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遭浙商銀行強行劃扣募集資金6295萬 公告稱已簽展期協議

上市公司遭浙商銀行強行劃扣募集資金6295萬 公告稱已籤展期協議

魯網8月2日訊 浙商銀行深圳分行在未作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從上市公司廣東猛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猛獅科技或公司)全資子公司福建猛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福建猛獅)募集資金賬戶劃扣6295萬元,用於歸還猛獅科技在該行部分到期貸款本金。

猛獅科技發佈公告稱,近日,福建猛獅財務人員通過網上銀行查詢獲悉,浙商銀行深圳分行在未告知公司、福建猛獅及保薦機構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情況下,直接從福建猛獅募集資金賬戶劃轉 62,949,270.69 元用於歸還公司在浙商銀行深圳分行部分到期貸款本金。

獲悉上述信息後,猛獅科技及福建猛獅相關人員多次與浙商銀行深圳分行相關人員進行溝通,要求浙商銀行深圳分行儘快歸還其強行劃轉的募集資金。截至本公告日,浙商銀行深圳分行仍未歸還其強行劃轉的募集資金。

據公告,猛獅科技與浙商銀行深圳分行分別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3日簽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額共計 2 億元,期限為一年。除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樂伍先生、陳樂強先生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外,根據浙商銀行深圳分行要求,福建猛獅於 2018 年 1 月 30 日簽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為該筆債務追加提供了連帶責任擔保。

據悉,在該筆債務到期之前,猛獅科技已向浙商銀行深圳分行申請借款展期,浙商銀行深圳分行初步同意公司的展期申請。2018 年 6 月 22 日,雙方簽署《展期協議》 對部分借款辦理了展期手續。

猛獅科技公告認為,浙商銀行深圳分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的約定, 嚴重損害福建猛獅、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福建猛獅及公司已通過多種途徑要求浙商銀行深圳分行儘快歸還強行劃轉的募集資金。

截至上述公告日,猛獅科技及福建猛獅尚未收到浙商銀行深圳分行從福建猛獅的募集資金賬戶劃款的正式通知文件。

此外,猛獅科技在公告中同時披露了公司及福建猛獅募集資金賬戶被凍結的詳細情況。據悉,被凍結募集資金賬戶餘額合計1.32億元,凍結原因分別為借款合同糾紛和融資租賃合同糾紛,申請執行人則分別是新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和長城國興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魯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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