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观察∣陇中,初二拜年的民俗约定

春节观察∣陇中,初二拜年的民俗约定

在陇中,正月初一为宗族家庭给族内长辈拜年,因此,初一这天族内的人除了走访宗族亲人以外是不准到别家去的,而真正地走访亲戚是从大年初二开始的。

初二这天早晨,家庭子女早早起床,为香案上供的列祖列祖焚香祭奠之后,家长安排子女走访亲戚,不过这个风俗在全国各地有所不同,大多地方是嫁出去的女儿带着老公儿女回娘家,而陇中当地的风俗,这一天则是为娘舅拜年,即就是子首先女去母亲的娘家,挨家挨户去给姥爷姥姥、舅舅舅母拜年。

这一风俗的约定,虽然各地有所不同,但于传统来说,是对德孝礼仪的传承,家中有老人的,都会要求自己的子女先拜娘主,再拜妻家,意思是首先尊重自己的母亲及其家人,再和爱人带着儿女去岳父岳母家,无关权贵财富,只关乎礼仪,这种礼仪和中华民族传承五千年的文明一脉相承,这是人类文明的沿袭,也是尊老爱幼、仁孝恭宽厚的继承,既是淳朴民风的延续,也是村民敦厚朴实的体现。这种沿袭和体现,没有宏大的说教与明文规定,只是长久以来形成的一种民俗约定。

按人类发展的历史来看,村人要求先给母亲家人拜年、再拜访岳父母是合乎情理的,因为有了母亲才有了一个家族、家庭的传承,正因如此,村人对于春节走访亲戚的拜年,便设定了一个前后顺序,即正月初二并不是年轻的媳妇回娘家,而无论是母亲健在还是仙逝,都是要先去给舅舅家拜年的,这一民俗至今沿袭在陇中一带。

不过,这一民俗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有所改变,改革开放之前,由于村民的通婚大多是不出三四里的村庄,故这一民俗的约定是顺利成章,改革开放之后,小一代由于求学在外,或出门务工,通婚不在局限于附近的村子之间,婚姻之事也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自由恋爱,所以,亲家之亲,也就有了天南海北,行程千里之遥,这种先拜母亲娘家的民俗约定被打破,先就近拜年,再往远处行走,但尊敬长辈的礼俗是一定要有的。

至于初二其它各地流行的祭财神,在我的家乡到没有鲜明的特色,从记事起,很少听到,所以,对于家乡春节的一些风俗和民俗,是比较开宗明义的,是以事亲尽孝、尊老爱幼为主流的,正因如此,诚信、友善、文明、和谐的民风,还是一如既往,这也或许是我对故乡一直念念不忘、且加以推崇的原因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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