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爲業主利益,與開發商對簿法庭,爭取架空層停車場所有權!

業委會為業主利益,與開發商對簿法庭,爭取架空層停車場所有權!

2018年5月份,廣東省某市一花園小區業主委員會因為小區架空層停車場一事與開發商鬧得不可開交,雙方各執一詞,業委會主張架空層屬於全體業主,而開發商則認為該架空層沒有銷售出去,應當屬於開發商所有。

業委會為業主利益,與開發商對簿法庭,爭取架空層停車場所有權!

據相關業主透悉,該架空層原本是開發商在將房屋售完後給業主 做商坊之用,小區建成於1995年,直至2002年已經把大部分的房屋銷售出去,業主也紛紛入住。隨後由於業主出行之需,業主們就紛紛買了電動車和小汽車,現在的架空層就是業主為業主停車之用,但是該架空層沒有劃定車位,並不是像其他小區那樣劃分每個車位的大小 專門停車。現在開發商認為架空層是屬於他的,要對業主進行收費。

業委會為業主利益,與開發商對簿法庭,爭取架空層停車場所有權!

由於雙方一直不肯退讓,均認為自己的說法有理,該花園小區業委會隨向法院提起了關於架空層停車場的確權之訴,請求 法院認定該小區架空層為全體業主所有。法院受理了此案,開庭當天許多業主及開發商的工作人員到庭旁聽,法庭上舉證質證及法庭辯論 環節尤為激烈,宣佈休庭之後,代表業主出庭的當事人仍拿著庭審筆錄認真閱讀,生怕有一點疏忽而導致全體業主利益受損,無法向業主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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