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的搶棺鬧劇出現逆轉,大家怎麼看?

路邊社特邀評論員


其實,江西搶棺事件的主要問題還是當地沒有站在大眾的角度考慮,沒有選擇因地制宜的辦法。

大眾主要關注的無外乎這三個方面:

1,棺材是私有財產,憑什麼硬搶?況且每口棺材1500——2000元的賠償太少了。

2,入祖墳的花費還沒有入公墓多,在經濟上也不划算。

3,老一輩人不能接受火葬的形式,而兒女們也不想在這件事情上落下不孝的名字。

而且,還有一個隱性原因,殯改推進工作之前應該有一個長期的殯改宣傳,逐漸改變大家對火葬的認識。從事件結果來看,估計當地最多是做了標語橫幅式的宣傳,沒能做好潛移默化的科普推廣。

其實,很多地方的現狀是:土葬並不算佔用土地,而火葬的話,反而需要修建公墓,而且那些用大理石、鋼筋混凝土等打造的墓室似乎更浪費資源和土地。

和寸土寸金的大城市不同,在那些地廣人稀的地方,真沒有必要急著推廣火葬,其實再過幾十年,估計人們都會改變對土葬的執著。畢竟,現在的80後,90後更注重提高自身的生活質量,人活著才是有意義的,死了就一了百了了。

此外,公墓和火葬行業也應該受到監管,在這方面不能大把大把地賺百姓的錢,倘若這些行業形成壟斷以盈利為目的,那麼大家憑什麼還要火葬呢?


夜雨如書


推薦火葬本無可厚非,比如我所在的地區,只有爺爺的父親,那還是新中國沒成立之前是放置的棺材,我記事起,就家家戶戶都是火葬了。

大家並不會特別留意這個事情,並不是說都配合政策,是當地早已經沒有了這個習慣,一代代傳承下來,自然不會有異議。


其實作為社會,本就有效仿之舉,所謂的風土人情,不管是不是迷信,卻深耕在人們心目中太久,一時之間那那麼容易扭轉。

就像都說人死如燈滅,死了也就一把塵土,葬禮再濃重,其實先人也不見得知曉,還不如生前多盡孝,但是我們依然會尊重,會為逝去的人做一個好的葬禮,做一些禮節,為的是祭奠親人,緬懷過往。

尤其這事,與其強迫,不如各地領導,或者有代表的人物,率先自己這樣做,這樣大家自然會慢慢的理解這個行為。


只有理解了,並且有後續更好的決策支持改革。

這次能夠緩解總歸是好事,但是這個政策遲早會推下去,建議繼續先多做宣傳,多考慮後續吧。畢竟國人向來重視身後事,尤其是江西這樣一個有此習俗的地方。這些老人觀念根深蒂固,一句話那就能立刻接受的了。


廖彩琳律師


江西的搶棺鬧劇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這也難怪,改革千年殯葬舊習俗,弘揚社會文明新風氣,豈能靠“一刀切、運動式”的畢其功於一役,將一個需要漸進推行的“民心工程”,搞成一朝一夕的“簡單過場”?


好在有關部門及時傾聽輿情民意呼聲,對入戶收集、集中拆解棺木等簡單過激做法,及時採取了糾偏和制止的相關措施,使當地的搶棺鬧劇出現了可喜逆轉。在此,要不吝給江西省民政廳一個大大的點贊!

說實在,“棺木土葬”的確給當前的新農村文明建設帶來了諸多現實問題。這種社會陳規陋習,不僅侵佔良田山地,造成墳墓圍村,破壞生態環境;並且極易形成一種厚葬薄養,攀比建造豪華墓地、助長奢侈浪費等不良風氣,已到了時不我待,必須毫不動搖,堅定推進殯葬改革的地步了。

那麼,為何在江西一些地區,原本是一項利民之舉、惠民(惠及子孫)好事,卻沒有辦好(指傷害了一些群眾感情,造成一定不良影響)呢?!

