俱來的信任和敬畏,他們相信“公家人”不至於“賴私賬”,況且“跑了和尚還有廟”,只要有一紙“白條”在手,就“有理走遍天下”,所以才會同意“吃飯簽單,年底結賬”。

但他們卻忽視了一個重要問題,公款不是私錢,公權也無法對抵現錢,一旦任由幹部任性簽單,讓“白條”積少成多,往往容易出現“有錢不敢還”,抑或“沒錢還不上”兩種狀況,最後只能訴諸法律,或借媒體力量倒逼,即使拿到錢,也是“兩敗俱傷”的結局。最好的解決辦法唯有一條,就是不給幹部“打白條”留後門。

必須清醒看到,公款吃喝猛於虎,“白條”之亂傷民心。給幹部公款吃喝“打白條”行方便,實質上是種互相傷害。公權力一旦變相淪為個人揮霍的資本,就會變成腐敗的溫床,涉事幹部最終必然受到黨紀的嚴懲,背上一生的汙點。而在“白條”穿梭之中,流失的不僅是公款,更是民心,每一張“白條”背後都是對群眾信任的傷害。

幹部要認清的事實是,權力不管大小,落腳是在服務群眾,而不是方便幹部給群眾添麻煩、耍賴皮,不管任何時候,公權力永遠不會為濫用權力的幹部“背鍋”。相信該事件的最終結局不會讓公眾失望,涉事幹部欠下的賬,該還的賬終歸會還,甚至會連本帶息一起還。

事實上,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全面從嚴治黨的縱深推進,對公權力的監管約束越來越嚴,公款吃喝風已基本得到遏制,但以往遺留下的“白條賬”卻還沒完全了結。此次曝光的“兩斤白條”不敢說是最後一例,但希望能從此事開始,各地能開展一次專項清理,讓“白條”徹底消失。

當然,更重要的還是從制度監管入手,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讓權力規範行駛在正軌上。至於那些還想或者還在“打白條”的人,不妨發現一例嚴懲一例,以嚴格的問責敲響警鐘,讓所有幹部銘記一個道理:公權力的“白條”打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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