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出台文件規範巡察工作 明確巡察「路線圖」「任務書」

【中原經濟網訊】記者昨日獲悉,市委近日印發《中共鄭州市委巡察工作實施細則》,市委辦公廳印發《鄭州市被巡察黨組織配合巡察工作規定》《十一屆鄭州市委巡察工作規劃》,對我市巡察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

新出臺的三個文件,是市委貫徹落實黨章和十九大關於巡視巡察工作部署的重大舉措,是我市巡察工作的重要指導性文件。《細則》是對省委《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關於加強市縣黨委巡察工作的意見》的細化,是巡察工作的基本規範,對巡察主體責任、機構人員、巡察範圍和內容、工作方式和權限、工作程序、紀律與責任等方面作出明確規範,是推動我市巡察工作規範有序開展的重要遵循。《規定》是對被巡察黨組織接受巡察監督的具體要求,明確了被巡察黨組織配合巡察工作的政治責任,將進一步增強被巡察黨組織主動接受巡察監督的意識,營造廣大幹部群眾積極參與、關注支持巡察監督的良好氛圍,對推動我市巡察工作依規依紀、有序高效開展具有重要意義。《規劃》是本屆市委對巡察工作的謀篇佈局,明確了十一屆市委巡察工作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和思路舉措,是紮實做好十一屆市委巡察工作的“路線圖”“任務書”。《規劃》明確,“兩個維護”是新時代巡察工作的“綱”和“魂”,要堅持政治定位,把握基層特點,聚焦“六個圍繞、一個加強”,深化政治巡察,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規劃》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創新方法,把常規巡察與專項巡察、“機動式”巡察、“回頭看”貫通起來,探索提級巡察、交叉巡察,高質量完成本屆市委任期內巡察全覆蓋任務,通過完善巡察監督體系,提高發現問題能力,強化成果運用,建立上下聯動監督網,加強制度和隊伍建設,增強監督合力,使巡察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嚴密,巡察利劍作用更加彰顯、更加有效,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支撐。

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巡察機構要認真學習貫徹市委關於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將《細則》《規定》《規劃》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列入各級黨校和幹部培訓計劃,推動廣大黨員、幹部準確理解把握精神實質和任務要求。各縣(市)區黨委要根據市委巡察工作規劃,緊密結合本地區實際,抓緊制定或修訂本地區巡察工作規劃,按照“黨組織建立到哪裡,巡視巡察監督就跟進到哪裡”的要求,將村(居)黨組織納入巡察範圍,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實現巡察監督常態化制度化。全市各級巡察機構和巡察干部要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按照全覆蓋要求,明確任務,細化年度和階段巡察工作計劃,深化政治巡察,強化成果運用,堅決保障巡察工作各項任務落地生根、開花結果,不斷提升巡察工作的力度、廣度和深度,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記者 趙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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