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傳」普通人想要保護自己,一定要知道這些法律常識

「普法宣传」普通人想要保护自己,一定要知道这些法律常识

知道哪些法律上的小常識可以保護自己?

知友:大姐姐

哈哈,這個我擅長。

民事法官傾情推薦,全部來自實際案例,日常生活中常用實用小技巧 。

一、合同借款類

1. 寫合同或讓他人打欠條,務必在對方落款名字後面讓寫上身份證號碼,否則,後果你懂的。

2. 給人借錢:如果給現金,務必當日從銀行取現而後保留取現的銀行票據,ATM 機取現則打印票據並保留、銀行櫃檯取現則保留底單;如果轉帳,同上,亦務必保留轉帳憑證,同時不要註銷掉該帳號。否則日後發生糾紛訴至法院,對方不認可,你亦沒有提供資金來源,很可能敗訴哦。

3. 借人高息的,在給人借款同時,不要馬上就拿回當月或當年的利息,不然被拿回來的這部分不視為借款本金,你可以一起喝茶,喝完茶出來再拿嘛,何必急於一時呢。

4. 借人高息的,借條上千萬不要不好意思寫上利息哦,君知道,月息 2 分及以下都是可以支持的,寫多了,大不了超過部分法院不支持。可系,如果你不寫,對方法庭上不認可有利息,你就虧大發了哦,法院很有可能無證據不支持利息呢。

5. 關於訴訟時效,我看了下其他人答案,明顯沒有實踐經驗哦。如果你是借款方,可以和對方口頭約定還款時間,但不要寫在借條上哦,這樣,你的借條有效期 20 年不會超訴訟時效。

什麼?那你擔心對方無限期不還款?沒關係,按你們約好的還款日子催一下,不還?不還直接法院見,沒關係,法院會認可滴,而且再也不用擔心對方突然找不到人過了兩年訴訟時效哦。

二、交通事故類

1. 事故發生後,務必記得拍一張對方交強險以及商業險的保單,一點都不費神,不然萬一雙方協商不好,你得到處查詢或複印,比較麻煩。

2. 如果撞傷了對方,自己需要承擔責任,但購買了交強險和商業險,記住,交警讓你預付醫藥費什麼的,推說自己最近買股票虧錢了,沒有錢,不要墊付,讓找保險公司。

作為法官,機動車交通事故案子一般會調解,但調解便有利益讓步,調解方案出來往往損害的是之前墊付了醫藥費方車主利益,便宜了保險公司,我很痛心卻無能為力。

記住,如果購買了保險,對方損失不大,你是除了鑑定費與訴訟法無需多出一分錢的。

3. 作為事故受損方,事故發生後走到訴訟階段,如果傷殘嚴重,不著急用錢,在法院組織調解時,可以不接受保險公司的調解方案,因為,因為,保險公司至少會在有可能判決賠償的數目上打折 10% 以上。但如果本來標的不大,還是建議接受調解吧,早點拿錢,少走程序。

4. 在事故發生後,保留好一切票據,包括交通費發票、醫藥費發票、自己在小藥店買藥等等一切。

5. 眾所周知,殘疾賠償金農村與城市相差巨大,所以,如果你是農村戶口,只要你租住在城鎮,或者在城鎮務工,均可以按照城鎮標準計算,如果務工地在發達地區,只是回老家發生交通事故,還可以按照務工地城鎮標準起訴殘疾賠償金,那又是一大比銀子。

三、勞動合同類

1. 未籤勞動合同:實名反對前面有人所說未籤勞動合同可以一直要求雙倍工資至勞動者離職。我在評論區給他留言指出錯誤,居然把我留言都刪了,太過分!

