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海
根據法律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通過上述法律規定我們可以得知,通常情況下,如果租賃合同當中,沒有載明承租人可以對外轉租,一般如果承租人再想將房屋二次轉租的這種情況,需要徵得原出租人的同意。如果出租人不同意的,則轉租的合同無效。
所以對於出租人來說,如果想保證房子的安全性,建議在合同中註明該房屋不得再次轉租,但是如果沒有相關約定而承租人又將該房屋轉租的,如出租人知道此情形,但是沒有提出異議的話,則視為出租人同意承租人進行轉租,如果日後出現法律糾紛出租人不得以不知道或者不知情為由,或者不同意轉租為由來進行抗辯。
同時對於承租方來說,特別是對於,租賃二房東的承租人來說,一定要注意核查二房東是否經過了原房東的同意,將該房屋二次出租,如果其是擅自出租的行為,作為承租方應當謹慎承租,否則有可能在房屋未到期時就出現法律糾紛,而出現騰退房屋的麻煩。
北京任麗麗律師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合同法》第224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院關於處理房屋轉讓合同糾紛案件的具體處理意見》第16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出租人知道後追認了合同的效力或者6個月內沒提出異議,合同自始至終有效,否則該合同無效。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您好
據法律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
1.如果合同約定不得轉租,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原合同。
2.如果沒有約定,出租人應該在6個月內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