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開展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

中國菏澤網消息(記者 張 嘯)8月1日,記者在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動員大會上獲悉,為深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給市民群眾創造一個整潔規範、文明有序、宜居宜業的工作生活環境,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即日起至年底,確定市區集中開展違法建設、佔道經營、佔道停車、戶外廣告、架空管線、雨汙分流、黑臭水體、五類特種車輛、裸露土地和行道樹補植、電動車等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

整治行動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全面推行“路長”制度,先易後難,壓茬進行,治理一項鞏固提升一項,治理一批鞏固提升一批,全力抓好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著力解決影響市民群眾工作生活和制約城市發展的突出問題和頑疾,全面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形象,深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努力營造“整潔規範、文明有序、宜居宜業”的城市環境。

據悉,整治範圍包括,東至上海路、南至萬福河、西至楊營路、北至日東高速。

——違法建設專項整治。重點整治擅自佔壓規劃確定的道路、廣場、公園、綠地、河湖水面、公交場站、供電設施、燃氣設施、供熱設施、給排水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用地的違法建設;擅自在主次幹道兩側、重要場所周邊、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政府擬開發地段亂搭亂建的違法建設;擅自在建築物頂部、底層或退層平臺進行建設的違法建設;市區內加建、插建、接建的違法建設以及私挖私建的地下違法建設;逾期使用的臨時建築;沿街建築物擅自開門扒窗行為和新聞媒體、熱線反映、群眾舉報的違法建設。

——佔道經營專項整治。整治店外經營。清理取締擅自超出門店和窗戶擺放商(物)品、加工作業、早點夜市等違規店外經營行為。對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不符合規範要求的,責令停業整改,確保生產、加工、經營不出門店。整治馬路市場。清理取締農貿市場、菜市場、勞務市場、服裝市場、小吃街各類馬路市場(規範設置的除外)。整治流動攤點。清理取締各類流動攤點,引導就近入市入場經營;規範設置一批時令果蔬、早中晚餐、修車修鞋等便民服務攤點。整治機動車維修和清洗點。嚴禁佔道維修、清洗機動車。清理取締主次幹道兩側的機動車維修和清洗點。清理取締分散的建材門市。清理取締廢品收購點。清洗路面油汙。

——佔道停車專項整治。清理私佔公共空間亂圈地設置的停車泊位。依法拆除沿街單位、商場、酒店、商鋪等在門前私自圈地安裝的護欄、隔離樁等設施,還公共空間於市民;嚴厲查處亂設置坐地收銀等亂收停車費行為。整治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重點整治在設置禁停標識、未設置停車泊位的道路、廣場隨意停放車輛行為;在已設置停車泊位的道路、廣場,未按照規定要求停放車輛行為。開展人行道守護行動。道路兩側人行道邊緣設置隔離設施;開展人行道車輛停放整治行動,嚴禁佔壓盲道。規範停車場建設管理。鼓勵通過市場化運作,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規範設置一批停車場;明確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規範停車場管理。

——戶外廣告專項整治。依法拆除未經審批、不符合設置標準的門頭廣告設施;符合設置標準但未辦理審批手續的,責令儘快補辦審批手續。依法拆除未經審批擅自設置的沿街牆體戶外廣告設施。依法拆除擅自在沿街建築物頂部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依法拆除未經審批擅自設置的大型立杆戶外廣告設施。依法拆除擅自佔用城市道路、綠化帶、路燈杆、行道樹等公共設施設置的廣告牌及指示牌、標誌牌。全面整治陳舊、破損,存在安全隱患,影響市容環境的戶外廣告設施。全面清除沿街櫥窗廣告和公共區域亂貼亂畫的“野廣告”、擅自懸掛的條幅。規範車載流動廣告管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設置車體廣告進行流動宣傳。

——架空管線專項整治。全面整治架空線纜,清理廢棄線纜及設施,規範配電設施設置。主次幹道兩側原則上不再新設置控制箱體、變壓器等配電設施;現有佔壓人行道的配電設置全部遷移,並進行美化處理。——雨汙分流專項整治。實施道路地下管網雨汙分流。對市區道路現有排水管網雨汙合流和混接錯接問題進行逐一現場排查,對未連接的汙水管網進行連接,對雨汙合流的管網進行封堵或分流,杜絕現有排水管網雨汙混流問題。實施單位、小區庭院地下管網雨汙分流。對居民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商戶等進行雨汙混流管網進行徹底改造分流。改造完畢後,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逐一驗收,登記造冊,並辦理排汙許可後,集中接入市政道路雨汙水管網,形成管理體系,資源共享,共同監督。對改造不徹底、未實施雨汙分流的管網一律不得接入市區市政管網,並實施封堵。——黑臭水體專項整治。治理黑臭水體。採取截汙清淤、清理水體周邊積存垃圾、打撈水體漂浮物、河道疏浚、提排入網、更換水體、生態修復等措施,對排查出的黑臭水體及納汙坑塘進行全面整治。全面排查整治汙水直排口。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網格化管理制度,對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商業網點、居民小區、居民戶等所有汙水直排口進行全面排查,登記造冊,徹底截汙,消除汙水直排現象。所有直排汙水的工業企業和飯店、娛樂場所等商業網點,必須立即關停,涉及到的違法建設必須全部拆除。

——五類特種車輛專項整治。統一市區從事建築渣土、混凝土攪拌、建材、泥漿運輸車輛的標識,建築渣土運輸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和泥漿運輸車全部安裝衛星定位,與數字化城管聯網,統一監管。嚴禁大型工程車在市區公共區域隨意停放。嚴厲查處超速、闖紅燈、亂鳴號、野蠻駕駛、涉牌涉證、超載超限和亂倒亂丟、拋灑滴漏、帶泥上路和未經核准運輸建築渣土等違法違規運輸行為,依法頂格進行處罰。建立聯合查處機制,由各區牽頭,公安交警、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門聯合辦公、統一查處。

——裸露土地和行道樹補植專項整治。全面治理裸露土地。按照“宜綠則綠、不能綠化的進行硬化”原則,對城區裸露土地進行拉網式、全方位治理,全面消除裸露土地。閒置的拆遷工地、建設用地也要綠化。實施行道樹補植工程。對缺株的行道樹進行補植,對枯死、即將枯死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換的行道樹,進行更換。

——電動車專項整治。2019年1月1日起,城市建成區域內禁止超標電動車通行。通過全面開展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實行二輪電動車登記管理,嚴禁超標電動車 (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三輪電動車和小型低速電動汽車)生產、銷售,在城區規劃設定限時限行路段,全面實現“電動車管理基本規範、電動車交通違法明顯減少、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電動車交通事故明顯下降、道路通行能力明顯增強、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城市形象顯著提升”的目標。

整治行動分五階段進行,其中,8月1日—8月10日為宣傳發動階段;8月11日—9月10日為自行整改階段;9月11日—11月10日為集中整治階段,要對調查摸排出的問題集中進行整改,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對難點問題打好攻堅戰,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擋,取得明顯成效;11月11日—12月10日為鞏固提高階段;12月10日—12月31日為考評驗收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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