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注意?這些隱藏在你身邊壓低拆遷補償的「毒瘤」!

“你以為的並不是你以為的”:很多朋友總是抱怨自己的徵地拆遷補償款少,而且認為維權也沒有用,然後憤世嫉俗極不情願的,在自己什麼“措施”都不採取的情況下,在不公平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上籤了字。最後,得知別人家在創為律師的幫忙下拿到的拆遷補償款比自己多了幾倍,後悔了,找到創為律師說當時自己簽字其實是不情願的,還能不能“反悔”維權了?針對這樣的案例有很多,創為律師針對一些常見問題,幫大家找出幾個在你日常生活中常常做,但是對自己徵地拆遷補償極為不利的因素:

還不注意?這些隱藏在你身邊壓低拆遷補償的“毒瘤”!

一、“將全部希望寄託於自己”

徵地拆遷告知以後,很多朋友就在報紙、電視、網絡上收集一些法律信息,並且在律師的推薦下學習了相關的法律書籍,然後信心滿滿的認為自己完全可以應對徵收方了,但卻是如此麼?對於0基礎來說,瞭解到很多相關的常識和法律法規,你確實可以感到自己很充實,但你卻遠遠沒有掌握維權“精髓”,就像是考試,沒有常年累月的學習,臨時抱佛腳,你覺得學的牢靠麼?

創為律師簡單的給大家舉個例子:徵收方張貼的蓋了章的徵收公告是否合法?這就關係到了你如何著手又應當採取什麼方法和途徑,並且還要知道怎麼查看和分辨其中的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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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

訴訟階段,如果你該拿的證據沒有拿,根據一事不再理的原則,你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且沒有補救。

信息公開申請階段,如果你不知道什麼材料問哪些部門要,或者信息申請的材料中出現的一些法律問題,都有可能成為我們維權的著重點,但很有可能你就這樣錯過了。

談判階段,如果你談判只說自己想說的,那很有可能是“送到徵收方嘴邊的肉”,因為你的一個主張都有可能讓徵收方轉換思路,拿捏你的“七寸”。(具體見第二點)

二、將談判當做“嘮家常”,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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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徵地拆遷安置補償其中的過程有很多,例如複議、訴訟、談判等等,無論哪一個環節你的話語權都很重要,而且在以上對抗環節中,只說自己想說的話,有可能是在幫助對方,創為律師告訴大家,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成為拆遷方制衡自己的“利器”,所以一定在和對方交涉的時候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準備,不是隻說自己想說的和愛說的話,而是要說對方不想聽到且無法反駁的話。

三、高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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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快搬遷速度,徵收補償方案裡通常規定在某個時間內搬遷的,按人頭或面積給予幾萬、幾十萬不等的獎金。好多人事後發現上當受騙,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創為律師提示大家:獎金拿得是否划算,就看這筆錢是在被徵收補償總價款(按市價計算的補償款,而不是按補償方案定的標準計算的價款)之外還之內?

 

四、到處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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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很多的朋友瞭解到,在徵地拆遷的環節,遇到法律問題後可以諮詢律師,而且這種諮詢還是免費的,他們諮詢之後,以為掌握了法律的技巧,其實不然。

法律維權更多的是五花八門規則下的各種環節與程序,這種環節與程序稍縱即逝。沒有專業技術,被徵收人很難掌握其中的技巧,而且創為律師的團隊維權模式中,還會邀請相應學術領域的高校教授交流和討論制定維權策略,所以自己一個人應對徵收方維權的風險可想而知。

五、熟人關係好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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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過程中找關係,那就要看你的關係“硬不硬”,很多朋友總是認為找熟人第一不用花錢,第二還比較可靠和放心。而實際並非如此,創為律師要給大家分析三點:首先,“國家禁止”關係人情的社會理念不被政府提倡;其次,你的“熟人”就是徵收方的人,他的任務也許就是搞定你的徵地拆遷工作;最後,關係也並非不花錢, 請了客、送了禮、找了人,而且結果還一如既往,或者口頭承諾給你“特殊待遇”卻失信。有時候這也許就是一場“陰謀”,為了讓你在拆遷安置補償上簽字的騙局,而且還要你請客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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