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事故后逃逸,交强险可以免赔吗?

机动车事故后逃逸,交强险可以免赔吗?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率先予以赔偿。但是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本文主要从法律规定角度分析交通事故后逃逸,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否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机动车事故后逃逸并不属于法定的交强险免赔事由。投保人在为机动车投保交强险时需要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应以合同约定为先,实践中由保险公司提供格式合同供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逃逸行为属于该条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但本条规定仅仅减轻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并未完全免除该义务,保险人对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仍应向投保人作出提示说明。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时保险公司未对肇事逃逸免责向投保人作出说明的情况下,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即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仍应该承担保险责任。

机动车事故后逃逸,交强险可以免赔吗?

专业: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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