霍小姐以為,江西的一些典型過激、簡單粗放做法,雖然是一個小概率事件,但是仍然值得人們深思。
1.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節儉辦喪事,必須認真做好廣大群眾的思想工作。只有統盤考慮群眾的感情和接受能力,和風細雨,潛移默化,尊重逝者,安慰生者,才能深入人心,逐步推進。
2.各地要因地制宜,認真補齊推進殯葬改革的相關短板,讓群眾沒有後顧之憂。譬如,加快殯儀館,骨灰堂,公墓,等基礎配套設施,落實相關補償方案,讓火葬後的逝者能及時得到“安葬”。
3.在推進殯葬改革中,要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認真處理好“潛政績”與“顯政績”的關係,既要講政績,又要講政德。還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唯有此才能把這項工作紮實做好,深入民心。


霍小姐的八卦爐


我曾經到過江西,那確實是一個山清水秀的地方,從高鐵的窗戶往外看,青山蒼翠嫵媚,碧空萬里如洗,有一種透著靈氣明淨。唯一感覺到不解的是,山上總是出現類似於小房子的建築,就像一副美麗的山水畫上不小心朵上了一塊油彩。仔細一看那是一座座墳塋,一塊塊墓碑。心情頓時感覺陰森起來,眼前彷彿有幽靈在飄蕩!

這麼美得的青山上,看到一座座墳塋,真是大煞風景!

我是支持殯葬改革的,堅決支持!就為了青山嫵媚,為了碧水藍天,為了給活著的人留一個好的去處!

看到江西出現砸棺毀棺事件,並沒有感覺到很震驚,因為接觸過很多在鄉鎮工作的朋友,我還是瞭解他們工作的難度的,而不瞭解情況的人總會高估民眾的善良,低估工作的難度。

在我的老家,開始推行殯葬改革的時候,大部分老人還是偷偷地埋了,曾經有一家有四個兒子,在村裡被稱為五虎上將,沒人敢惹,那一年他們的母親去世,大辦喪事,土葬。工作人員接到舉報去勸解,結果被四個兒子用哭喪棒一頓好打,直接追出了二里地,我們想象得到工作人員的狼狽,如喪家之犬!

我相信發生這樣的事情,一定有其原因,沒有人會拿著自己的飯碗開玩笑。這些大棺材在我們這裡已經是上個世紀的東西了。

但畢竟出現了這樣的讓人不滿意的事情,我認為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進。

首先要尊重民風民俗,一個地方的習俗不是說改就能改的,它延續了幾百年,已經在人們心裡紮了根。要給別人充分的時間。

二,配套措施要跟上,比如規劃公墓,遷墳。給積極行動者給予一定的組織獎勵!

相信再到江西,碧水藍天,青山泛翠,伴有神清氣爽的好心情!

江西確實是一個好地方,我喜歡!




寐語小築


重點導讀

1、按照南方風俗,老人很早就開始給自己準備“壽材”,寓意為增壽,壽材置辦得越早越能長壽。在實行土葬的地方,好的壽材甚至可以算是老人們最後的信仰和人生終極目標。

2、西周開始,土葬作為封建禮教的一個部分,上自真龍天子,下及庶民百姓,社會各個階層普遍重視,形成傳統的“喪葬文化”。

3、土葬和火葬之爭延續千年,尤其是唐宋時期。解放後,政府一直提倡火葬。1985年,《關於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的出臺,將火葬推行法律化。但是效果並不明顯,尤其是農村地區。

4、傳統的喪葬習俗,有一套完善的制度禮儀,用以表達生者對死者的尊敬孝道。火葬政策的推行,使得傳統的喪葬觀念得到巨大沖擊。

5、喪葬形式的演變本是相當緩慢的一件事情,根源在於形式背後強大的文化慣性。要想進行改革,絕非一日之功,現在火急火燎地強力推進,不如把這個難解且民意反彈巨大的事情交給時間。

江西某地在推行殯葬改革的過程中使用機械強行毀壞尚未完工的棺材(視頻截圖)

按照南方很多地方風俗,老人很早就開始給自己準備棺材,稱之為壽材,寓意為增壽,壽材置辦得越早越能長壽。很多人甚至一輩子就為了年老的時候能有一口上好的棺材,所以在農村,養老的錢也經常稱之為棺材本。在實行土葬的地方,好的壽材甚至可以算是老人們最後的信仰和人生終極目標。

做好的棺材,一般會存放在家裡,很明顯是屬於個人財物,憑什麼可以入戶抬走拆毀?一口棺材幾千塊,很多人攢了一輩子,補償卻只有1-2000塊,如何能讓人同意?

