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海軍正式委託律師代理國家賠償 被害人家屬披露偵破細節……

廖海军正式委托律师代理国家赔偿 被害人家属披露侦破细节……

8月9日中午,在被宣告無罪之後,廖海軍正式委託律師為自己及父母提起國家賠償。

正式委託律師申請國家賠償

廖海軍本人正式委託了他的辯護人李長青律師作為自己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因為母親黃玉秀已經病故,廖海軍還委託了黃玉秀的原辯護人王飛律師,代理母親黃玉秀的國家賠償申請。同時,廖海軍父親廖友的國家賠償代理人也已經確定。

廖海军正式委托律师代理国家赔偿 被害人家属披露侦破细节……

廖海軍給父母遺像下跪。攝/記者 楊小嘉

8月9日中午,在離開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後,廖海軍在午飯時與律師簽署的委託協議,接受委託的李長青律師和王飛律師表示,將在廖海軍案件判決生效後,正式啟動國家賠償的申請。

國家賠償金額將超過218萬

在廖海軍案件中,廖海軍本人從1999年1月27日被羈押起,到2010年4月被取保候審,總計失去人身自由11年的時間,而他的父母則因為被判包庇罪,各服刑5年的時間。全家三口人因為該案件,總計被關押超過21年。

按照最新公佈的國家標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國家統計局2018年5月15日公佈,2017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74318元。統計數據,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全國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公式,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新的日賠償標準為284.74元。按照廖海軍全家被關押21年計算,他們的國家賠償金總額將達到218萬多元。

同時,李長青律師在接受採訪時還表示,在國家賠償金之外,還將代表廖海軍提出精神撫慰金的請求。

“廖海軍至今還經常做夢夢見自己被關在監獄的小黑屋裡。”李長青說:“事實上這是一種很普遍的情況,很多被關押過的人都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出現這種症狀,這種就是對精神的一種傷害,因此提出精神撫慰金的申請是合情合理的。”

將同時提出追責請求

在廖海軍案中,廖海軍本人及其父母無論是在法庭上還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都提出過自己遭受過刑訊逼供。

其中,廖海軍的父親廖友還稱因為自己被刑訊逼供,他在進入派出所後很快就被送到了醫院進行搶救,並且住院多天的醫療費用自己沒有支付過一分錢。

2014年5月28日,唐山市檢察院相關部門的一份退偵提綱載明,“應該對本案刑訊逼供的事實作出進一步核實。”

在廖海軍及其父母全部被判決無罪後,李長青律師及王飛律師同時也接受了廖海軍的委託,依法蒐集證據,向有關部門提出追責的請求,依法追究個別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涉嫌違反犯罪的責任。

被害人家屬披露偵破細節:警方要求我們承認和廖家打過架

8月9日,就在廖海軍被宣判無罪後,被害人的家屬對法院的判決結果表示難以接受。被害人楠楠的母親韓建敏表示,將披露當初警方辦案的細節,以證實警方辦案過於草率。

8月10日上午,韓建敏給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發送來了一份材料,那是在案發一年半以後被害人家屬寫給有關部門的一封信。

在信中,被害人家屬一致認為:單憑廖海軍一個人是不能夠殺死了兩個孩子的,廖海軍的母親黃玉秀一定也參與了作案。

同時,信中還披露了一個細節:2000年1月6日,第二個破案小組把楠楠的父親陸永勝叫到新集派出所……最後對陸永勝說:你如果承認了和廖海軍打過架,我們也好交差了。陸永勝還是那句話:集上出攤左右都是人,如果打過架不可能沒人看到,你們可以調查取證。

而就在8月9日,韓建敏還向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披露,在案發後不久,警方的一個張姓隊長就曾經找過陸家,要求說陸家曾經和廖家打過架,這樣就等於有了作案的動機。

韓建敏告訴記者,她的親屬裡就有當警察的,她知道這是在尋找作案動機,但兩家確實沒有打過架,這個根本就不是作案動機,拿打過架當作案動機,這個說法說明警方辦案太草率。

8與10日上午,當記者再次採訪韓建敏時,她表示對於法院的判決無法發表看法,現在她只希望當初辦案的公安機關能夠給一個說法。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李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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