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8年8月1日,金昌市以下65輛“營轉非”大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大型公路客車、大型旅遊客車、校車等“五類重點車”,因實施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已被公安交管部門查處,請接到違法抄告10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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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9 03:21:02 金昌公安交警
截止2018年8月1日,金昌市以下65輛“營轉非”大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大型公路客車、大型旅遊客車、校車等“五類重點車”,因實施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已被公安交管部門查處,請接到違法抄告10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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