自從火葬推行以來,一直爭議不斷。回顧歷史就會發現,喪葬形式的演變本是相當緩慢的一件事情,根源在於形式背後強大的文化慣性。要想進行改革,絕非一日之功,一味用蠻力,只會適得其反。

清末老北京葬禮出殯

文明初期的喪葬形式很簡易

▲▲▲

在遙遠的荒古時代,早期原始人沒有安葬死者的習慣。《孟子·滕文公》記載: “蓋世上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

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的祖先對"棄屍"已經"看不下去",心中不忍。於是產生了比較簡單“方便葬”。例如,在死者的屍體上蓋上一層樹葉,或者把屍體葬于山洞之中。

在母系氏族社會階段的大部分時間裡,方便葬應該是一種常態。到了山頂洞人時期才開始發生轉折性的變化。

這時,約是距今3萬年前,山頂洞人進入了“新人”階段,其腦量已發1300毫升,性狀與現代人沒有顯著區別。山頂洞人對死者的處理不再侷限於簡單的掩藏,不再侷限於“眼不見為淨”的標準上,而是有意識對死者的遺骸進行保存,並模擬一個於生者相似的環境。例如,放上死者生前喜歡的東西,一些裝飾品等。

點擊查看源網頁

慈禧出殯

土葬和儒家文化結合,成了文化符號

▲▲▲

當山頂洞人捧起土來灑在死者屍體上時,就已經意味著一種新的意義的葬形式——土葬開始發生了。

死亡在他們的視野裡並不存在必然性,相反這只是意外的“橫禍”,永生才是人類存在的終極目標,生命不死的追求反映在人類尋求安全的形式中—宗教的寄託。通過宗教,使死者的靈魂轉世,從而讓死者在輪迴中實現“永生”。如周口店山頂洞人在面對死者時,將紅色粉末灑在死者身上,象徵死後還有鮮血和生命。西安半坡村的原始居民在埋葬死者的陶器上挖一個小洞,象徵死者的靈魂可以通過小洞自由出入。從新時期時代到夏商時代,人們對於靈魂不死和追求永生的渴望雖然比較樸素,但又是那樣真切和新奇。

《禮祭·祭法》雲:“大凡生於天地之間者皆曰命, 斯物死皆曰折, 人死曰鬼。” 靈魂、鬼魂觀念在中國古代普遍存在,這種觀念影響到人們對死者的埋葬、禮祭等方面。

夏、商、週三代以前,“墓而無墳”(《禮記.檀弓上》),即墓上不起墳堆,但墓中的陪葬晶習俗則早已有之,且在殷墟就給我們留下了大量的實物資料,也不立碑。

春秋戰國時期,開始出現墳。《禮記。檀弓上》載:孔子合葬他的父母后,解釋他為什麼要造墳:“吾聞之,古也墓而不墳。今丘也,東西南北之人也(謂四處奔人),不可以弗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四尺約合現在一尺左右。由於是一個小土堆,一場大雨就被泅平,家人只好又重新推土,可見起墳的原初意義是留有明顯標誌,以便弔祭。

西周是古代禮儀制度的奠基時期, 喪葬之禮亦不例外。周人“主禮”之治, 之一為“凶禮”,就是以喪葬為主體的。後代傳承不斷,經過整合、提升,將喪葬作為封建禮教的一個部分,上自真龍天子,下及庶民百姓,社會各個階層普遍重視,形成傳統的“喪葬文化”,喪葬雖然是“身後事”的禮俗,但卻是活人尊親死者的表示, 是禮教在生者與死者之間的一種延展發揮,所以在中華民族的歷史長河中,歷經繁簡加固,終始穩固地傳承下來。

