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對校外培訓機構動真格!不得“超綱教學”“提前教學”!

河南对校外培训机构动真格!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

河南对校外培训机构动真格!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

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減輕學生家庭課外培訓投入的時間和經濟負擔,日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出通知,全省將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堅決治理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

河南对校外培训机构动真格!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

整改要求

(一)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

(二)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

(三)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四)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五)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六)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七) 建立長效機制。嚴格校外培訓機構准入制度,從源頭控制校外培訓機構不良行為的發生。加強對社會上面向基礎教育領域競賽、評比、表彰等管理;推進招生制度改革,加強學校管理,推進學校課程改革,提升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服務水平,消除社會對校外培訓機構的需求。

2018年省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聯合出臺文件,將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的有關要求納入相應條款。

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標準、審批登記、日常監管等作出規範要求;對校外培訓機構培訓內容、教學實施、教師管理、招生方式、招生範圍等提出明確要求。探索建立負面清單制度和聯合監管機制。督促各地制定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的具體實施方案,做好貫徹落實。

規範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以教育廳名義發文,重點對校外培訓機構違規開展競賽、選拔、等級考試等行為進行治理,減輕學生校外負擔。

完善課後服務制度,鼓勵各地各學校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家長需要,探索實施彈性離校時間,提供豐富多樣的課後服務。依託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進一步加強家庭教育的指導。

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教育廳印發文件,推進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按照中小學核心素養要求和課程標準,加強學校課程教學管理和檢測,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完善學校服務功能,提升學校服務質量和水平,緩解廣大學生和家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需求。

任務分工

(一)各地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民政、人社、工商(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負責的省、市、縣三級工作機制,全面做好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組織實施。

(二)縣級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聯合公安、消防、城管和鄉鎮(街道)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摸清情況,對存在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集中整治。

(三)對於與中小學校和教師有關的增加學生課外負擔的不良行為,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治理。

(四)對於落實義務教育學校開展學生課後服務政策情況,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督查。

(五)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牽頭建立《白名單》,公佈無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建立《黑名單》,公佈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

(六)中小學校負責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報班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情況,為專項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參考。

治理步驟

(一)第一階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2018年6月底前完成。

4月份完成河南省中小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情況調查統計管理系統建設,選取部分地市進行試運行,及時總結經驗。

5月份完成全省中小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情況調查統計工作;各市、縣(區)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市場監管)等管理部門完成各部門歷史上批准成立且目前存續的面向中小學生舉辦非學歷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的統計工作;完成每個面向中小學生舉辦非學歷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自身基本情況的統計工作,為專項治理行動提供精準底數。

6月份

,對統計數據進行比對分析,對市、縣(區)及學校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對工作推進慢,調查統計數據不全面、不真實的市、縣(區)及學校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二)第二階段,集中整改,2018年底前完成。

各市、縣(區)在摸清底數和數據分析的基礎上,對存在問題的校外培訓機構全面整改,應辦理證照的依法依規辦理,應停止相關業務的停止相關業務,應吊銷證照的堅決吊銷證照;對無照經營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堅決取締;建立無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建立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三)第三階段,專項督促和檢查,2019年6月底前完成。

省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聯合工作組將對市、縣(區)開展專項督查,對推進不力、進展緩慢的進行通報,對措施紮實、落實到位、效果良好的典型經驗進行宣傳推廣。

河南省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聯合工作組將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督導檢查,並總結推廣各地專項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各地要及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每月初5日前將專項治理推進情況報送教育廳,報送材料用word格式文檔傳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各省轄市、直管縣(市)專項治理方案、舉報渠道、工作負責人及聯繫方式等信息於2018年6月底前傳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河南省專項治理舉報電話:0371-69691880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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