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費1個月最高過萬引發矛盾 物業:高收費只針對租戶

小区停车费1个月最高过万引发矛盾 物业:高收费只针对租户

昨天下午,中關村公寓門口的牌子上,還顯示著之前的收費標準。

“停車一天380元,如果出差一個月,車停在小區裡不移動,按30天算,得掏大約11400元停車費。我兩房兩廳的房子,月租金才7600元!”因為孩子上學,8月初,宋先生剛剛租住進曹楊路地鐵站附近的中關村公寓小區,一進門就被小區的天價停車費搞懵了。“搬家6個小時,車停在小區裡,出門時竟被收了60元!”

其實,宋先生當天遭遇的還是白天的“半價”。夜晚價還要翻一倍。

對於如此高昂的停車費,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說,該收費規定7月1日開始執行,一個多月來,阻力非常大,車主跟保安吵架、投訴,打 110,一度鬧得不可開交。“業委會了解到這些問題之後,8月6日又出臺了一個補充意見,將一天的停車費改成了80元封頂。”

居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為了限制“臨時”車輛停進小區。如今通過停車費調控,小區治理效果明顯。最近,中關村公寓周邊一些社區,也將陸續推出類似措施。

租住戶

業主停車

只收150-200元/月

“如果出差在外,車在小區停一個月,按照30天計算,就得付大約11400元的停車費。”

宋先生以前住在松江九亭,因孩子的戶口在普陀區曹楊路街道,自己一套5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幾年前就出租了,租約還沒有到期。今年9月,孩子要到戶籍所在地上小學,宋先生就在學校附近的中關村公寓租了一套房子,過渡一下。

“合意的房子不好找,為了孩子上學,我們找了很長一段時間,只有中關村公寓這套兩室兩廳的房子還可以,7600元的月租也能夠接受。”宋先生說,8月 3日,就是颱風“雲雀”過境的時候,他冒雨搬家,車停在小區裡,再開出去的時候,就遇到了狀況。

“小區保安說,我要交 60元的停車費,我還以為是6元,這樣的老舊小區,一般都是這個價。”可 是 保 安 說 ,7:00-17:00是 10元一小時,他這才明白過來。

宋先生從保安那裡瞭解到,這是臨時停車的收費標準。像他這樣的租住戶,具體情況要到物業公司去諮詢。

“除了小區門口,停車收費細則的全文在物業公司的牆上也張貼了。我看了一下,如果按照他們的規定,一天的停車費是380元。”宋先生說,停車費分段計價,白天7:00-17:00,每小時 10元;晚上 17:00-7:00,每小時20元。全天車子不動,就是380元。

“如果我出差在外,車在小區裡停一個月,按照30天計算,就得付停車費大約11400元。我那套房子的租金才7600元!”說到這裡,宋先生有點兒激動。其實,以上只是7座及以下的車,7座以上的車子則翻了一倍,一天760元,一晚560元。

相比之下,業主的停車費非常低廉:第一輛車地面固定車位200元/月,非固定車位150元/月;第二輛車翻倍。原則上不給業主辦理第三輛車登記。

面對租客宋先生的苦惱,房東也表示無能為力,只能讓宋先生自己去想辦法。

“我能有什麼辦法可想?我在豐翔路那邊上班,沒有地鐵過去,不開車,一路上會相當煎熬。”宋先生說,現在他只有兩個選擇,要麼退房,要麼打車上班。

物業

“天價”停車費

在小區只實施了一個月

“實施一個月,還沒有哪個車主一次繳納過全天380元的停車費。”

“規則不是我們制定的,但是我們是執行者。”對於小區的停車費一事,中關村公寓物業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說,最後被推上風口浪尖的,是物業公司的保安們。“有些車主不管規則是誰制定的,因為錢是保安收取的,所以要吵要鬧要找保安出氣。我們也是多次報警,很無奈。”