從西周到清末,土葬都是漢族喪葬形式的主流。

火葬並非新生事物,唐代曾盛行

▲▲▲

火葬的誕生比土葬稍晚,出現於新石器時代。現代意義上的火葬,最早在元前1800年前起源於歐洲中部, 後向西擴到斯堪的納維亞半島, 向東傳到意大利及印度次大陸, 經佛教徒接受實行, 又增添上了宗教的色彩。春秋以前, 已傳到我國西部邊陲地區。唐時傳入內地,在中國興盛一時,並於公元七世紀向東傳入日本, 向南傳入柬埔寨地區。

中國古代,火葬的極盛期是宋遼金時代,元明清逐漸衰落。解放後全面倡導火葬,始於1956年。當時,有151位國家領導人聯名倡議。改革開放後,政府為推行火葬三令五申。1985年2月8日,國務院發佈《關於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首次規定在“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推行火葬,並對不遵守該規定的國家職工實行處分。1997年7月21日發佈的《殯葬管理條例》也有同樣規定,但是推行並不順利,尤其是農村地區。

火葬還是土葬,這是個問題

▲▲▲

人死之後屍體的處置,向來有多種方式。《梁書》在提到扶南國的風俗時記: “死者有四葬:水葬則投之江流,火葬則焚為灰燼,土葬則瘞埋之,鳥葬則棄之中野。”鳥葬可能是最早的殯葬方式,此種方式的最初形態便是將人的屍體棄置荒郊野外,任由鳥類等動物消化。今天在藏族民間所採用的天葬,把死者的屍體送到特定的地方處理後喂鳥( 老鷹) ,就保留了遠古時期某些地方鳥葬的殘餘。鳥葬之後才出現了水葬、土葬、火葬、風葬、樹葬、塔葬、荒葬、懸棺葬等。其中又以土葬和火葬最為普遍。雖然有一種說法認為,屍體處置方法也像衣飾或髮髻之類,是有一時的風尚或時髦; 一個社會中某一部分人也可以自動改變他們的葬俗,逐漸被這—社會的全體或其一階級的人所採納,並不一定要受外來種族或文化上的影響。但為更多人所接受的一種說法,即認為屍體處理方法是最保守的風俗,除非是在社會特別需要的重壓下才會有改變。各種屍體處置方式的存在與各民族的歷史地理、社會經濟、宗教信仰、科學文化等有著密切的關係。屍體處置方式的改變往往會引起巨大的社會震動。

封建統治階級為維護儒家的“倫理道德”觀念,仍反對火葬。宋朝官吏不斷向皇帝上奏:“放今火葬之慘,日益炙甚,事關風化,理應禁止”因為火葬合乎廣大人民的利益,禁令效果不大。根據十三世紀意大利馬可波羅的《馬可波羅遊記》的記載“人死焚其屍”的風俗仍然存在,然而到了明清兩代,統治者嚴厲禁止火葬,並巴禁止火葬列入《大明律》,《大清律》的法律中,採取高壓禁止政策,是火葬的藏法逐步衰落,沒能推行。在葬法上一直到解放後實行社會主義改革,社會主義革命之後,才逐步由土葬轉向火葬。

一些人可能會認為火葬是現代社會“移風易俗”的產物。其實不然。兩宋時期,京師汴梁、臨安、河東路、兩浙路等地,都盛行火葬。不獨貧窮人家“以火化為便”,江浙一帶的富貴人家也多選擇火葬。宋代社會為什麼會出現蔚然成風的火葬現象呢?一個原因跟佛教的普及有關。火葬乃是佛家之俗,隨著佛教影響力的擴大,火葬之風也擴散開來。還有一個原因是土地資源的限制,宋朝的國土不如漢唐時遼闊,人口卻出現成倍的增長,地少人多的矛盾更為突出。不管出於什麼原因,總而言之,火葬在宋代的許多地方,已經成為一種風氣不過當時的主流意識形態並不接受火葬。一位宋代士大夫對火葬的習俗感到不可理解,認為火葬是對死者的不敬。

