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不以檔案最早年齡而以身份證年齡辦退休,該怎麼辦?

時光倒流160429908


退休年齡是以檔案最早年齡為準。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社保局不已檔案最早年齡,而是以身份證年齡辦理退休,該怎麼辦呢?

根據人社部的規定,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是以身份證和檔案相結合的辦法,身份證和檔案出生時間不一致的,要以檔案中最原始的記載為準。

也就是說,當遇到身份證和檔案年齡不一樣的時候,是以檔案中的最早年齡為準的。

舉個例子,假設你身份證年齡已經到了60歲,已經可以退休了,但是你檔案的年齡只有58歲,還差兩年才能退休,那麼,此時,社保局肯定是以檔案中的58歲年齡為準的,你只能再等兩年才能辦理退休手續。

這麼做其實是比較科學合理的,因為這些人之所以身份證和檔案年齡不一樣,是因為很多人之前為了招工,上學等原因改小了檔案年齡,之前已經因此獲益,而現在又想按實際年齡退休,但便宜不能兩頭佔,蘿蔔不能兩頭切。

那麼題主所說的,社保局不按照檔案年齡而,按身份證年齡辦退休,這是什麼一回事呢?

這其實就是遇到了檔案年齡比身份證年齡大的情況。

這肯定是因為你身份證的年齡更小,比如說你身份證年齡是58歲,而你檔案年齡已經到了60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了,按照上述規定依據檔案年齡,你可以退休,但是社保局非得按照身份證58歲,讓你再等兩年退休。

也就是說,現實生活中,很多地方是按照身份證年齡和檔案年齡哪一個更小,就以哪個為準。簡而言之,哪一個年齡對退休人員人員不利就以哪個為準。

那麼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按照國家規定以檔案年齡為準,如果社保局不如此做,那麼你是可以去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去進行訴訟的,不過你要做好維權成本比較高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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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之想之


我也再過幾年就要退休了,一直在為自己退休年齡糾結,按單位及社保規定認定得推遲一年,說是按檔案最早年齡(入團檔案,且身份證年齡相同),可我在民政局有真實年齡檔案不知是否可算(優撫檔案,本人最早的年齡檔案)。


悟道156543989


關於職工退休時應該適用哪個年齡為準?勞動部的最早文件是《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是1999年的文件,文件中提出當職工的檔案年齡和本人身份證年齡不一致時,要以職工檔案記載的最早年齡為準。

但是,在處理的時候要注重靈活性。原先的職工檔案保管非常嚴格,從入職審核、招用工登記、勞動合同是一套完善的流程。而且只適合於國有集體企業。

後來隨著我國經濟形勢改變,用工主體更加靈活多樣,很多人的職工檔案不完善,只有一些勞動合同、用工登記等資料。而且保管也不全面,有些地方已經落入個體私營甚至外資企業的手中保管。導致檔案丟失損毀情況嚴重。

因此,出現了一些地區對於老檔案的擁有者,一般是有視同工齡或者90年代以前工作經歷的人,是嚴格按照老檔案記載為準。但是,只有90年代以後社保繳費記錄,尤其是2000年以後入職的人員,全部是以身份證年齡為準了。而且現在也是這樣,如果你的身份證號不正確,壓根就無法辦理招用工手續和社保交費手續,這種情況下,我們職工在填寫登記形成檔案材料的時候,如果通過擅自更改出生年齡,肯定是不能夠按照更改的出生年齡退休的。

向上海市對於靈活就業人員,壓根兒就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當然可以認定的,也只是靈活就業交費的年限。

國家大的趨勢就是以身份證年齡為準,為大家辦理退休手續了,可以以檔案為準的人會越來越少。


暖心人社


題主說"社保局不以檔案最早年齡而以身份證年齡辦退休,該怎麼辦?”

