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樓盤因規劃問題爛尾追蹤:又有項目被曝疑因「調規」難開工

成都一楼盘因规划问题烂尾追踪:又有项目被曝疑因“调规”难开工

因規劃標高存在約3米“誤差”,四川省成都市“樂居美家”廣場項目被迫停工爛尾多年的事件,經《民主與法制》社披露後,儘管成都市規劃管理局進行了回應,但如何解決該樓盤爛尾問題仍是一個難題。近日,記者再次調查發現,上述樓盤開發商的關聯項目亦疑似遭遇規劃部門“刁難”,導致多年難開工。

標高“誤差”之爭仍存在

7月1日,在本社《成都一樓盤因規劃問題成爛尾》刊發後,成都市規劃管理局在其官方網站上刊發《“樂居美家廣場”項目有關規劃情況的說明》,就多個問題公開回應。然而,回應中並未就如何解決該項目目前所遇到的“規劃”問題,提出相應合適的解決方案;僅僅一味“撇清”責任的“說明”,讓人難以信服。

在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的上述“說明”中,該局就“項目標高導致基坑垮塌問題”指出:2014年6月,樂居美家廣場項目在基坑施工過程中發生垮塌,樂居公司提出是因規劃誤定項目標高所致,又向省市相關部門反映,要求在已審批樂居公司項目的基礎上增加八層,並對其另外一住宅項目增加容積率。針對樂居公司新的訴求,省市相關部門非常重視,進行了專題會研究。西南建築設計研究院所屬的四川西南建築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標高問題進行了第三方專項諮詢評估,2014年10月22日評估結果為:場地標高由樂居公司委託設計單位按照國家相關規範進行設計,場地標高的確定與地下室基坑垮塌無因果關係。

2015年7月,樂居公司提供了四川省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於2015年1月9日出具的《技術服務報告》,鑑定結論為:該基坑工程支護樁樁頂位移變形過大及局部支護段垮塌的主要原因為該工程審批的總平圖標定的正負零(海拔513.15米)與審批的建築平、立、剖圖所確定的正負零標高,與現有的“川陝路”高度(海拔515.87米)存在2.72米的差異,導致基坑支護樁的嵌固段減少,基坑的安全係數不足,再加上雨水滲入土體使得土體抗剪切強度降低等因素綜合引起。2015年8月28日,該局通過《異議函》函告四川省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2015年8月31日該鑑定機構回覆函明確:標高自身與樂居·美家廣場基坑支護樁頂位移變形過大及局部支護段垮塌原因無因果關係。

由此,該局認為,場地標高是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單位按照國家相關規範進行設計,樂居美家廣場項目正負零標高與周邊場地的銜接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基坑垮塌與項目場地標高無關。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局的“說明”中,並未就該項目目前遭遇的“標高”相差近3米,與原該局批准的規劃圖紙不一致而導致項目被叫停的現實,提出解決方案。

不過,7月24日,該項目設計單位成都大陸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的蔣為君則告訴記者:“我單位2014年10月21日向成都市規劃局出具的蓋章說明中也表明,是該局也多次要求對原施工的《建設方案》進行修改,且修改也是該局先提出意見後進行。項目進入申批階段後,該局指定其下屬的成都市勘察測繪研究院對項目的各種指標(包括標高)進行確定。我們是按規劃局的要求設計的圖紙,並獲得該局批准。但此後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上的標高卻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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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爭議的樂居佳美規劃圖紙(規劃局審核)

“樂居美家”建設方一負責人向記者還指出:“2012年8月24日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給項目審定的標高,是以新建成的川陝路現狀標高作為標高(即海拔515.87米),並取得了《建設方案》且按要求開工 。但2012年11月30日該局批覆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覆,卻將項目標高變低了約3.32米(即(海拔513.15米)。正是該局在審定項目‘平、立、拋’圖紙的標高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覆上標高的誤差,導致該項目地下從4層變成了5層。由此,才導致了此後,工程備案與設計不一致,被建設主管部門叫停的現實。

7月18日,就“樂居美家”廣場項目,目前遭遇的規劃許可證與審定圖紙不一致而被叫停,如何解決一事,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成華分局負責人堅持認為:“開發商可通過訴訟渠道解決爭議”。這位負責人稱:“我們判定一個項目標高,可以參考項目周邊任何一條路的標高即可。比如,在重慶市的項目的標高就難以有固定的參考路。”

然而,有法律人士認為,任何法院或無法判定項目規劃標高的對錯。因此,如何確定項目標高還得回到規劃部門。

據瞭解,就上述項目四川省及成都市多個部門幾年前曾三次召開現場會要求解決項目問題,但至今仍是問題依舊。

還有項目因“規劃”問題難開工

事實上,據記者瞭解,除“樂居美家”廣場項目遭遇規劃問題爛尾外,上述項目關聯的成都“荷花池”項目,也疑似遭遇規劃刁難,而多年未開工。

在成都市北二環附近,一塊原來為佔地29畝“荷花池汽車站”,2012年經政府批准納入該市“北改”範圍。據瞭解,該塊地屬於成都錦瑞豐公司和成都帝豐特公司。1997年,該兩家公司的前身國企改制後,職工們在此地辦起了汽車站及周邊商業體。後根據成都市政府要求,兩公司將自行開發一個新的商業綜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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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池項目現狀,仍是一片物流停車場

2013年10月,四川名人房地產公司與兩家公司簽定了《聯建協議》,按政府要求擬再次建設一個城市商業綜合體。但此後,成都市規劃部門在未通知三家企業的情況下,將該29畝原為商業及經營性地性質改為住宅和綠化用地。在企業多方反映後,規劃部門提出,由企業提出書面調規申請,才能將地變回原有商業性質。不過,2014年至2017年間,規劃局分別三次以調規為名,將原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29畝開發用地中的9畝多,以城市道路及綠地將佔用。

“由此,項目原有8.00的容積率,也調整至5.00。且調規後,政府不補償企業價值兩億元的土地,還要求企業負擔不屬於開發範圍內的7戶自然人商戶的拆遷賠償。”該項目開發商一位負責人還表示:“由此,該項目的成本相對增加數億元,且兩家改制企業不少職工將難以安置。”

在上述聯建方看來,是因為規劃部門調規,導致項目開發面積減少成本大幅增加。

但是成都市規劃局金牛分局的負責人則表示:“荷花池項目由於調規後,該地區交通狀況等需要,必須佔用其開發用地做交通疏解項目。而開發商現在認為,項目的容積率低,並且不想拆遷7戶商戶,所以難以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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