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這幾天互聯網圈很熱鬧啊,二線巨頭 TMD(今日頭條、美團、滴滴)一個都沒閒著。

今日頭條就不說了,失去大本營的“段友”湧入其他平臺,還導致抖音、騰訊微視、西瓜關評論。

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美團做起了打車,滴滴做起了外賣,這兩家互搶飯碗也是火藥味十足。

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網易的狀況也不太好,上個月月底網易雲音樂因為周杰倫歌曲版權到期,趕著最後期限把周杰倫的 200 首歌打包拿出來賣 400 塊惹了眾怒。

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風波還沒過去,這幾天網易遊戲又因為版權方面的問題被人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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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款手遊《第五人格》是抄的?

事情是這樣的,上禮拜網易推出一款手遊《第五人格》,光速拿下了 App Store 遊戲免費榜第一名。

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但馬上就有網友指出,這款遊戲抄襲了加拿大 Behavior Interactive 工作室開發的遊戲《黎明殺機》。

於是網易發了個聲明,說《黎明殺機》公司有兩名製作人未來將成為《第五人格》的玩法顧問。

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注意啊,裡面寫的是“在未來”成為玩法顧問。

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還能這樣的?這等於說先把孩子生了,再去追求對方?

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很多粉絲看到這個就喜笑顏開了,開始發表一些帶有挑釁意味的話。

“說抄襲的那些人,打臉不?”

“某些天天說版權可以滾了,你們不配玩!”

可是沒過幾天,事情又反轉。

《黎明殺機》的官方微博發了個聲明,表明《第五人格》並沒有獲得《黎明殺機》的品牌授權。

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於是網上又開始罵作一團。

緊接著,還有人扒出《第五人格》的美工也是抄襲,抄了一個去網易面試的畫師的設計稿。

但後來網易解釋說面試稿版權歸公司,這樣的話可能不算侵權,但我還是覺得很不合理。

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然後網友們又開始了無休止的撕逼。

小編每每看到這樣的爭吵都覺得心累,但我還是耐著性子看了不少言論,總結一下大家說的東西無非是這麼幾種:

②網易粉與騰訊粉之間,“屁股決定腦袋”式的對抗。(裡面有沒有水軍我說不準)

③抄襲無罪論擁護者的奇葩言論。

前兩種我都沒什麼意見,但我實在是看不慣第三種言論,比如這樣的:

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管他抄襲不抄襲,好玩就行”

為了論證這一點,這種所謂的“普通玩家”還會拿出王者榮耀抄襲英雄聯盟,QQ 飛車抄襲跑跑卡丁車,跑跑卡丁車抄襲馬力歐賽車,CF 抄襲 CS 的例子。

“看,他們都是抄的,抄了又怎麼樣呢?好玩就行。”

呵,那我必須要說一句:

不管好不好玩,抄襲就是不行!

上面這些遊戲到底有沒有抄襲,我們後面再講,首先這個立場問題必須要明確,抄襲就是不對,這件事不能原諒。

為什麼?

或許是受老舊思想觀念的影響,我們總覺得有實體的東西是要錢的,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是不值錢的。

比如吃一頓飯,是實實在在的飯,值錢;

比如買一輛車,是看得見摸得著的車,值錢。

但是一篇文章,是虛的摸不著的東西,不值錢;

做一個設計,不就是想一想的事情嘛,不值錢。

我們受這種觀念的影響太大了,所以才會有人問出“一臺 iPhone 各組件成本加起來才一兩千,憑什麼賣五千一萬?”這種問題。

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但事實上,當你真正做過文化、內容、設計、藝術等方面的創作,你就會意識到:

我們花精力、智力、能力,生產出的智力成果,和那些有實體的產品同樣寶貴。

人家偷你一輛車,和偷你一個創意、設計,本質是一樣的!

你不能因為偷的不是你,你就無所謂,倘若一味縱容,這些事遲早有一天會落在我們自己頭上。

最可怕的是,如果每個人創造出來的設計、藝術、科學等方面的智力成果都得不到保護,那還有誰願意去生產這些東西?

等到哪一天再也沒人生產內容了,你去哪兒玩遊戲、看電影、讀文章?

所以,抄襲就是不行,就是不能容忍。

那麼

那些遊戲抄襲了沒?

從法律角度來說,遊戲玩法這個東西並不屬於法律保護的範疇,所以玩法相似、模式雷同都是不構成抄襲的。

所以你說英雄聯盟抄襲 DOTA,法律上來說算不上。

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而且坦率地說,一家大公司肯定有法務部門,推出什麼產品一定會考慮法律風險的,除非是違法收益遠大於成本,他們豁出去了,否則不會讓你揪到辮子的。

法律只能在代碼層面被照搬,某項專利技術被侵犯,或者某些貼圖、文本、人物模型被像素級 Copy 時,判定侵權。

所以你看看騰訊遊戲當年抄抄抄,但是把整個遊戲的皮都換了一遍,真要告,告不倒的。

可是!

法律上不算抄襲,那就不算抄襲了嗎?法律是最低的標準了啊!

遊戲作為第九藝術,我們應該用更高的標準去要求它。

而 CF、QQ 飛車等一大票拿前輩的作品換張皮出來圈錢的遊戲,即使不違法,即便再受歡迎,也過不了道德那一關。

回過頭來看,《第五人格》到底是不是抄襲我不知道,畢竟網易和 Behavior Interactive 工作室之間的糾葛我們也不得而知。

不管好不好玩,遊戲抄襲就是不行!

但前幾天,網易 CEO 丁磊接受《日本經濟新聞》採訪時說的那段話,我是真的看不下去了:

“畢竟一個公司的創意是有限的,我們已經做到世界上數一數二的手機遊戲開發廠商了。但是必須要承認高手在民間,還有很多國家的工作做得非常優秀。比如日本任天堂等。我們非常希望以投資的方式和他們結盟,共同來開發產品。”

網易遊戲領頭羊?民間高手任天堂?

什麼時候你網易能潛心地學學任天堂怎麼做遊戲,才會有真正成為世界數一數二的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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