我覺得處理起來很簡單,從今開始,不要再搭理社保局,直接找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退休即可,因為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絕大多數地方審批退休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也就是人社局負責,社保局只是核對信息,沒有審批退休的職責權力,社保局說了不算數,所以你找社保局是跑了冤枉路,找錯了部門。

關於退休年齡的認定,勞社部[1999]8號文件規定的很清楚,但在現實中經常有人會誤解該規定,甚至有人曲解該規定。

比如張某某,本人1979年參加工作,為臨時工,原始檔案資料只有85年的一張臨時工登記表,表中填寫的出生年月為1958年10月,1992年轉合同製表填寫出生年月為1959年10月,95年以後的檔案資料填寫的岀生年月都是1959年10月,身份證出生年月為1959年10月。這種情況下,張某某多次要求人社局依檔案最早年齡為依據,批准其2018年10月退休,但人社部門在審核中,未按58年10月出生認定,而認定為59年10月出生。理由是轉合同制時已確認年齡為1959年10月,後期檔案均為59年10月,與身份證相一致,所以應認定為59年10月。

還有的地方,在過去辦理合同制時明確規定,男職工超過45週歲、女職工超過35週歲就不再辦理合同制了。所以有些"超齡"職工當時為辦合同制,千方百計把年齡改小,辦了合同制,如果當時不改小年齡就辦不了合同制,現在又要想依據檔案最早年齡辦退,兩頭都要沾光,這種情況,人社部門是不會依檔案最早年齡批准退休的,而是依據轉合同制審批時記載的出生年月,結合身份證年齡,來綜合判定。

依檔案最早年齡為依據辦理退休,需要組織人社部門綜合分析、判定,不依檔案中單一的自認為最早的年齡為依據,不過這也是針對特定時期的特殊情況而做出的特殊規定,隨著身份證法的貫徹落實,依檔案最早年齡辦退將會退出歷史舞臺,身份證將成為審批退休的唯一年齡依據。


溫馨社保


我想講兩點:1,不要混淆,人社局是管理人員退休的審批機關,社保局是根據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繳納社保費計算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以及今後養老金調整,社保局是人社局的二級機構,他們分工明確,各行其責,故沒有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一說,是誤解。2,退休時年齡確定,人社部早有文件規定,有完整檔案的,有專門管理檔案機構,憑檔案原始最早年齡。沒有檔案或檔案不規範單位,憑身身份證上出生計算年齡,不存在一會兒憑檔案一會兒憑身身份證。辦理退休手續是嚴肅認真工作,同時還要進行公示,弄虛作假,檢舉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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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不以檔案最早年齡而以身份證年齡辦理退休是不合適的。依據勞社部發(1999)8號文規定,職工的退休年齡認定,實行身份證與檔案相結合的辦法認定,身份證與檔案不一致的以檔案中最早記載的出生年月為準。

由於每個人檔案裡收錄的材料不同,所以最先記載年齡的材料載體也會因人而異。實踐中,更常見的是主要看招工審批表或招工錄取通知書等經過審核蓋章的權威性資料。如果有更早的權威性或有公眾認可度的資料,以更早的為準。如入團申請書,入黨申請書,高考資料,畢業登記表等。比如,某人檔案中雖然有更早的臨時工記載,但只是一張普通登記表,但在招工審批表中的年齡較小的話,會以招工審批表為準。

以前招工時超過年齡而改小年齡參加工作的情況比較常見。現在想早點退休了,又想改大年齡,這樣兩頭佔便宜是不允許的。只要檔案中更早的年齡記錄真實可信,相信社保部門會依規確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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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那麼一些人,把自己的年齡改來改去。例如講年輕化時刻意把年齡改小去適應政策,想提前退休又想把年齡政大。我國最早發行居民身份證是1988年,當時恰好是人口普查,登記員入戶登記,姓名,年齡都是自報的。後來以此為依據發放身份證並進入微機電子檔案,要想隨便改名或改年齡就難了。此後的新生人口就由當地派出所上戶口,直接進入電子檔案。另外,身份證是有法律效率的,不管身份證年齡是否與過去的紙質檔案相符,要以身份證為準。至於當年是在什麼情況下搞錯的,只有自己明白。除非差距大離譜,本人申請,公安戶籍警作調查,過程非常複雜而麻煩。當然你如果是正處以上領導就不麻煩,但也會爆露當年年齡造假的醜聞,相信沒有人去自討沒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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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不以檔案最早年齡而以身份證年齡辦退休,該怎麼辦?

