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楓櫻
問題:退休工人去世後,20個月工資怎麼申請?
答案如下:
一、退休沒有工資
首先,要明確的是,退休工人去世,不存在20個月工資,工資是在職工作的勞動報酬,退休不再工作,何來工資。
在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前退休的,領取的是退休費;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後退休的,領取的是養老金。
二、領取的是撫卹金
再者,明確的是,退休工人去世,逝者家屬可以領取20個月標準養老金額,是退休工人死亡撫卹金,★而且必須是事業單位退休工人,去世後可以享有20個月養老金額標準的死亡撫卹金。
事業單位退休工人死亡撫卹金,為逝者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額x20,一次性支付。
三、無需申請
逝者家屬領取死亡撫卹金,不需要申請,社會保險機構按照規定發給;
應當由死亡撫卹金擁有者,既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共同出具手續領取,或擁有者共同出具委託手續,由受委託人代為領取。
四、撫卹金的處分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死亡撫卹金,不是逝者生前財產,是逝者逝後發生的財產,所以,不是逝者遺產,因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不實行繼承。
死亡撫卹金,是對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撫慰性的資金,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共同擁有,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可以協議分割使用。
逝者直系親屬及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協議分割不成,可以通過原工作單位、街道社區、司法部門調解處理;
調解達不成協議,只有法律程序解決,以司法裁判為準。
z山海
退休人員在去世以後,家人一般都可以領取到一筆錢。
首先,按照現行的養老保險政策,不管是企業職工還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死亡後,退休時個人帳戶餘額是可以繼承的。
因為個人帳戶中的金額是由個人每個月按照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繳納的,屬於個人財產,死亡後是可以由家屬領取的。但是個人帳戶是有計發月數的,如果養老金領取時間已經超過計發月數,雖然國家還是會按照相同標準繼續發放養老金,但是個人帳戶中其實已經沒有錢了,那麼家屬就沒有辦法繼承了。
其次,按照社保法,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不過這個各地的標準可能不同,《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中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喪葬補助費標準按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兩倍發給。”至於企業人員的撫卹金標準,目前福建省還沒有相關政策。
而辦理方式,一般都是到當地的社保中心辦理,需要提供《基本養老保險一次性支付申請表》、死亡證明,公證繼承者後提供繼承人的借記卡賬號。
而對於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去世人員,可以領取的錢會更多。
公務員的撫卹金為生前40個月的離退休費,事業單位人員更少一些,但也有生前20個月的離退休費。
流雷電
這個問題,我曾親手為去世的老丈人辦理過,可以為朋友們提供一定的幫助。
企業退休工人去世後20個月的工資說法是不準確的,這點應該清楚不然會誤導了讀者朋友!由於這個問題全國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因此,它將因地而不同!
我的座標在重慶,因此我就重慶的這一塊給大家簡單的說一說。
1、如果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離世了,可以按相關規定申請死亡待遇。
企業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或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從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金,死者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可按規定申請死亡待遇。
如果不及時申請,養老金可能會繼續發放,直到其親屬申請後,次月停止放發!而多發放的養老金則將從其它撫卹金或未領完的個人帳戶中扣除。
因此不要企圖延遲死亡申請,便可以多領取養老金。
2、退休工人死亡後的待遇有哪些?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可按規定申請死亡人員喪葬補助金,一次性救濟金,個人賬戶沒有領完的部分可以申請一次性支付。
其具體領取的標準如下:50歲退休領取195個月,55退休領取170個月,60歲退休領取139個月,只要沒有領完的個人賬戶資金將一次性給予支付。
3、退休工人死亡後的標準。
離退休的人員死亡後,當月養老金照發,喪葬費2000元,一次性救濟金髮給死者生前15個月納入統籌項目內的月基本養老金。
個人賬戶沒有領完的,可以申請一次性支付給指定的受益人或是法定繼承人。
4、具體去哪裡申報辦理?
