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的匪患

民国时的匪患

电影《让子弹飞》仅仅向我们打开了民国时期土匪的一个小小一窗口,而一旦还原历史,我们会发现,那些草野间的故事并不只是浪漫,更多的是遍布悲凉,土匪并一非如我们想象般杀富济贫,而大多怙恶不悛。

民国时的匪患

民国创立后,“没有一片区域没有土匪,没有一年土匪偃旗息鼓。”辛亥革命以后的10年里,很多报章开始不再把中国称为“民国”,而称为“匪国”。到1930年,土匪人数的保守估计,为2000万左右。土匪为祸中国,尤以山东、河南、四川等地为甚。山东自古以来民风剽悍,民国成立之后的连年战乱中,那些拥有“雄才大略”的军阀政客们都相中了能打能拼的山东大汉,争相来山东招兵买马。各省招兵多半在山东,而遣散一兵,山东即来一匪,是在招兵未战之时己伏蹂躏山东之种子。在民国这一社会大转型时期,山东土匪“顺应”潮流,适时而变,从而出现了一些与传统社会相比所未有的新表征。这主要表现在:一、土匪在装备和编练上实现了“匪队”的现代化;二、其政治性日益凸显。但同时必须指出:土匪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无疑给转型期的民国社会带来更高强度的危害。

民国时的匪患

《时报》载,1917年,土匪毛思忠攻陷曹县,架走绅民杨希儒等3家6人,各家属邀李翔臣为代表,赴毛思忠处求情。毛思忠云:“汝来义气可钦,看汝之面,减去一万元。回籍后速备军费二万元送来,即放六人去也。”土匪抢架勒赎,后来发展到四处抢掠、逢人即架时,要价就降为三百元、百余元、十元即可,甚至无钱时可用百个鸡蛋赎要。鲁南是土匪的渊薮,多股匪徒先是以抱犊崮山区为穴巢,洪水猛兽般地向沂山、蒙山扩张,继而横行鲁中。到上世纪20年代末,仅临沂就有匪伙50余股。他们小者数百徒,中者千余数,大者万余众。百姓为自卫计,纷纷成立“大刀会”、“红枪会”等民间组织;小村并入大村,村村修围墙,筑圩子,买枪支,造土炮,设哨楼;不少地方还成立了“联庄会”,一处有匪患,八方来助剿。 1922年11月19日《申报》记载,“安邱县,一夜焚烧村镇百余,损失数十万……据调查所得,山东各县,平均每年损失在十万以上,人均每年损失在十万以上,合计全省每年用于赎肉票者在一千万余元,而焚毁村镇之损失,尚不在内。”由于土匪的猖獗,劳动力惨遭杀害,经济萧条,“人心惶骇,市面金融愈益陷入恐慌状态,大有周转不灵之势。”

民国时的匪患

民国初时,山东军政显要从田中玉到熊炳琦,从张宗昌到韩复榘,无人不喊要剿匪,无人不嚷要缉贼,省政府年年发兵,月月进剿,匪患非但未灭,反而愈剿愈獗。韩复榘的部队多吃空饷,枪支、弹药皆无定数。韩部中私卖枪弹与匪者,不乏其人。韩的剿匪部队常与刘黑七匪伙,在约定地点挖道战壕,刘匪把金银财宝放诸壕内,韩部朝天空放几枪,便跳进壕内取走财物,遂将枪弹置于壕中,官军一撤,刘匪即把军械取走。顽童们见韩部朝天放空枪,常尾随其后拣铜制的弹壳去换糖块吃。匪患与腐败常常是一种社会并发症。官吏靠权力的侵吞,土匪靠暴力的掠夺,纯属“无本生意”。官匪为祸,民不聊生。 1928年冬,蒙阴代县知事左超在呈送省府的《报灾请恤呈文》中,这样写道:“频年以来,凶荒、兵燹、疠疫,纷至沓来,奇灾殊祸,非唯近今之世所未有,亦前古之时所未闻。死亡流离,盖已损十之五六矣。所遗残黎,强半槁项黄馘(大半人颈项枯瘦,脸色苍黄),奄奄就毙……一村之中,其死亡者,日或数人或十余人。送死之具,初犹用棺,继则用箔,终则箔亦用尽,割取田中禾本编之捆缚以掩埋者……自五月至八月,数月之间,死者据查己达二万三千余人,迄今犹未已焉……”如此怵目惊心的呈文,送达省府,竞泥牛入海。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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