而今日的主流意識形態則調了個180 度大彎,認為火葬是“文明新風”,土葬才是“陋俗”,殊不知火葬曾作為一種被先人認定的“陋俗”存在了很久。平心而論,不管是土葬,還是火葬,作為“相習成風”的地方習俗,都是一地人民的價值偏好,未必有優劣之分。

事實上,宋朝政府對火葬的禁令也沒有收到多大的效果。民間火葬之風,可謂屢禁不止。所以南宋初又有官員建議“除豪富氏族申嚴禁止外,貧下之民共客旅遠方之人,若有死亡,姑從其便。”此建議得到宋高宗的批准。這是宋政府對火葬的讓步,允許一部分人選擇何種葬禮,聽其自便。

火葬對傳統文化的衝擊

▲▲▲

火葬政策的推行,使得傳統的喪葬觀念得到巨大沖擊。政府欲借喪葬新政策破除封建迷信,然後有一部分人始終認為火葬是對傳統文化的破壞。傳統的喪葬習俗,有一套完善的制度禮儀,用以表達生者對死者的尊敬孝道。然而這種隆喪厚葬,耗費頗大,流於形式化。

簡單地說來,土葬不過是一種屍體處理方式。在一定條件下,用土掩埋是一種最有效的、也是最合乎人道的屍體處理的辦法。土葬消除了人們心靈上的恐懼,更使屍體對於環境的可能破壞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也減少了傳染疾病的可能性,因此,土葬從其起源來說也可以視為一種衛生和環保之舉。

江西婺源,農村裡的送葬出殯人群

但在傳統中國人看來,土葬又不止是一種屍體處理方式。入土為安,既是對死者而言,又是對生者而言。它是生者為死者安排的最後歸宿,也是死者給生者留下的永久紀念,同時,在人們的觀念中,它還會影響生者及其子孫後代命運,甚至認為,“子孫貧富貴賤賢愚壽夭盡繫於此”。因此,古來行土葬,雖然是對於一個已經過去的生命的終結,但更是對未來寄以無限的希望。土葬也由原先的一種屍體處理方式,而成為一種悼念哀思的行為。它相信葬在地下的先人,會像植物的地下部分( 根系) 滋養地上部分( 枝葉) 一樣,蔭及自己的子孫。

傣族的喪葬習俗

其實真正的悼念哀思,是在心中。人死如燈滅,靈魂也隨之飄散,留在世間的痕跡便是在生者的記憶之中。思想改變是個長期過程,這也已經註定了傳統殯葬觀念的變革將會是一場漫長的征程。很多地方強推的殯葬改革,與其說是改革,不如說是擾民。現在火急火燎地強力推進,不如把這個難解且民意反彈巨大的事情交給時間


湫水之夜


作為一種文化來講,土葬是漢地千百年來的傳統,這種意識一直紮根在觀念中,非短時即能改變。火葬,也許有種種好處,很多國家也在實行,但是我想,生,我們不能決定,死,我們無法掌控,人生一世,來到這世上走了一遭,難道最後什麼都決定不了嗎?為什麼不能把處置身體的決定權交給本人呢,他願意火葬就火葬,他願意土葬就土葬,這是觀念的問題,不存在誰優誰劣!

有些事,從來急,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但是有些事卻又是急不來的,比如人的觀念。所以對於這樣事涉千家萬戶、群眾關切的問題,還是要步子緩一點,工作更實一點,通過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如春風化雨,潤物細無聲,一點一滴解開一些老人的思想疙瘩。

有些事情就跟玩彈簧一樣,你弱他便弱,你強他便強。由此我想到了碧桂園的激勵政策,碧桂園強調高週轉,總之要求一個快字,越快越有高額現金獎勵,慢了輕則罰款,重則走人,在這種情況下,各個項目就求快而不顧質量,最後就不可避免會出事故,然後就被曝光,被群起而聲討,然後停工整頓,召開全國記者見面會,道歉,不過卻又被曝光給與會人員送禮品禮金,不僅沒有加分,失分更多!

