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車變貨車 這樣上路“駛”不得

#一線微觀##交警正能量# 【客車變貨車 這樣上路“駛”不得】4月12日12時59分,二道交警大隊民警周航、輔警周釗弘在東榮大路巡邏時發現一臺車牌號為吉A2~小型普通客車後面沒有座椅,民警隨即指揮車輛停車接受檢查。經查,該車後排座位已被卸下,取而代之的是一些貨物和紙箱,堆放在駕駛座後面,甚至連基本的捆綁固定都沒有。駕駛員駕駛這樣的車輛上路行駛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如發生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駕駛員稱這些貨物是用來拼接貨架的,由於每次運輸數量不多,用貨車太浪費,便改裝了小客車來載貨。 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並指出其違法行為的危害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9條第15項對其罰款壹佰元,並要求駕駛員卸貨倒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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