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在行動|「資產變現」破解執行難

近日,田林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利用“資產變現”的方式,成功執結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不僅維護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也彰顯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执行在行动|“资产变现”破解执行难

被執行人楊某某及妻子黃某某因買賣交易欠下申請人貨款6萬多元,經申請人多次追討未果,申請人向田林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稱與黃某某當時是共同經營批發部,後黃某某於2017年7月起訴與其離婚,但判決被駁回,現已分居,故黃某某不願意支付欠款,而欠下的貨款系夫妻共同債務,楊某某不願意自己承擔。

接到該案後,執行法官積極與被執行人聯繫,可被執行人態度惡劣,拒不配合執行工作。執行法官通過多種渠道、多方面調查,發現被執行人楊某某及黃某某雖沒有銀行存款,但被執行人楊某某名下有一輛長城哈弗牌汽車,隨後立即對車輛進行扣押。

車輛被扣押後,被執行人楊某某表示不滿,到法院與法官進行爭執,經過法官的耐心開導與勸說,楊某某才表示願意將被扣押車輛進行變賣來償還債務。經多種方式的拍賣後,成功將“資產變現”。之後楊某某還是不願意主動配合車輛過戶手續辦理,後經法官多次與其溝通,做思想工作,最終才如願地償還了債務,使案件得以圓滿完結。

小戰告捷,但不意味著執行工作就此停步。為了使生效法律文書及時有效得到履行,為了維護法律尊嚴,樹立法律權威,為了堅守心中的責任與使命,在執行路上,他們一直在努力奔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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