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黄集超限站生财有道 名为治超实为“制钞”

黄集超限站生财有道 名为治超实为“制钞”

诉说路上的那些事儿

襄阳市黄集超限站生财有道 名为治超实为“制钞”

2018年7月23号驾驶员李师傅驾驶车辆途径襄阳市黄集超限站被超限站工作人员认定超载3.7吨(六轴单驱车货总重49.7吨),后经讨价还价达成罚款1000元的共识,现场缴纳罚款后出具手写收据一张。

襄阳市黄集超限站生财有道 名为治超实为“制钞”

2017年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其中第三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规定要求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驻站联合执法,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实施处罚和记分。对于未实施驻站联合执法的超限检测站,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检测和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并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到站实施处罚和记分。很明显两部委已把在治超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划分清楚,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检测并监督超载车辆卸货,处罚权交由交警行使。然而在实际治超过程中黄集超限站竟然还是“争权夺利”依然对司机进行处罚,名为治超实则驾驶员缴纳罚款后可保持原样继续前行,两部委规定要求监督卸货在这也落了空,黄集超限站其行为纯属“挂羊头卖狗肉”为了罚款创收而己。若按《行政处罚法》对驾驶员作出行政处罚理应开具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文书,然而黄集超限站只出具罚款票据一张,法律规定的相关文书片纸未给。黄集超限站高明之处就在既省事,又不给驾驶员留下“把柄”,以免驾驶员看到处罚决定书事后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投诉。

黄集超限站作出的罚款,认定违法事实错误,处罚程序违法,可为了创收,超限站哪管这些。黄集超限站不是法外之地,理应与中央和交通运输部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的畅通落实,更不能让超限站为罚款留下“自留地”实施与全国治超标准不统一的认定标准和工作机制,还请襄阳市交通主管部门给黄集超限站普法补课,纠正超限站的错误执法,给司机一个公平公正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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