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旅館拒交物業費被斷電?物業:不是我們幹的

據青島電視臺蛤蜊幫節目報道,近日,在和平花園小區開旅館的馬先生向記者反映,小區新來的物業亂收費還隨意斷電。

據馬先生說,今年6月20日,有三名聲稱是街道工作人員的人來到店裡做調查,馬先生很配合,之後這三個人又上門,這次身份變成了物業工作人員,要收取物業費。由於馬先生已經在此處幹了兩年旅館,之前一直沒有物業,這突然冒出來的物業和物業費讓馬先生心裡犯嘀咕。雖然有質疑但畢竟是物業的人,馬先生便索要了收費單想繳費,可拿到收費單後馬先生覺得很不合理。“物業讓我從三月份到九月份,交半年的物業費,我就很不理解,6月20號才通知有物業了,為什麼要從三月份開始交呢。”馬先生只想交六月份到九月份三個月的物業費,物業方面不同意並多次上門催收,但前三個月的物業費始終也沒說明白。

到了8月16號,物業突然給馬先生的旅館斷了電。馬先生家旅館的周邊商戶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但每家商戶繳費的月份都不同,有3-6月的也有6-9月的。一位小區居民告訴記者,小區的物業是三月份入駐的,沒有經過業主大會的同意是與居委會簽訂的協議。由於小區的業委會今年三月份到期,目前正在改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沒有業委會居委會可以代選物業,但必須經過多數業主的同意。但小區的新物業並沒有經過多數業主的同意。

隨後,記者找到小區的優博恆睿物業,物業的於經理否認了斷電的事情並表示馬先生不交物業費沒有義務服務。針對商戶們繳費月份不同的問題,於經理說物業費有的季付有的月付,都不一樣。關於居民質疑物業不是按照規定聘請的問題,於經理表示上一任業委會在任期到期前一個月和優博恆睿簽訂了聘請協議,和街道的合同公司也都有,是正規的。這個說法得到了前任業委會和社區的認同。

至於馬先生所質疑的物業費問題,要等新的業委會成立重新簽訂協議後,雙方再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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