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曾爲救賈府許嫁北靜王?真正敗落之時,北靜王也無能爲力!

《紅樓夢》作為我國古典四大名著之首,自問世起就有無數人為之索隱考證。脂硯齋曾說:“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餘嘗哭芹,淚亦殆盡。”儘管傳世的《紅樓夢》說是一部,但前八十回是曹雪芹的原著,後四十回只是高鶚的續作,而且許多說法都是認為續作的藝術性、思想性等大不如原著,並且在許多情節方面違背了原著的本意。儘管紅學界百年來“你方唱罷我登場”,各種說法層出不窮,但至今也沒有一個讓眾人都滿意、認可的說法。比如:女主角林黛玉的最終結局,就有淚盡而亡,病亡、沉湖、自縊等多種說法,還有人說黛玉最後嫁給了北靜王,成為了王妃,所以稱為“瀟湘妃子”。今天,逍遙子就和大家討論一下林黛玉有沒有可能嫁給北靜王的問題。

林黛玉曾為救賈府許嫁北靜王?真正敗落之時,北靜王也無能為力!

我們知道,林黛玉的前世是一株生長在靈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絳珠草。因為得到赤瑕宮神瑛侍者(寶玉前生)的灌溉避免了枯萎的厄運,後來又吸取了天地日月精華,脫去了草木的形質化作一個女子。因為沒有報答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恩,心中一直覺得很愧疚,心中鬱結成一段纏綿不盡之意。恰好這個神瑛侍者動了凡心,想到人間去受享受享。於是絳珠仙草有了報恩的機會。那絳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並無此水可還。他即下世為人,我也去下世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淚還他,也償還的過他了。這是黛玉的前生,她是因為報恩而來到人間的。所以,她此生只會鍾情於寶玉這一個男人,絕對不會“移情別戀”,另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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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黛玉此生是為寶玉而來,不會心甘情願,主動嫁給其他人,那麼有沒有可能出於某種迫不得已的原因,不得不嫁給嫁給北靜王呢?比如,有人提出,賈府敗落,寶玉落難,黛玉為救賈府(確切的說是為救寶玉),才甘願犧牲自己,違心答應了,有沒有這種可能呢?逍遙子認為:沒有可能。下面逍遙子從兩方面來分析“黛玉不可能嫁給北靜王”的原因。

林黛玉曾為救賈府許嫁北靜王?真正敗落之時,北靜王也無能為力!

第一,北靜王不可能用“娶黛玉”作為“救賈府(寶玉)”的交換條件。北靜王和賈府是世交,也是同一政治陣營的利益共同體。如果賈府有難,北靜王在有能力搭救的時候不可能袖手旁觀,更不會要求賈府拿黛玉作交換。更何況書中的北靜王已有正妻,這時候求娶黛玉,就只能是做小妾了。甚至有人為了讓黛玉嫁給北靜王,不惜惡毒的假設北靜王妃早逝,北靜王求娶黛玉做續絃。且不說這個想法多麼惡毒,多麼牽強,看看邢夫人和尤氏,就知道這個繼室的地位有多尷尬。續絃雖然比妾室地位能高那麼一點,但和原配是沒法比的。黛玉就算是父母雙亡,寄養在外祖母家孤女,那也是世家名門的嫡女,豈能給人做填房?北靜王若是提出這樣的要求,這哪是在救賈府,分明是在趁火打劫,打賈府的臉。賈府也不可能為了巴結討好北靜王,上趕著把黛玉送過去,因為這是在貶低北靜王的人品,本來北靜王有心搭救,這樣一來,恐怕都懶得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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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賈府真正敗落的時候,嫁不嫁黛玉都救不了。因為北靜王不會用“娶黛玉”作為“救賈府”的交換條件,有人又提出了賈府犯的事大,只有“皇親國戚”才能減輕刑罰。這個理由更站不住腳。前面已經說了,黛玉就是嫁(作妾的話,還不能用嫁)給北靜王,也只不過是個妾室。探春說趙姨娘的話,“誰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檢點,那裡又跑出一個舅舅來?我倒素習按理尊敬,越發敬出這些親戚來了.”從血緣關係上說,趙國基無疑是探春的舅舅,但在封建宗法制社會里,這一血緣關係是不被認可的,因為妾室只是奴才,妾室的孃家也根本不算親戚。如果黛玉成了北靜王的妾室,賈府也連個親戚都算不上,更別說是享受“皇親國戚”的待遇了。更何況榮國府大小姐賈元春“才選鳳藻宮,加封賢德妃”,是真正的“皇親國戚”,這個背景難道比不上一個郡王妃(北靜王只是個郡王,不是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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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靜王如果沒有出手相救,那就只有一種可能,北靜王那時候也已經無能為力。大家一致認為賈府敗落應該是在元春薨了之後,但是對於元春的死因,說法不一。高鶚的續書中是病死的,更多的人認為元春死於宮鬥失敗,這個宮鬥不是後宮爭鬥,而是前朝的政治鬥爭。元春所代表的那一派勢力失敗了。元春失敗也就是賈府失敗了。北靜王和賈府是同一政治陣營,賈府那一方失敗了,自然也就是北靜王那一方失敗了。雖然這一派未必是以北靜王為首,但作為失敗的一方,這時候不說自身難保,至少是沒有辦法搭救賈府的。

綜上所述,北靜王不會主動求娶黛玉,黛玉嫁不嫁北靜王,都救不了賈府,也就沒有必要白白犧牲黛玉。所以,黛玉根本就不可能嫁給北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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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寶玉轉贈北靜王的東西給黛玉這件事,逍遙子也曾經和大家分享過自己的看法,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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