由於退休工人死亡之前在企業參保的,死者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將死者死亡有效證明提交企業,由所在企業統一交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
當然了,如果是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是法定繼承人向最後一個參保地社保機構申報或是向辦理退休地的社保局申報。
溫馨提醒:退休人員死亡後,死者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將死者死亡的有效證明,包括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戶籍註銷證明等,才能夠領取這些待遇。如果有些人不願意死亡後火化,沒有火化證明,將無法領取兩千元的喪葬費!因為我的老丈人就是這樣,無法領取2000元的喪葬費。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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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去世後有四部分待遇,但是各省市並不一樣。
第一份待遇就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餘額。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只能按月領取,萬一參保人去世個人賬戶的餘額可以繼承。
第二份待遇是喪葬費。又叫做喪葬補助費,主要是國家為了幫助去世老人親屬安置老人發放的補助。國家最初規定是兩個月的企業平均工資。可是畢竟已經退休了,於是上海天津一些地方規定是兩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遼寧等一些地區是三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不過不少省市也是定額。山東省是定額1000元,重慶市是2000元,黑龍江省是4000多,北京市是5000元。相對來說跟社會平均工資掛鉤更划算一些,會年年增長,像上海市應該能拿到15,000元以上。
第三份待遇,叫做一次性救濟金或者撫卹金。全國各省市也並沒有統一標準。一次性救濟金待遇的設置,實際上源自於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是針對因病非因工去世的職工,由於喪失家庭勞動力和主要收入來源,對於其親屬的救濟。退休職工也要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當時規定的標準是供養親屬是一人的發放6個月的企業平均工資,是兩人的發放9個月的工資,三人及三人以上的發放12個月工資。
目前,上海、天津、廣東等一些地區仍然執行這樣的規定。不過,隨著幾十年的發展,各省市的標準差異也愈發大了。黑龍江省是6000元,山東省和遼寧省是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河北省是15~20個月的省平養老金,重慶是15個月的本人基本養老金,寧夏自治區是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不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後的這部分待遇名字不叫做救濟金了,叫做一次性撫卹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是本人生前20個月的基本離退休費。公務員的一次性撫卹金標準是去世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的基本離退休費。
第四部分待遇,山東、陝西等部分地區有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主要是以去世職工退休金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供養親屬,主要是指未成年的子女和妻子父母。供養標準普遍不高,山東省2018年剛調了相應待遇,分別是530元、480元和430元。不過一般來說是指沒有養老金待遇的供養親屬,有收入來源的不能列入供養範圍。
綜上所述,全國各地的這些待遇還是差距比較大,希望隨著養老金全國統籌的不斷推進,能夠像上個世紀50年代一樣在全國層次上形成統一的待遇標準。
暖心人社
退休人員去世後,沒有領取20個月工資的說法,有的地方撫卹金可以申請20個月的當地平均養老金。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退休人員去世後,20個月工資,該怎麼申請呢?
首先要澄清一個說法,退休人員去世後並不會給家人發放20個月的工資,國家是從來沒有這樣的一個規定的。
你所說的錢應該指的是領取的喪葬補助金或者是撫卹金。
因為退休人員去世後,家人除了可以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外,還可以向社保機構申請兩筆錢,一筆是喪葬補助金,另外一筆是撫卹金。
從喪葬補助金的標準來看,各地標準不同,但一般是達不到20個月的當地平均工資的標準的。
比如深圳的喪葬補助金是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倍。還有很多地方是一筆固定的錢,舉個例子,北京是一次性發放5000元,山東是1000元,所以,喪葬補助金的標準無法達到20個月當地平均工資的標準。
從撫卹金的標準來看,各地標準不同,但有很多地方發放的是20個月的當地平均養老金。
舉個例子,比如貴州退休人員撫卹金是20個月的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
湖南退休人的撫卹金,跟繳費年限掛鉤,每滿1年發放1個月的上年度全省企退人員平均養老金,最多20個月。
再如深圳的撫卹金標準,供養親屬1人,發放6倍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為2人的發放9倍;供養親屬為3人及以上的發放12倍。
該怎麼去申請呢?