碧桂園各個項目部難道不知道“求快”會出問題嗎?作為專業人士,他們怎麼可能不知道呢?那為什麼還要這樣做,因為公司有要求啊,他們要靠公司來養家餬口,能不聽話嗎?


打虎拍蠅


既然政府出面移風易俗,改土葬為火化,節約土地為後人,那相關聯的事情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了沒有?一是合理性,你說節約土地為後人,那很多地方火化後喪家將骨灰盒放入棺材中又做道場之後再放入墓地埋掉又是正正當當風風光光也沒人說什麼,節約了土地麼?反而是增加了火化時的運費燒屍靈堂租金等,純浪費了。二是經濟性,現在喪家在農村土葬,做道場擺流水席也就幾萬元,而火化買墓地一應事務搞下來比土葬還貴得多,喪家勞神費力,收不到一個子的人情還得付出比土葬多多的金錢,人家也會算賬呢?三是政府對火化補貼千元左右,並不能調動喪家火化的積極性,而補貼多了財政上又承受不起!我看法淺薄,想到就說點點,不周到,各位海涵,少點攻擊吧!


摧毀薩德系統


很多人說江西窮是因為人家都忙著搶人才而江西搶棺材,目的不同導致的結果不同。其實這麼說也有一定的道理,不過國家的規定不執行到位,領導也是很難辦的,只是執行的力度是不是有些過了?

對遺體的看重性

我們講落葉歸根,尤其是老一輩人,死也要死在家鄉,同時也要全屍。老人不希望自己的遺體被火燒或者是變成了骨灰,畢竟受到的教育方式不同。

國家對殯葬的要求

國家規定少數名族有土葬或者天葬的,要尊重少數民族的意願,任何人不得干涉。《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的實行殯葬管理條例的只有10個少數民族。

江西目前殯葬的趨勢

搶棺大戰其實就是征服為了落實國家的規定,也是一件好事,只是執行的方式方法不對。我認為。國家實行火葬和土葬本質的區別就是為了防止疾病的傳播。有些棺材埋葬的淺,一場大雨可能就把屍體衝出,那病菌病毒就會有很多。條例規定,不管哪個民族,只要死者是因為傳染病而死,就應該火葬。

文件公佈了20多年了,還有很多地方並沒有實施火葬,土葬的風氣還是很嚴重,領導們看到了問題,急於解決也是在所難免,可是你強搶老百姓未使用的棺材,只答應賠償1000多塊錢,擱誰心裡能得勁?

而且一些新聞中稱,為了使火葬順利的開展下去,很多地方發生了“撅屍撬棺”的現象,同時,來自江西的一則視頻火爆了朋友圈,一家剛去世沒多久的老人,一些執法人員衝進靈堂,將放置老人的棺材蓋翻開,夾起死去的老人就往外走。

其實推行火葬的政策確實是好事,但為了防止浪費和省地方,採取搶棺材的方法就有些不對了,畢竟老闆姓對棺材看的很重,很多老人一輩子攢錢就為了棺材本!

個人看法

解決一件事情有很多種辦法,怎麼讓老百姓滿意,又能達到目的,這是一個學文,而且這是領導應該掌握的能力,不然解決不了,滿城風雨是輕,傳出去也容易丟人。

早早就規定一個棺材賠償,這件事也許就解決了。


獸醫新同學


自古以來對於逝者的身後世處理講究“死者為大”與“入土為安”的說法,所謂的入土在過去其實就是土葬。

步入新時代以來,伴隨著殯葬改革的不斷推進,土葬與火葬的爭議一直未曾間斷。就目前來看,國家層面尚未對於公民死後的殯葬方式予以強制性地規定,只是在大的方針上有所明確。即

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土葬是數千年來老祖宗留下的風俗習慣,只是一種殯葬的傳統形式,雖然其中在下葬的過程中不能排除迷信因素的存在,但是因此就將其完全否定顯然是不合適的。況且,即便是火葬,家屬在安放死者骨灰的時候也不能完全排除迷信成分的存在。

