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憋屈!鄭州一男子連續兩次被警方錯抓

  新華社鄭州8月9日電(記者牛少傑)抓錯了放,放了又被抓,又錯了……

  一條“鄭州一男子被錯抓兩次”的消息近日引發關注,涉事警方隨後在鄭州市長興路派出所官方微博“平安惠濟”向當事人“徐某軍”致歉並通報事件處理進展,但網上質疑聲音仍未因此徹底消除。

  據當事人的兒子徐智勇(化名)介紹:“6月12日下午,我父親去鄭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門辦理駕駛證換證手續,被民警當場控制,當晚將我爸移交給花園口派出所,這才知道我爸被當成了網上在逃人員,後經受害人現場指認,確定抓錯了人,就把我爸放了,警方說會盡快撤銷錯誤信息。”

  原以為事情已經查清楚,但讓徐智勇出乎意料的是,時隔近兩個月後,自己開車帶父母和妹妹到西安旅遊,父親再次被抓。

  徐智勇說,8月5日下午4點多,一家人入住西安市振興路一家酒店。5點左右,父親被當地民警以“網上在逃犯”為由帶走,並在派出所滯留一夜。

  “儘管我跟民警解釋此事,但民警說轄區出現網絡在逃犯,他們也不敢馬虎,即便相信我說的話,也得辦理相關手續才行。”徐智勇說,“直到8月6日早上,鄭州警方兩名民警帶著一紙證明趕來,證明我爸沒有違法犯罪行為後,我父親才重獲自由。”

  事件發生後引發媒體關注,8月7日下午“平安惠濟”發文稱:“經警方內部調查,確屬我局花園口治安中隊辦案民警工作疏忽,未及時消除錯誤追逃信息,給當事人帶來不良影響,對此,警方向當事人徐某軍深表歉意。目前,撤網手續已審批完畢,我局正積極聯繫相關部門儘快更新數據並撤銷網上錯誤追逃信息,同時啟動問責機制,依紀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理。”

  徐智勇表示,父親第一次被誤抓能夠理解,畢竟誰都有出錯的時候,但再次被抓實在憋屈。這件事給家人的精神、名譽、心理等帶來了不良影響,也造成了一定經濟損失,目前已向警方提出賠償。

  據徐智勇介紹,8月8日下午,鄭州市公安局督查部門就事件經過向他做了詳細詢問並口頭道歉,承諾查清事件發生的原因,將責任落實到人。

  警方雖然道歉,但徐智勇仍心存疑問,父親第一次被抓前一直在家居住,從未收到警方的傳喚、詢問和調查,怎麼突然就成了網上在逃人員,為什麼將近兩個月都沒有撤銷錯誤追逃信息?部分網友也提出類似質疑。

  記者9日上午就此事件前往鄭州市公安局長興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花園口中隊瞭解情況,並電話聯繫鄭州市公安局宣傳部門,截至發稿前記者仍未收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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