該負責人說,他理解業委會的人是真心實意想為業主們辦一件實事。“以前停車費很低的,旁邊二手車市場裡的車輛也停進來,小區裡塞得滿滿的,業主們回來遲了,開車在小區裡兜好幾圈都找不到車位,急啊!現在提高臨時停車費,一個月來,情況的確好多了。”

記者瞭解到,雖然按照規則,全天的停車費要380元,但是,目前還沒有哪個車主一次繳納過380元一天的停車費,更沒有出現所謂11400元一個月的天價停車費。因為這項措施,在小區裡只實施了一個月。

此後,小區也沒有出現過天價停車費,從8月6日起,停車費已經改為每天80元的封頂價。記者在小區裡多處看到那張《關於補充意見的公示》,上面透露出來的主要信息有兩點,一是調整了計價區間,即晝夜時間分為5:00-17:00和 17:00-5:00,這就意味著白天由原來的10小時“延長”了兩小時,也就是每天單價10元的時間,由原來的10小時調整為12小時;二是白天收費上限為30元,晚上收費上限為50元,全天限價80元,僅為原價的零頭。

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現在的價格比以前低了很多,又比周邊公共停車場的價格略微高一點,這樣可以有效阻止社會車輛進小區停放。

居委會

定價原因

為限制“臨時車”進小區

“小區周邊有一個二手車市場,以前停車費低時,有很多二手車停進來,給業主停車造成很大困擾。現在業主停車方便多了。”

當初業委會制定370元/天停車費的依據是什麼?一個月後為什麼又突然只保留了一個零頭,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記者試圖聯繫小區業委會相關負責人,但無論是在物業公司還是在居委會,都被婉拒。

對於小區業委會制定臨時停車收費規則,物價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業委會依據相關法規制定的,是市場行為。只要明碼標價,就不存在問題。消費者如果不接受,可以選擇其他價格合適的地方去停車。

居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她瞭解這個情況,但是居委會並未參與停車費收費規則的制定,只是開會的時候聽一下業委會討論的意見和建議覆蓋面是否大,家家戶戶是否都知道等等。具體的政策從制定到實施是有分工的,相關的法律法規是房辦指導。此外,業委會也會向物價局諮詢,根據上限來決定停車費。

“因為中關村公寓地理位置比較尷尬,周邊有一個二手車市場,停位需求量非常大。以前在小區停車費非常便宜的情況下,有很多二手車停進來,給業主停車造成很大困擾。”該負責人說,為了整治這種現象,業委會成員開了不少的會,最終才確定了這個方案。

該負責人表示,開始一段時間的確有一些車主會抱怨,到處投訴。他們接到相關信息後,就反饋給街道和區相關部門,房辦、物價等部門都表示,中關村公寓小區的停車收費措施,程序上沒有問題。

“現在有一些居民說幸福感大大提高,停車比以前方便很多,覺得很心安。小區的消防通道上、綠化帶裡現在都看不到車了。說明這項措施是行之有效的。”該負責人說,小區有734戶業主,而車位不到一半,缺口非常大。在車位分配上,總得有個“先來後到”。優先的肯定是三證齊全的業主,那麼首先就是業主的第一輛車,其次是業主的第二輛車,第三是在這邊有長期居住權、有合同的居住人員的車,再後面是親情車輛或特殊車輛,最後是臨時停車。這個劃分是很明顯的。

“區委區政府一再地說希望我們的小區居民自治,土地是國家的,但是管理權是小區的,政府給予小區這樣一個收費的職能和要求,停車費可以收繳以後轉到公共收益裡面,公共收益再轉到維修基金,再通過公共收益的錢幫助小區做一些修繕的服務,最後政府再慢慢撤離,不需要再來管理小區基本的維修,而是小區裡自給自足,自己來維護這個家園。”該負責人說,小區自治的路還是非常難走,因為支持的部門和正在實行的機構還是很單薄的。

記者從居委會了解到,在中關村公寓附近,最近還會有一些小區,將採取類似的措施,來限制“臨時”車輛進入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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