哦 扯遠了,繞回來。沒有籤勞動合同,請保留好工作證,餐票,評先評優等一切證明你工作的證據,雙倍工資從你入職第二個月開始計算,直至滿一年,即一共賠你 11 個月雙倍工資,超出一年只是視為與你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其實這個沒什麼實際效益。

2. 每週未休息 2 天或上班超過 40 小時,加班工資:週六、日雙倍,法定節假日比如五一十一等,三倍工資,貨真價實。

3. 單位無故辭退,經濟補償金,工作幾年算幾月,計算標準為月平均工資,超 6 個月算 1 年,未滿 6 個月算半年。

4. 未購買社保:你只能在職期間與公司協商要求其繳納,否則你去勞動部門告發,勞動部門可以對其罰款。真鬧到法院,法院對這一塊是不予處理的。

「普法宣传」普通人想要保护自己,一定要知道这些法律常识

知友:江灣三叔讀法

作為外行人,若想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與其去東一句西一句的瞭解點法律皮毛,還不如樹立一些正確的法律意識,當然,法律常識瞭解的越多越好。

法律是需要十年如一日紮紮實實系統學習的,你不要指望看一點法律常識就能靈活運用並保護自己,不成體系的零散學習,往往一知半解、事倍功半。

我法學本科、碩士一路讀來,在律所和法院工作這麼多年,認識的不少名校畢業、從事法律工作多年的所謂專業人士,法律功底很多也是不敢恭維的,應該說學法律的人很多,真正專業的很少。這裡面有各種各樣的原因,我就不展開說了。

從我自己的工作經驗來看,一般人覺得想要保護自己,至少應該樹立如下一些法律意識:

一、守法意識

這個看似老生常談,實際上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法律是國家公權力制定並強制實施的對社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則,具有指引、評價、預測、教育、強制等功能。

因此,理論上任何人都應該遵守這些規則,並以這些規則作為行動的指南,這樣你才能從源頭上保護自己。

就好比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但你不以為然非要酒後逞強開車,你自信自己有關係可以擺平,或者輕言只有倒黴鬼才會被抓……那麼,一旦你被抓了,後果比你想象的要嚴重的多。

上海這邊最近這兩年連政法委、法院的處級幹部都抓了好幾個,更何況你一個普通老百姓呢?

有一個法官凌晨兩點鐘回到家,想到自己的東西落在 XXX,於是開車回去取,結果在高架上被抓個正著。所以,在法律面前,不要心存僥倖,要做個老老實實的守法公民。

有人說,我不懂法,怎麼守法?

第一,你可以適當的瞭解一些法律常識,這在生活中有無數種途徑;

第二,你先做一個好人,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一般來說,只要你不去幹一些有違社會一般道德的事情,都不會違法。

二、權利意識

中國幾千年的文化都是義務本位,權利觀念較為淡薄,這些年有較大轉變。

第一,要認識和關注自身在各種環境下享有的利益和自由。比如作為勞動者,企業有義務跟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跟你約定的試用期不能太長、要保證你獲得勞動報酬權、休息權等,如果你心裡有這些概念,一般情況下就不會被坑。

以前某家國內知名度很高的電器企業,每年大批量招收應屆中專、大專在校生或畢業生,以實習的名義的發給很低的工資,等這一批學生撐不下去之後,再招下一批,如此循環往復。之所以它們能夠一年年地剝削廉價勞動力,是因為這些學生普遍沒有權利意識。

再如目前各地陸續出現的「招轉培」案件,企業大批量發佈招聘廣告,把畢業生忽悠過來之後告訴你,你不符合錄用條件,但是可以在短期培訓之後招錄你或者給你介紹工作,交不起培訓費沒關係,幫你聯繫辦貸款。然後你莫名其妙地就從想賺錢變成了要花錢。

第二,要有主張和爭取自身權利的信念。權利被侵害之後,很多人就自認倒黴,要麼不了了之,要麼事後幡然醒悟再去維權已經錯失良機。

第三,要避免濫用權利並尊重他人權利。現在法院每年要處理大量的信訪案件,其中不乏一些冤假錯案之類的,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是當事人錯誤判斷了自己的權利,陷入了“維權”的漩渦,聽不進去別人客觀、專業的意見建議,最後浪費的還是自己的時間、精力和金錢。

