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勞動合同的這些,讓自己獲得職場中的主動權!

近來互聯網上出現這樣一個故事,一名IT員工開始準備自己的“跳槽”計劃,卻突然發現被自己和公司的合同限制住了手腳。原來,之前進公司籤勞動合同的時候,自己完全沒有注意到禁業限制條款。這點瞬間讓他的計劃變得十分棘手。


想要在職場中獲得更加靈活的主動權,在工作中遇見問題使自己有更加多的選擇空間,無疑得了解勞動合同中的一些小細節。今天,小編蒐集了資料,訪問了復旦大學法學系教授,為大家整理出了這幾點,幫助大家能夠在職場中少吃虧,不吃虧!


勞動合同的概念小編暫不贅述,直接通俗地上大料吧。

1,勞動合同與勞動關係

生活中可能有這樣的一個人群,他們與公司之間並沒有達成實質的合同,但是公司實際上正在“聘用”他們,這樣的關係稱為勞動關係。當這樣的人群在工作中出現工傷等情況的時候,公司是否要對其負責呢?拋開道義一說,公司實際上是有責任承擔對未標準聘用工人受傷的治療及賠償費用的。即使他們之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勞動關係已經形成,法律責任也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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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勞動合同和誰籤?籤多久?

我們相中一個工作後,必要的步驟就是和公司簽署勞動合同了。但是這個過程顯得十分地專業,對於不是法律專業的人士難免會有所疏漏。這個時候找律師同樣是不划算的,所以中介常常可以為個人完成這些項目,也就是和中介簽訂,中介再代理與公司簽訂。在此過程中,中介會提供相關的注意事項以及專業輔助。至於要和公司籤多久,可以引出更多的細節。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與聘用期。法律規定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對特殊的職業(例如醫生)則另有規定。並且試用期不可疊加(在一家公司無論你試用期後有無職位上的調整,都不能進入再一個試用期)。所以當一家公司不停為你換位置,又不停讓你重複試用期,則必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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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上未載基本權益怎麼辦?

基本權益指國家硬性規定公司必須向其所聘用員工履行的特殊權益,例如工傷;假期;婦女;工會方面的權益。當你在和公司簽署合同的時候,如果公司沒有將這些白紙黑字地寫在合同上,並沒有關係。公司依然要履行這些基本要點。也就是說,無論合同上有沒有,這是國家強制公司履行的,無需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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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千萬注意禁業限制條款

禁業限制指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當中與勞動者約定禁業限制條款,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後,禁業期內合同一方不能夠從事相關職業,在此期間,公司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萬分注意是否有禁業限制條款。如有就需注意禁業期限有多長,賠償金額是多大,根據自己的需求,和公司進行談判,直至達成共識。不然,在將來的職場上會無比的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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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試用期的延時舉報

在與公司簽署完勞動合同之後,受僱者進入試用期。當公司對受僱者進行加長時,就得提起自己的注意了。當公司的試用期延期超過一定期限,受僱者進行延期舉報,公司將被處以與受僱者無限期簽署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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