一是有時間要求,一般是要在退休職工死亡後60天內去申請,要去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申請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二是有材料要求,必備材料一般是三種,1、本人身份證件2、死亡職工的死亡證明3、與死亡職工的關係證明,有的地方還會要求提供火化證明等。具體材料以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要求為準。
在規定的時限內,準備好材料,去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這些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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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之想之
沒有退休工人去世後還有20個月工資的說法和規定,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是一種誤解,如果相信了這種誤導,不僅給個人身心帶來傷害,同時也是對死者的一種不敬。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沒有退休工人去世後20個月工資的說法和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的部分,可以繼承並一次性支取。
退休工人死亡後,沒有去世後還有20個月工資可以領取的規定。退休工人去世後,如果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沒有領取完的,其法定的繼承人或是受益人可以繼承沒有領完的部分。在我們的退休養老金中,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基礎養老金,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是按照個人賬戶資金總額來除以相對應的領取月數。比如60歲退休的領取月數為139個月,55退休的領取月數為170個月,50歲退休的領取月數為195個月。如果退休後個人賬戶應領取的月數沒有領完的,那麼個人賬戶的這部分養老金是可以繼承的,繼承人為法定的受益人或是法定的繼承人,比如張三是60歲退休,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應該領取的月數139個月,但是實際上只領取了20個月後死亡的,那麼其法定的繼承人還可以領取19個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需要說明的是隻能繼承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死亡後是不能繼承的。
第二,關於退休工人死亡後的待遇標準。
退休人員死亡後,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其家屬可以享受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分為喪葬補助金和撫慰金。喪葬補助金目前全國各地的規定不統一,重慶市的規定為每人2000元;撫慰金全國的規定也是不統一的,都是按照省級政府的規定為準,重慶市的規定為15個月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如果養老金高的就比較高,如果養老金低的也就比較低。如果家中有退休老人去世了的,要注意諮詢當地的社保部門。
第三,死亡待遇去哪裡申請?
如果死者生前,是隨企業參保的,退休人死亡後,死者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將死者死亡的有效證明,包括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戶籍註銷證明等,提交生前參保地的(也就是退休地)社保局申請辦理。比如老家在四川的退休人員,是在廣東深圳辦理的退休,那麼即使是在四川居住養老死亡的,死亡待遇只能到深圳市發放養老金的社保局辦理;靈活就業人員退休的,死者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將死者死亡的有效證明,包括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戶籍註銷證明提交生前辦理退休地的街道或是鄉鎮社保所辦理,其中在異地居住的,也只能在發放養老金的社保局辦理。
總之,沒有退休工人去世後有20個月工資可以領取的規定和政策,但是退休工人死亡後,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相對應的月數的,其家屬可以繼承,有可能超過20個月,也有可能不到20個月;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其家屬可享受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分為喪葬補助金和撫慰金兩類。由於各地的規定不統一,其喪葬補助金的標準和撫慰金的標準也是不統一的,需要諮詢當地的社保部門。
幫兄愛唱歌
好象公務員是40個月,事業單位是20個月,企業是10個月。先得去社保那兒出示身份證,能證明與死者關係的結婚證,提交死亡證火化證購買的公墓墓穴證,再填寫申領表,等一應款項報批到位後社保會通知你去領取。比如我女婿是司法警察腫瘤去世,撫卹費喪葬補貼及40個月工資由社保報到主管的省裡相關廳局審批待錢撥下來後才能去領。(等下我補個截屏圖社保有相關信息,請點大閱讀!)
阿鼎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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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姣
如果是事業單位的話
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卹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卹金和喪葬費。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缺墨網文
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人去世可以分別領40個月和20個月工資以及其它費用。企業退休只領10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