作為理性人,尊重他人權利實際上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糾紛,結果上也是保護了自己的利益。

這些年城市拆遷安置,由於利益很大,分配的房產可能比很多人一輩子的收入都多,於是,兄弟姐妹之間、父母子女之間大打出手、惡語相向,一審、二審、再審、執行,折騰了一大圈,丟了親情、花了金錢、耗了精力,法院最終的判決並不會讓你獲得比最初按照公平合理原則所能分配利益之外的更多利益。

三、證據意識

就是在創業、工作、生活中,要注意留痕,要相信書面的東西,不要輕信口頭上的各種保證、行規。法官都是普通人而不是神,沒有能力拋開各種證據材料去還原事實真相。

你要知道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的區別,客觀事實就是糾紛發生的真實情況,法律事實是法官根據當事人提交的證據、證據規則所合理推斷出來的事實,兩者之間往往存在一定距離,甚至截然相反也有可能。

舉個例子,在「套路貸」類案件中,為什麼在司法機關集中整治之前,犯罪分子(出借人)起訴到法院都能屢屢勝訴?不是因為他們跟法官關係多好,而是因為他們提前準備了一整套形式上完整的證據鏈,而貸款人(受害人)往往手上什麼證據都沒有。

你實際借款 10 萬,你跟法官解釋說,出借人聲稱行規都是借條寫成 20 萬但不會真的問你要 20 萬,結果出借人拿出了轉賬 20 萬的銀行憑證,你說法官能相信誰的說法?哪怕知道你很委屈,也沒法幫你。

四、風險意識

法律人的性格特點是普遍比較保守,而生意人的特點是一般較為激進。這個孰好孰壞沒法簡單地判斷,創業路上如果過於保守,往往會錯失很多寶貴機會。

但是,風險意識是每個人都必須具備的,哪怕是需要激進面對的項目。很多中小企業沒有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殊不知,隨便哪個合同失誤所造成的損失,都遠遠超過那點律師費。

最近 P2P 平臺雷聲滾滾,據報道,從 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7 月中旬,短短 50 天已有 163 家 P2P 網貸平臺出現提現困難、老闆跑路等問題,這背後是無數老百姓的血汗錢、養老錢血本無歸。

追本溯源,如果投資者理性分析風險,不難發現很多 P2P 平臺的高年化率實際上是很難兌現的。

這一點其實比較好理解,不只是在法律領域,在任何領域,風險意識都是應該具備的。不再贅言。

五、契約意識

中國人普遍缺乏契約意識,喜歡耍小聰明、走捷徑,真正做到誠實守信的人並不多。實際上聰明反被聰明誤。

這些年最典型的鬧劇表現在商品房買賣領域,房價跌了,業主集體去打砸售樓部,要求其退錢或者不準其降價銷售;房價漲了,也不見哪個業主主動到售樓部退錢。

幸虧過去二十多年房價一直處於上升通道,否則這一鬧劇必然更加誇張。這個道理其實不難理解,如果房屋質量有問題,或者開發商、售樓處存在欺詐等過錯,你去維權當然沒可以;

但如果只是正常的房價漲跌這種市場行為,跟開發商又有什麼關係呢?在正常交易之後,所有的市場風險都應當由買受人自己承擔。

這個打砸售樓部的行為怎麼定性呢?輕者可以要求你民事損害賠償,重者說你構成刑事犯罪也並不為過。

中國人習慣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誠信守約才能讓你走得更遠,也才會有更多人願意與你同行,換言之,實際上是給自己積累信用資產。

在民商事案件中,因為不尊重契約而引發的糾紛數不勝數,有些可能心存惡意,有些或許只是意識問題,最終是影響了別人也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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