在短時間內徹底改變人們的觀念放棄土葬的方式顯然是有一定困難的,同時也是不現實的,江西這場運動式的殯葬改革從一開始就註定了將要以鬧劇的方式收場。

改變人們的殯葬觀念與殯葬習俗不是朝夕之間就能辦到的,任何政策的出臺既要合乎法律之規定更要合乎民心之所向,背離了民心的政策肯定是無法得到群眾的支持與響應的。

在我看來不管是允許土葬還是推行火葬都必須要結合實際,符合當地的民情,單純地認為火葬優於土葬顯然是武斷的。

目前我所居住的城市實行的是火葬制度,不論是城市還是農村皆是如此。在我看來,之所以這裡能夠如此順利地推行火葬,主要還是因為此處沿海平原地區,開放較早人們的理念包容開放,加之人口稠密且耕地較少,完全具備推廣火葬的條件。

而在我的老家陝南,儘管在上世紀90年代政府部門曾經試圖推廣過火葬,但是由於群眾尤其是農村地區的村民們普遍不能接受便因此作罷,所以目前當地的城市地區實行火葬而農村地區依舊保留了土葬的方式。

有些人想當然的認為土葬就是浪費土地,其實不然。我剛剛說到的陝南地區,農村裡山地較多,這些地無法用於耕種,用來埋葬逝者實際上並沒有造成多大的浪費。

火葬與土葬的優劣之爭主要在於用地和成本上,那麼除卻這兩個方面火葬制度就真的完勝土葬嗎?其實我並不這樣認為,至少火葬存在汙染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距離我工作單位大概2公里的地方就有一處火葬場,由於每日焚燒大量的屍體,火葬場的煙囪從來都是黑煙不斷。

這些噴湧而出的煙塵害慘了周圍的居民,在默默忍受了多年之後,去年年底居民們最終爆發了,集體跑到到政府請求拆遷。當然了,政府也非常的通情達理,滿足了他們的願望,然後將火葬場的周邊的土地全部種上了綠化。

我所舉的這個例子只是火葬帶來的一些社會問題的縮影,事實上任何制度都有著其優劣性,想要達到十全十美恐怕是不可能的!移風易俗需要的是時間、是耐心,更需要實事求是的客觀態度!



通城丹妹


江西省民政廳做了件好事!

8月1日中午12點,江西省民政廳發文《殯葬改革要堅決防止簡單過激做法》。

此文一出,最近江西部分地區關於“搶棺材”一事,終於有了一個段落式的收場,不得不說,這是一件好事,因為這件事再不能繼續鬧下去。

一刀切”“運動式”是文件時使用的原詞,由此可知,這件事已經到了比較嚴重的程度,必須有個合理的解釋,合理的收尾方式。

在這件事中,我們看出以下一點:

(1)隨著網絡的快速普及,以往”管用“的工作方式,面臨巨大挑戰,變得不再那麼管用了,必須加以改進,不能像文件中說的那樣”簡單過激“。

(2)個人認為,推行火葬是正確的,但移風易俗也應當考慮當地民眾的感受。

土葬有幾千年的傳統,很多老人已經接受了入土為安的觀念,在這種情況下,一紙佈告無法扭轉人們心裡長久的觀念。

就算要推行火葬,也應當事先做好宣傳教育,讓老人們接受新思想,才能平穩完成任務。

(3)推行火葬,不能損傷當地民眾的切身利益,這是必須考慮的事。

江西的這一次推行火葬,無疑是很失敗的,比如說,集中搗毀了村民的棺木,但補償款太低,不足以彌補村民的損失;再比如,對於火葬的費用問題,也沒有明確的說法。

如此強行推行火葬,怎能不引起當地村民的不滿?

結束語:有錯就改是正確做法,從文件中我們看到,江西依然是要繼續推行火葬的,但應當不至於再出現”簡單過激“做法,肯定會加以改進,至於如何改,讓我們拭目以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