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能用公攤面積坑你一次,就能坑你第二次

武漢前段時間群情激憤、沸沸揚揚的精裝維權事件,現在也已經偃旗息鼓。公攤面積總是在某一個時刻被人們集中想起,而大多數時候被人們所遺忘。

精裝修重複收費問題將“公攤面積”推上風口浪尖

猶記得上個月爆發的幾次精裝維權事件,長沙出臺了《關於新建商品住宅全裝修價格核算規定的通知》,文件中明確規定精裝收費按套內面積。這一政策刺激了一省之隔的省會武漢,精裝房業主紛紛在城市留言板中留言,要求房管局對精裝重複收費問題重視並解決。第二次比較轟動的就是成都的精裝維權事件,數千名業主齊聚成都房管局門口,高舉“返還公攤部分精裝費用”的維權訴求:“毛坯房公攤部分本來就需要開發商裝修再交房,而精裝房還要針對公攤區域再次收費,這難道不是重複收費嗎?我們認為不合理!”

開發商:能用公攤面積坑你一次,就能坑你第二次

從武漢精裝維權事件爆發到現在,近一個月時間事件似乎已經慢慢降溫,並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的精裝重複收費問題,已經在時間的大潮下被淹沒。換句話說,購房者被動挨打的局面沒有絲毫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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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奇怪的是,當開發商用精裝手段再一次從購房者兜裡掏錢的時候,人們才反應過來:“誒,公攤面積好像不該收錢吧!”

“公攤面積”長久以來就是開發商牟利的一種手段

其實,“公攤面積”計價方式自誕生以來就深受詬病。1998年進入商品房時代,共有建築面積由購房者分攤購買,就曾因不符國際慣例、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設定上限等問題引發廣泛討論和質疑。近年來,隨著商品房價格攀升,部分開發商更利用普通購房者對公攤面積缺乏深入瞭解與測算能力,不斷推高公攤面積和公攤係數。

讓我們算一筆賬,100平的房子均價2萬/平,公攤30%,套內面積70平,200萬的總價,為公攤面積就支付了高達60萬。

開發商:能用公攤面積坑你一次,就能坑你第二次

其實,公攤收費問題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但是談到今天也沒有相關解決辦法出臺。雖說公用設施部分也算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但是公攤面積缺少標準、管理混亂,不僅會讓消費者在購房時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來要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其它成本。而隨著房屋精裝修政策乃至未來房地產稅出臺,購房者遭遇到的問題還將進一步加劇,產生的各類矛盾也將愈發尖銳,所有開發商受到的壓力和轄制,都將化作房款轉嫁到購房者頭上。

重慶曾效仿國外製定購買商品房時以“套內面積”計算

也許有人會說,取消或者降低公攤面積收費,不更給開發商公共設施部分偷工減料提供了正當藉口嗎?沒有了公攤面積變相牟利,開發商豈不是會近一步推高房價?

我們都被開發商無所不能的逐利能力嚇怕了,近幾年來的房地產熱讓每個買到房子的人都在沾沾自喜,沒買到房的又都削尖了腦袋拼命往房奴堆裡鑽。這種不對等的關係導致了開發商擁有了主動權,我不怕你不買我的房,多得是有人想買。所以,房價一漲再漲,漲不動了綁精裝、精裝備案價有上限接著綁軟裝、綁車位、綁理財產品等等五花八門的手段層出不窮。只有購房者想不到的,沒有開發商做不到的。

其實在世界範圍內,很多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房屋銷售都是按照套內面積計算,包括美國、加拿大、日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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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國內,早在2002年,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就以地方法規的形式,首次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做出明確規定和要求: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權證應當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不按這一計價依據銷售的開發商,將被行政主管部門重罰。從法規實行的結果來看,只要制度設計合理,我們並非不能像國外像其他國家一樣按套內面積計價。

而我國香港在2013年實行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中也已經廢除了舊有的建築面積計價方式,而改為“實用面積”,“實用面積”不包含公攤面積。據說,我國內地的房屋建築面積計價方式很大可能是從香港引進的,而13年香港卻已經廢除這一計價方式,我國絕大部分城市卻依舊在沿用。

還是舉同一個例子,建築面積100平的房子均價2萬/平,公攤30%,如果按照套內面積計價,總價140萬,比之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節約了60萬。

取締公攤面積收費並不是購房者的天方夜譚,且不說國外的房屋計價方式大多都是按照套內面積,由來已久,再者重慶十多年來的套內面積計價法規實行也並沒有水土不服,出現問題,可見取消公攤面積部分收費是具備可行性的。

在“堅決遏制房價上漲”的大政策下,我們期待“公攤面積”問題能夠解決

可行性的問題已經有結果得出了,那麼何時才能讓“公攤面積”的潛規則浮出水面呢?

這個時間,應該不會太遠。

7月31日中央政治局會議舉行,一句“堅決遏制房價上漲”確定了樓市的大方向,如此嚴厲地口吻還是第一次。

“堅持因城施策,促進供求平衡,合理引導預期,整治市場秩序,堅決遏制房價上漲。加快建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可以看見的是中央對於整治房地產市場的決心,遏制房價上漲勢在必行。在這堅決的政策下,困擾購房者多年的公攤面積問題提上日程也只是時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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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值得欣慰的是,最近幾年,廣州、北京等地也已經開始出現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探索。說其為探索是因為雖有相關政策修訂,但是在執行過程中受到了重重阻難,並未落到實處。當人們的焦點聚焦在屢限屢漲的房價的時候,有關部門也看到了侵害購房者切身利益的公攤面積問題,希望相關職能部門在研究房產調控政策之時,能儘早正視公攤面積問題,制定更科學、合理的計價方式,讓“百姓安居”不再是一句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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