1、根據【勞社部發[1999]8號】發《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精神,當身份證年齡與檔案年齡不符時,以檔案中最先記載的數據為準。該文件是人社部門辦理退休、認定勞動者年齡依據的主要文件。截止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變化。而您提到人社局不按此辦理,正常而言是不可能的。


有可能存在的原因如下:檔案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檔案中資料缺失,沒有最為重要的招工表,而檔案中的其他表單中存在著多個不同的年齡,差異較大。導致人社部門無法以檔案中的年齡或出生日期做為認定退休的依據,而身份證的日期與檔案中的數據又存在著出入,所以,只能以您的身份證日期為準。

2、現在辦理退休的人,除了以特殊工種身份或是病退等特殊情況以外,執行的退休年齡為女工人50、女幹部55、男性為60歲。那麼以退休最早的50歲女工人而言,也應該出生於1969年,參加工作的時間應在1980年左右。


在早前,由於檔案中的資料均為手寫,且並不十分重視,甚至當時的工作人員對檔案中的年齡進行過多次塗改,導致檔案中的資料已無可信度。

或有的人,雖然參加工作較早,但一直沒有在國有單位工作過,或是沒有正式職工身份,檔案中資料不全或沒有可做為證明的資料,而只有實際繳費年限,所以也會以身份證為主。

或是雖屬正式職工,但有過下崗經歷,檔案一直放在個人手中,雖然通過各種關係又將檔案存放在有關部門,但在存放前已經打開過檔案資料,也很難讓人社部門以此為據。

3、如果您對此有疑議,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訴訟解決,當然前提條件是您有足夠的證據。


老王觀職場


理論上講,您的工作檔案在退休前幾年或數年就應該進行一次基礎信息整理,確認您的檔案最早記載出生日期、參加工作時間、繳費年限等關鍵信息,從而判斷您的退休年月,這樣才能保障你到點退休。

之所以會出現你的這種情況,一是你本人對檔案內容毫不知情,沒有引起足夠重視,二是企業沒有及時辦理基礎信息整理。

社保局對退休年齡的確定,百分百以檔案最早記載為準,因為這是國家鐵的條律,無人能夠逾越,只不過是享受待遇從你申請退休次月開始計算。

對您本人來說,有三種辦法保證自己利益最大化,或者說損失最小化。

最佳方案,向社保局爭取,說明理由,辦理誤繳費退款及退休金補發。

次佳方案,向社保局爭取政策,以退休申請月為退休日期,雖然無法補發退休金,但是能多算幾年工齡。

末次方案,辦理誤繳費退費,退休金從申請月次月開始發放。

希望能幫到你。


小柒日記


羅總您好,社保局不以檔案最早年齡而以身份證的年齡來辦理退休該怎麼辦?出現這種情況一般是你的個人檔案中的年齡可能要大於你的身份年齡,所以說,他會以以你的身份年齡為主來辦理退休。因為你檔案中的年齡大於身份年齡,就意味著你可以提前享受到退休的待遇,實際上你是不符合提前退休待遇的,所以說他會按照你真實的身份年齡來辦理退休。

其實這樣一來的話,對你本人也沒有太大的損失,因為本身你可以按照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來辦理,退休也是完全合適的,因為畢竟你在這段時間之內自己可以選擇以靈活就業的形式,或者說以企業在職職工的形式繼續參保,自己的基本養老保險保證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相對更長,那麼這樣一來的話,對自己也是有好處的。

所以說按照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對於我們本身來講並沒有太多的損失,我們只要保證自己擁有一個足夠長的累計繳費年限,那麼將來才可以獲得一個足夠高養老金的待遇。對於自己來講,其實這樣的一個做法對自己來講還是有好處的,因為畢竟可以保證擁有足夠長的一個累計繳費年限,並且按照真實的法定退休年齡來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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