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萬房產只判給長女,只因大女兒對中風癱瘓老父親,不離不棄!

數百萬房產只判給長女,只因大女兒對中風癱瘓老父親,不離不棄!

父親中風癱瘓,長女成為唯一一個病榻前細心照顧的人,因此臺灣桃園法院判決她做父親的監護人,幫父親處理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日前裁准將一名劉姓老翁的數百萬房產,全權交由老翁的長女一人負責處理。法院裁準的理由非常簡單,只是因為大女兒對中風癱瘓的老父親,不離不棄!

獨居老人中風癱瘓 唯有長女不離不棄

這位劉姓老人現年已經75歲,多年前與妻子離婚後一直獨居。去年7月,老人不幸中風癱瘓,並從此臥床不起,不但不能行走,連語言能力也喪失了,再加上大小便失禁,每天身上都要插著尿管和鼻胃管,生活根本無法自理。

可憐的老人被送到“護理之家”後,他的親人不但不願意輪班護理,還逐漸地遠離了老人……無奈之下,已經出嫁的大女兒便一人承擔下護理父親的重擔。

她每天都到“護理之家”喂父親吃藥、吃飯,幫助父親洗澡、擦身,換洗衣物,並說服丈夫一起任勞任怨地精心照料父親的起居。

數百萬房產只判給長女,只因大女兒對中風癱瘓老父親,不離不棄!

當父親中風癱瘓需要照顧的時候,臺灣這位女兒毫不猶豫地承擔起責任。

醫護費用壓力大 長女申請監護權

老人在護理之家每天的醫藥費、安養費和生活費等,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可是老人名下沒有任何存款,只有一幢價值數百萬臺幣的房產。

這位長女無奈決定出售房產,作為日後安養老人的基金。於是,她向桃園市地方法院提出申請,希望做父親的監護人,能夠替父親管理財產,終身照顧父親,陪伴其左右。

她在法院庭審時直言:“他是我爸爸,如今他處境艱難,這是我應該做的。”

法官被她的孝誠所感動。在確認老人確實已無表達能力、生活自理能力、而且其他親友又都一一離去後,法院最終裁準長女擔任父親的監護人,日後代管和代申請父親的社福補助款、醫療費以及“護理之家”的支出等,但是如果有重大財產交易時,仍必須向法院申請許可。

數百萬房產只判給長女,只因大女兒對中風癱瘓老父親,不離不棄!

當父母、祖父母老邁,不少人選擇前去照顧老人。

遵循傳統 中華兒女孝順子孫多

一名女網友日前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求助,希望大家能幫助她找到省錢的辦法。不過她的開支明細表讓網友們感動。

女網友列出的明顯顯示,她每個月的收入為2萬1278臺幣,其中固定的支出包括:房租4500臺幣、電話費725臺幣、車貸2100臺幣、汽油費500臺幣和阿公(爺爺)的安養費1萬臺幣。

如此一來,女網友支付所有這些必須支付的費用之後,她只剩下3453臺幣吃飯、穿衣以及購買日用品。

這份收支清單讓網友感動,紛紛稱讚她“太孝順”!因為她就算每天只有115臺幣吃飯、穿衣等,仍每月支付1萬臺幣,也就是幾乎時她薪水的一半照顧爺爺,孝心讓人感動。

這位女網友說,自己照顧爺爺是本分。因為爸爸敗家,所以她和妹妹每人每月支付1萬臺幣給爺爺,而媽媽則努力工作,償還爸爸欠下的債,一家人暫時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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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為先!看古人如何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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