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未系安全帶一定罰的哥?深圳交警這樣回應

深圳交警對2018年7月9日凌晨發生的一起“深圳西湖公司出租車駕駛員周師傅,因提醒乘客系安全帶而被乘客毆打”的案件高度關注。同時,對社會出現關於“乘客不繫安全帶,處罰駕駛人不合理”的話題,蜀黍再次重申:

為了減少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深圳交警從2016年開始加大力度對不繫安全帶違法進行整治,特別對車內乘客(副駕駛、後排乘客)系安全帶進行嚴管。

乘客未系安全帶一定罰的哥?深圳交警這樣回應

經過近兩年的整治

因不繫安全帶導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車內全員繫好安全帶

已成為深圳交通文明的一張名片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車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駕駛人應當督促乘坐人員使用安全帶駕駛人不得在乘坐人員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

行車中系安全帶是法律明確規定

也是大家的共識

法律明確規定了

駕駛人在乘客未系安全帶的情況

不得駕駛車輛

該案件中,駕駛員周師傅開車前對乘客系安全帶進行了多次提醒,並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做法,交警蜀黍表示肯定和鼓勵。交警在日常的現場執法中,也注重執法的合理性,就像該案件中周師傅遇到的情況,交警現場經核查不會對司機進行處罰

7月13日下午,深圳交警也專門組織機訓大隊民警前往西湖公司對周師傅進行慰問,在公司與運營中心總經理江先生、車隊長賀先生進行了會面,由於周師傅當時還在配合派出所進行調查,交警現場轉送了交通安全小禮品。

乘客未系安全帶一定罰的哥?深圳交警這樣回應

對周師傅不懼危險、堅守法律的行為

蜀黍表示敬佩

希望全體駕駛員

都能為交通安全、文明做出表率

據統計,從2016年至今,涉及出租車被查處的不繫安全帶交通違法僅佔違法總數的2.63%

對於修改法律法規方面,深圳交警也對乘客不聽勸阻不繫安全帶的情況進行過研究,並計劃向市人大報告,對乘客有類似的行為,通過完善細化特區法規進行約束。

同時,深圳交警也提醒廣大出租車、網約車等營運車輛駕駛人,在遇到乘客不繫安全帶提醒無效的情況下,做好證據的取證和現場自我保護,向深圳交警提供證據,對已經盡到提醒義務的駕駛人不會處罰,對存在不聽勸告、有不當行為的乘客,警方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蜀黍會維護司機權益

伸張社會正義!

另獲悉,7月13日19時許,羅湖分局南湖派出所對該案件中毆打周師傅的嫌疑人趙某陽(男,34歲)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一千元的處罰。目前,正對該案中另一與趙某涉嫌結夥毆打司機周某文的違法嫌疑人展開調查。

乘客未系安全帶一定罰的哥?深圳交警這樣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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